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 | 地方债务置换主推定向发行 债市收益率大幅下行“响应”

《财经》杂志 由曦/文  

2015年05月20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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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债务置换将采取定向方式,而非贷款类债务置换既可以采取定向也可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这大为缓解了市场对资金面紧张的担忧。

本周二晚,一份由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文件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这份文件名为《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相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文),明确规定,债务置换将主要采取债权人(主要是银行)和债务人(地方政府)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

102号文指出,对于债务置换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主要是银行)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而对于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所形成的债务,也可以采用定向承销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这就意味着,贷款类债务置换将采取定向方式,而非贷款类债务置换既可以采取定向也可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

这大为缓解了市场对资金面紧张的担忧。

今日(2015年5月13日),债券市场对文件报以“非常积极”的反应,中长期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降10个BP左右,而信用债的利率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行。而在今年3月,当财政部刚公布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之时,市场曾一度担心资金面紧张,而债券收益率也曾因此大幅上行。

瑞银证券特约首席经济学家汪涛认为,债务置换最佳的方式可能就是地方政府与债权人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直接进行债务置换,这样无需在市场上大规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者央行注入大量流动性(随后仍需要回笼资金),对国内债券市场和流动性的影响和冲击最小。

为了平缓债务置换对市场的冲击,央行也将从流动性上给予购买地方债的商业银行一定的政策优惠。102号文允许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央行流动性管理工具的抵(质)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在交易所开展回购交易。这就意味着购买了地方债的商业银行,未来可以用这部分资产从央行贷出资金,补充自身的流动性。而在此之前,央行也已经多次降息降准,并在公开市场上引导资金利率大幅下行,有分析指出,这将降低商业银行负债成本,使其从资产配置角度可以接受收益率没有太大吸引力的地方债。

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钟正生表示,地方债纳入抵押品增加了地方债的流动性,更进一步,为今后央行通过抵押融资的方式,做大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方规模开下口子。

为了保证置换债券的收益率相对合理,102号文在要求债券发行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同时,还规定了利率区间的上下限。下限不得低于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这既避免了之前山东省地方债发行利率低于国债的尴尬,也切实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

事实上,地方债的票面利率虽然比较低,但从已经发行地方债的省市经验来看,银行往往会要求地方政府辅以财政存款等手段进行抵补,因此总的算下账来,综合收益尚可。同时,考虑到与地方政府关系等问题,银行也愿意加入承销团。

一位国有大型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债务置换会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发生影响:首先,由于地方债发行的票面利率(通常3.5%-4%)要远低于银行贷款(6%以上),置换会导致整个市场的利率中枢的下行。由于很多信托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是地方政府债权,因此,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会下降,并继而拉低整个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微观上看,那些持有平台贷较多的银行,资产端的收益会下降,这对其净息差影响会比较大。

瑞银证券特约首席经济学家汪涛指出,直接进行债务置换不仅可以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也可以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的生成速度,降低银行的资本要求,改善贷存比。虽然银行盈利将因此受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低于贷款利率),不过市场将更会对银行因此将风险降低、流动性改善做出正面评价。

102号文还对债务置换工作的进程提出了要求,各地针对2015年第一批置换债券额度(1万亿元)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