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司法局长兼职翻译被控贪污 二审无罪释放

《财经》记者 何光伟/文  

2015年05月20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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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兼职翻译被控贪污案,历经12年完成一审后,今日二审宣判其无罪,当庭释放。

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兼职翻译被控贪污案,5月18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黄政耀无罪当庭释放。

黄政耀的代理律师朱明勇告诉《财经》记者,黄政耀兼职翻译被控贪污,历经一次拘留、三次逮捕、四次取保候审、一次网上通缉,历时12年,2014年一审被福清法院判十一年。

因公证部门无翻译,担任福清市司法局长的黄政耀精通外语,他告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需要翻译的文件由他翻译,收费按社会上的统一标准即可。

因其局长身份,检方指控其此举属贪污及私分国有资产。

2002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认为,黄政耀收取的翻译费属国有资产,对其以贪污和滥用职权两个罪立案追诉。但涉嫌滥用职权罪,法院未予采纳。

2003年2月,福清市检察院将黄政耀起诉至法院,起诉书认定黄“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所得178318元”。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黄政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产17万余元,并分得其中9万余元,构成贪污罪。

2014年6月10日,福清市法院一审判处黄政耀有期徒刑11年。黄政耀上诉,2014年10月15日,案件二审开庭。

据朱明勇介绍,现年63岁的黄政耀,原系解放军某司令部情报译员,精通英语、西班牙语。黄转业后出任福清市司法局长,在拟改任法院院长时遭人构陷,后来福清市法院在反复请示上级后判其有期徒刑11年。

朱明勇认为,12年才完成一审,且作出将劳务费定为贪污的荒唐判决,该案实属“天大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