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深圳不动产登记,不含小产权房

《财经》记者 焦建/文  

2015年09月25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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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此前因历史原因对小产权房等建筑的相关规定放得较为宽松,但深圳市此次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不在范畴之内

近期,全国一线城市房价“领跑者”的深圳,其不动产登记制度意外在本周落地。

自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的推进速度参差不齐,但总体水平较低。“深圳成为第一个落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线城市,可被解读为这一政策落地速度在明显提升。”9月26日,深圳市一位房地产研究人士对《财经》记者解析。

深圳既非全国首批15个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也并未被列入广东于今年8月份由国土资源厅选定的4个不动产登记示范单位。但早在1989年时,深圳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房地合一”的等级制度,2010年时进一步实现了土地、房屋、海域的统一登记。

虽非“头啖汤”,但深圳不动产登记制度却被认为是具有全国性示范作用,颇具“后来者居上”意味。

“不动产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在于房地产市场,而在于整合并规范目前种类繁多的不动产登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而深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其自身的创新之处。”9月22日,在参加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正式挂牌仪式时,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表示。

在全国层面上,国家目前对不动产实行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而深圳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统一调查与统一测绘,是全国首家。

不仅如此,根据规划,深圳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到2017年时实现不动产籍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此外,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目前也是全国仅有的三家副局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之一。

对于全国普遍热切关心的小产权房“洗白”问题,虽此前因历史原因对小产权房等建筑的相关规定放得较为宽松,但深圳市此次表示,“小产权房不在本次统一登记的范畴之内”。

近些年来,为解决土地开发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市一直在采取措施试图将小产权房等纳入合法管理轨道,既降低发展成本,亦能让房主分享发展红利。

“它们也是不动产的一部分,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硬是将其排除在外,将大大削弱这一政策的价值。至于小产权房要如何纳入登记,则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深圳当地媒体发表评论称。

数据显示,深圳的小产权房占到了其房屋总量的一半。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峰曾指出:深圳住房所存在的供求关系紧张问题,与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息息相关。问题是如何在推动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过程中抑制进一步的违法行为,比如新建等行为,其次要通过城市更新等手段提升存量小产权房的品质,增加市场供应量,保持房价稳定。

为应对短期可能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变更需求,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准备了十万份《不动产权证》。但就《财经》记者查询的近期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数据显示,从《条例》颁布至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政策落地,深圳市并未出现“抛售潮”。

“深圳不动产登记一直全国领先。在深圳房地产市场供小于求的情况下,除非房地产税直接落地,否则一个单一政策不会出现太大影响。”上述研究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