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粤户改细则落地:广深难进,其他城市放宽

《财经》记者 焦建/文  

2015年07月08日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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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广州、深圳外,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到2020年时,此项改革将有望使得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

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也即多年定居城市的人口可以优先落户,近日成为广东省户口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除广州、深圳外,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到2020年时,此项改革将有望使得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广东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总数的92%。

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广东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据《财经》记者获悉,广东此次改革将旨在解决三个主要问题: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来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来解决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问题;通过加大统筹调配现有各项资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来解决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不足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没有简单地像往常那样区分珠三角与粤东西北。而且提出要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的思路。总体来看,是朝高素质人才和艰苦人员两个方向倾斜。正所谓‘要么能干,要么肯干’。”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对《财经》记者表示。

农村土地亦是此次改革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对此《意见》对此提出: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从政策趋势来看,未来可能很多农民在入户城镇后,他们在农村的权益可以保留。”彭澎表示。

推动市民化的资金来源,亦是此次广东户籍改革的“老大难”问题。据广东省2014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据测算,广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主要包括一次性成本13.41万元,以及每年公共服务成本6851元。所需成本,将需由国家、省、市、县、企业和个人等共同承担。

“从人口结构看来看,非户籍人口超过半数的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珠海要把户籍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在以居住证来承载更多的公共服务上,根据居住年限、缴纳社保年限来享受阶梯式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深圳户籍人口不到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更不应该是放松落户政策那么简单,可以把居住证作为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的载体的改革率先推进下去。”彭澎建议说。

但亦有相关学者向《财经》记者表达了担忧,在没有明确推动措施前提下,改革可能出现“广(州)深(圳)难进,而其他中小城市吸引力不足的问题。”如何把好的教育、卫生等资源分散甚至强制性转移到中小城市,将十分关键。

2001年11月,广东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此项改革并真正得到贯彻实施。2003年至2010年间,广东主要逐步将人口迁移重心从小城镇转移到了中心镇和中小城市,先后逐步放宽了投资入户、纳税入户、购房入户以及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各类人才、创业和具有突出贡献人员入户条件。

根据广东此次改革实施差别化的户籍政策,《意见》就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均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河源、韶关、梅州等中小城市需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在其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对于汕头、惠州、江门等6个市城区人口数量虽然达到大城市以上的规模,但是城区面积较大,人口承载压力不大,参照中小城市落户政策执行。

珠海、佛山、东莞等珠三角部分城市的落户政策相对严格,要求申请者有合法稳定就业及参加社会保险均满5年。珠海作为经济特区,《意见》建议采取较为严格的措施,适度控制落户节奏。

作为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特大城市,广州、深圳两市则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具体落户政策由各市政府制定。“但整体是放宽的。”在广东省公安厅于7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厅户政处处长黄成龙表示。作为突破口,《意见》提出,广、深两地将逐步放宽条件,来调剂人口总量和结构,在其总体的承受能力下,从引进人才、促进发展的角度来调整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