评论
  • 财经网友
    2年前
    各位是赞同行为正义还是结果正义?
  • 计然
    3年前
    讼棍而已
  • WY天品
    3年前
    同样,律师的辩护也是一种独特的技艺,他应该在每个个案中追寻正义,如果律师只是为了追逐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实现名利的最大化,那么律师的辩护也就不再是一种正当的技艺。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要去追求公平和正义,那么他迟早也会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厌倦。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科罗曼(Anthony Kronman)说:法律专业的危机“本质上是道德危机。它是律师日渐怀疑职业生活能够满足其人生价值的结果。律师在物质上的富有掩盖了他们心灵上的贫困,而后者正是从根本上击垮律师职业自豪感的心灵危机”。
  • 156****9378
    3年前
    律师的辩护也是一种独特的技艺,他应该在每个个案中追寻正义,如果律师只是为了追逐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实现名利的最大化,那么律师的辩护也就不再是一种正当的技艺。
  • hi
    3年前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要去追求公平和正义,那么他迟早也会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厌倦。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科罗曼(Anthony Kronman)说:法律专业的危机“本质上是道德危机。它是律师日渐怀疑职业生活能够满足其人生价值的结果。律师在物质上的富有掩盖了他们心灵上的贫困,而后者正是从根本上击垮律师职业自豪感的心灵危机”。
  • hi
    3年前
    作为知名律师,不可能不知道被害人的品格证据与性侵犯罪毫无关系,以此来为被告人脱罪是对被害人的污名化,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伤害。
  • hi
    3年前
    “两高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资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细节等内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予以保密。
  • hi
    3年前
    首先,律师当然可以为“坏人”提供辩护,辩护必须防止冤枉无辜,人类无法轻易区分谁有罪无罪,如果只有明显无辜的人才能得到刑事辩护,那么必将有大量无辜的人受冤枉。为罪行重大之人辩护,正是为了防止无辜之人枉受追究。
  • hi
    3年前
    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法律。简而言之,就是普遍遵守和良法而治。因此,法律本身是要追求良善的,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有义务去促进而非消解法的良善。
  • 财经网友
    3年前
    知名律师为富商辩护的案件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 顾家见
    3年前
    这篇文章的有些观点不成熟,被害人的性品格不能否定指控,却能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理解性犯罪首先要理解刑法保护的是什么?未成年人值得保护,但仅仅以年龄来一刀切,不考虑未成年人品性和性观念,难以排除合理怀疑,这是常识,是老百姓的朴素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