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盘服务成为盗版侵权主要新途径”等问题,国家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四部委一直在发力研究和治理。
10月14日,国家版权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下称《规范通知》)。10月20日,该局又专门召开座谈会,推动《规范通知》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10月20日的座谈会上,国家版权局还邀请了百度网盘、360网盘、金山网盘、腾讯微云、新浪微盘、迅雷快盘、华为网盘等主要网盘服务商以及视频网站、权利人组织代表等参加讨论。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表示,发布《规范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促进网盘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版权相关各方利益共赢。
《规范通知》指出,将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要求网盘服务商向权利人明示发送通知、投诉的途径,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并在接到权利人通知、投诉后24小时内移除相关侵权作品,删除、断开相关侵权作品链接。
同时将加强对网盘服务商自身的管理。主要是要求网盘服务商在“明知”以及“应知”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盗版作品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同时不为网盘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
根据通知要求,网盘服务商还应对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内容的行为进行制止。被制止的侵权内容具体包括权利人通知已经移除的作品以及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和出版、影视、音乐等专业机构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等。
《规范通知》明确,网盘服务商要配合版权部门保存用户姓名、账号、网络地址、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用户侵权后的网络地址域名等必要信息,对拒绝解释或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用户,可以暂停或者终止使用其账号。
根据侵权情形,用户甚至会面临被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置。
长期关注和研究该领域发展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介绍,《规范通知》能在违法乱象刚现苗头就及时出台,其积极意义应给予充分肯定,说明有关部门抓住了治理互联网版权保护侵权行为的关键问题。但他也表示,通知中个别条款过细,没有给纯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盘服务商留下可能的空间。
“从更完善的角度而言,如果网盘服务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丛立先建议说,对纯做技术服务和兼作内容业务的两类网盘服务商,监管部门要有所区别对待。
有业内人士则分析称,网盘等技术平台为侵权者直接或间接提供存储空间、分享等工具支持,直接降低了正版内容网站的竞争力,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规范通知》对这些重点违法侵权行为都做了规范。
据《财经》记者了解,网盘服务版权秩序作为“剑网2015”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项目,在今年7月11日,中国版权协会就曾组织座谈会对此做了集中分析研究。
当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指出,除网盘秩序的整治外,2015年还包括对移动APP的规范行动和网络转载在内的广告联盟等的治理。
“近些年我们发现除了播放器外,对于视频侵权的行为开始转向网盘,包括移动互联网,所以我们把移动互联网也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段玉萍称,规范网盘传播秩序不仅包含视频的规范,还包括音乐、文字、游戏等,希望一系列措施能达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和促进作品合法传播以及互联网合法健康发展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