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12年来首低于10%

《财经》记者 相惠莲/文  

2016年03月05日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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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2016年预算草案中,将今年的养老金上调标准定为6.5%。

这是养老金待遇调整比例12年来首次低于10%。如果预算草案得以通过,各地将据此调整各自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此前已有社保学者预测,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财政收入增长放缓,2016年的养老金调整难以保持往年水平。去年,财政部长楼继伟曾撰文称,在社保制度改革中要防止高福利陷阱,即被多方解读为财政部门面临赤字压力,有意控制社保待遇水平的提高。

从2005年开始,人社部和财政部会在年初下发文件,宣布当年的养老金调整比例,至2015年,每年的调待幅度皆为10%。

而具体的调待比例由地方确定,参照系一般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往往高于10%。譬如,沈阳2006年的调待增幅达28.8%,随后逐渐递减,保持在13%-15%。直到近三年,增幅才降至略高于10%。

养老金待遇调整的目的在于维持一定的养老金替代率(即平均养老金占社平工资的比例)。由于当前职工养老金的发放没有盯住社平工资,所以如果不加调整,替代率会持续下跌。

中国多年来社会平均工资高速增长,2000年至2010年,工资水平年均增长近15%,因此养老金待遇每年上调的比例高达10%以上。至2015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80元左右,为2005年的3倍多。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指出,用行政手段调整养老金待遇的缺点是,调整比例不是基于精算平衡,致使养老金支出快速增长过快,对基金的收支平衡形成压力。

事实上,2012年开始,职工养老金的支出增速就已经超过了收入增速。而且,连续十余年上调还有会让参保人产生养老金将一直快速上调的预期,从而激励了一些参保人提前退休。

许多国家都设计了指数化的养老金调待机制,或与物价增长挂钩,或与工资增长速度挂钩,或结合两者作出调整。此外,还有养老金制度内嵌了人口老龄化的因素,即可能随人口老龄化的加重,降低养老金的发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认为,“这有利于制度的自我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上调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政策层面也提出过建立正常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至今已经超过了10年,但迟迟未能落实。该机制面临两难:养老金没有正常调整机制,替代率逐年大幅下滑,制度将会崩溃。如果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并使养老金增长接近工资增长率,又容易引致相同因素条件下,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少于先退休人员,激励提前退休和降低缴费年限,使得原本就存在的缴费年限短的问题雪上加霜。

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这决定了养老金制度需要向累积制转型,即主要依靠储蓄养老而不是让年轻人供养老人。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增长应该通过养老金的投资运营,让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还需要发展企业年金的第二支柱和商业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建立起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