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地下钱庄成贪腐犯罪重要洗钱通道

《财经》 李恩树/文  

2015年09月28日 10:22  

本文1372字,约2分钟

《财经》反洗钱系列报道之二

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外逃美国,名列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如今,与他相关的洗钱材料摆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的办公桌上,厚厚一摞。

乔建军潜逃,巨额赃款随之挪移,手法瞒天过海。

《财经》记者了解到,乔外逃时,令手下将数千万元赃款分成20多笔汇入两个由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银行账户。同时,该地下钱庄联系香港的生意伙伴,将相应金额的港币、美元汇入乔建军指定境外账户,资金未经任何出境程序,但实已对账,业内称此手法为“对敲”。

2015年4月,公安部会同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旨在封堵赃款转移通道。该专项行动也系中央纪委牵头的“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安部去年开展的“猎狐行动”相辅相成,一个追逃,一个追赃。

乔建军案等红色通缉令案件系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转移赃款的重要渠道、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也是打击重点。

在贪腐犯罪中,官员借贪污贿赂短时间迅速积攒的巨额资金急需找到转移、“洗白”的通道,离岸公司、地下钱庄恰能满足这种需求。

已被执行死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就曾和情妇商议将受贿赃款转移至境外,之后,其情妇为将4109万元赃款清洗出境,不惜付给地下钱庄1150万元的费用。

中国首例因贪腐赃款洗钱的案例出自重庆。2008年8月1日,因受贿2226万元,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同庭受审的还有其妻子付尚芳,付尚芳被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晏大彬将2165万元受贿款交给付尚芳保管。而付尚芳明知该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943万余元以本人或他人之名,用于购房、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存入银行等。付尚芳因此成为因亲属贪污受贿被控洗钱罪的第一人。

在《财经》记者掌握的另外一起江苏省扬州市发生的贪腐案件中,虽然贪腐官员职级较低,但也采用地下钱庄这一手法转移贪腐赃款。

2008年9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通报,检察机关在查办扬州市交通局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原科长王勇涉嫌挪用公款案、扬州市商业银行方圈门支行原副行长肖尉受贿案中,发现王勇、肖尉共将100余万元赃款汇入开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何家财账户,并转至加拿大,何家财或涉洗钱罪。

何家财,福建福清人,于2002年携家人赴加拿大定居,并于次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市注册成立特快汇款公司,此后又相继在阿联酋、香港等地成立了相应的汇款公司,在多人的协助下,为国内客户开展跨境汇款业务。

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间,何家财以其本人及家属、朋友的名义在天津等22个省(区、市)开设的363个账户累计经营额约85.76亿元人民币,涉及国内27个地区的4000余名客户。

何家财等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最终在2010年,何家财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

“有的地下钱庄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成为其向境外转移资金的通道和工具,败坏了国家形象。”李明照说。

据悉,彻查地下钱庄案中的上游犯罪,尤其是贪腐犯罪线索,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