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丨杨秀珠遣返程序透析

《财经》记者 蔡婷贻/文  

2015年06月05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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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中纪委主动透露杨秀珠已于去年因非法入境在美国被捕,现正等待被遣返中。

自红色通缉令公布100名逃犯名单以来,榜上第一位通缉对象,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动向一直备受瞩目。

5月底中纪委主动透露杨秀珠已于去年因非法入境在美国被捕,现正等待被遣返中。

不过,由于美国长年处理外国人非法入境,其法律系统已发展出一套保护这些外国人权利的完整机制,除非中国相关单位能和美国尽快达成引渡共识,否则她的遣返将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美国海关和移民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发言人马丁尼兹(Lou Martinez)对《财经》记者表示,杨秀珠因违反美国免签证计划条款(Visa Waiver Program)正在新泽西州的Hudson羁押中心,等待遣返中国。

根据程序,杨秀珠在被逮捕72小时内,她应该会收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

出庭通知包含指控和罪名(Allegation and charge)两项主要内容,指控为对当事人进入美国时的违法行为的描述,罪名则列出该行为违反移民法的具体法规。

马丁尼兹表示,她目前正处在 “immigration proceedings”, 等待移民法官确认是否将她遣送出美国。负责该项程序的是美国司法部下的移民检查行政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of Immigration Review, EOIR), 该办公室主要管理全美的移民法庭、移民行政听证以及进一步上诉事宜。

移民法院会针对被告外国人举行几回合的开庭,让这些需要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有最后答辩的机会,当事人能够聘用律师,起诉方为国土安全部的检察官。

第一回合的Master Calendar Hearing,通常在15分钟内就结束,主要用来告知被告的权利和所犯的罪状。但是这些外国人若无法雇用律师,美国司法部门并不会提供免费公诉律师服务。

加州移民律师宋志尧对《财经》记者表示,这种案子审理时间通常定在被捕的数月内。这些外国人可以通过雇用有经验的律师和移民专家,辩称甚至证明他们在美国犯的罪不足以形成遣返的理由。

移民法官在听证后,有权基于被告提出材料和庇护要求,做出取消递解出境的判决。

以杨秀珠案为例,她的律师可以当庭提出防卫庇护(Defensive Asylum),争取避免递解出境。移民法庭会就庇护申请单独开庭,由代表美国政府的海关移民署(ICE)律师和杨的律师进行答辩;法官会就她回国后面临的起诉是否构成她恐惧回国理由,进行了解。根据规定,移民法院需要在提交申请后45天内进行第一次开庭,接着在180天内做出决定。

一旦她提出庇护要求,整个审判可能就会拉长到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如果法官不认为能授予她庇护,还会试图寻找可能让她免于遣返的形式;若最后找不到任何适用形式,法官就会裁定遣送出境。但是杨秀珠马上可以就此决定向司法部的另一单位: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提出一次上诉,BIA会以书面审查上诉的案件。

对于中国是否已提出要求协助,美国司法部发言人Peter Carr 对《财经》记者表示,他手上没有关于杨秀珠案的相关讯息。

根据温州市委统计,杨秀珠在2003年出逃前,涉案金额达2.532亿元。她首先于2003年经过新加坡出逃美国,接着逃亡荷兰,并于2005年落网。她随后在荷兰申请政治庇护,但遭到否决。她又于去年逃往美国。

在美国法律规定下,被羁押人若愿意,接受媒体采访是被允许的,但经沟通后,马丁尼兹表示,杨秀珠拒绝了采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