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中央财政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向贫困地区倾斜

《财经》记者 吴珊/文  

2015年07月23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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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该资金严禁地方用于偿还债务和用于平衡预算。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财政部和教育部近日发布消息,两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该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

根据管理办法,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

管理办法指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为“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两类。前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后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其中,“扩大资源”类资金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用于五方面支出,包括支持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支持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

“幼儿资助”类资金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两部门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该资金严禁地方用于偿还债务和用于平衡预算。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在中央政策出台之前,西部省份已有动作。青海省于7月1日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支持民办幼儿园,有效期5年。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购买的项目包含以下几类:公建民办幼儿园;对公办园提供保教岗补助;奖励等级晋级的幼儿园。甘肃省财政下拨7.04亿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其中兰州2011-2014年累计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6.22亿元。广东佛山拟将学前教育阶段的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年6000元提高至每年8900元。

目前,中国公共教育经费的投入仅1.3%左右被用于学前教育,经费中的大部分又流向了城市幼儿园,供给农村幼儿园的经费所剩无几。

据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报告,受访的100家幼儿园中,留守儿童占幼儿园幼儿的50%,其中88%缺乏精神关爱,60%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近40%物质保障严重不足。报告呼吁创建 “一十百千万”工程:一家专业组织,十个专职专业人员,成百上千上万个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