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前东欧国家兴起了一场蓬勃的公民运动,其中最重要的观念是建立“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代表人物有捷克的哈维尔、匈牙利的康拉德和波兰的米奇尼克。在强权主宰的世界,“市民社会”观念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意识,米奇尼克对这一观念的阐释与实践尤为突出。
1977年,241位捷克斯洛伐克知识分子签署并发表了要求保护人权的宣言,这篇文献的重要价值在于,重新唤起“布拉格之春”后消失的公民意识。两年后,一位西方记者采访波兰政治学家米奇尼克,谈及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运动,他问米奇尼克,这场运动也会蔓延到波兰吗?米奇尼克耸耸肩说,一切都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