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中网络搜索平台有多少法律责任?

《财经》记者杨文陈玉峰/文  

2016年05月03日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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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21岁大学生魏则西去世的消息,引起舆论对“莆田系”游医、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下称武警二院)以及百度推广服务的关注。

魏则西因患有恶性肿瘤滑膜肉瘤,辗转多地寻医无果,之后通过百度搜索找到链接位列第一的武警二院网页,并接受了该院推荐的所谓“生物免疫疗法”治疗,但最终治疗失败,于4月12日去世。

受舆论广泛关注,5月2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发表讲话称,已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相关调查和处理结果,将适时公布。

对于百度提供的竞价排名推广服务,舆论屡次诟病其存在违背“道德底线”的问题,但少见执法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原因错综复杂,与“此类竞价排名服务是否为广告”、“是否受《广告法》规制”等问题有关。

法院曾认定百度推广系广告

有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平台提供的竞价排名搜索只是一种商业模式,平台提供竞价排位推广的链接还存在跳转至其他网页的情况,平台方很难监管,也无法全面监管,另外《广告法》也没有认定这种行为就属广告行为,所以目前无法认定其具有广告性质需按广告来规范管理。

但律师界人士分析认为,虽然目前缺乏界定“百度推广”即为广告的法理依据,但已有判例认定其广告性质。

《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判决书显示,百度推广曾被法院认定为广告行为。

2011年,原告田某用百度首页搜索的推广链接,购买了“微型摄像机”和“微型录音笔”。收货后,田某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要求百度提供广告主信息被拒后,将百度告上法庭。

一审败诉后,2013年9月18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定百度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

二审法院判决认为,案件涉及的百度推广服务是由推广用户设置关键词和推广链接后,通过百度推广的关键词定位技术,当网络用户搜索该关键词时,推广结果将以标题、描述、网络链接的形式显示在搜索结果首页左侧上方或各页右侧的“推广链接”位置,而该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并按效果收费。

提到与自然搜索服务的区别时,法院称,“由于是否出现在推广链接位置不完全取决于标题、描述或者链接的页面是否出现该关键词,百度推广服务与纯基于信息定位服务的自然搜索服务存在一定区别”。

法院认为,结合涉案推广链接的标题、描述及所链接网站的内容,其设置者目的在于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宣传和介绍。因此,涉案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

不过,法院未认定该广告是虚假广告。其称,涉案推广链接的标题、描述的内容为对产品性能、参数等的介绍,虽然“最时尚”等部分内容有夸大成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公众的通常认识等并不足以引人误解,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推广的广告是虚假广告,所以并未对百度做出赔偿处罚。

平台有不推送虚假信息的义务

北京律师徐潜川介绍称,去年9月通过的新《广告法》虽然未明确“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的具体含义,但第45条针对基础服务提供者做出了规定,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这意味着,即使不是广告经营者,作为互联网信息提供者,百度也有不推送虚假信息和涉嫌违法信息的义务。

但徐潜川也指出,百度提供推广链接服务,却没有保证推广信息的绝对真实,固然应承担责任,但监管也要承担责任。“部门进入百度调查,又有谁进入武警二院调查,又有谁对承包武警二院的相关项目的负责人作了调查?”

4月19日,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时强调,互联网企业在发展时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并明确指出,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将推广的链接内容放在显要优势位置,就是为了让网民或信息搜索者,能快速获悉这些信息,且平台提供的是有偿提供服务,所以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吴景明对《财经》记者表示。

虽然国内《广告法》暂时没有对百度推广的类似性质做出认定,但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就有对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行为规范,吴景明称。《消法》第44条规定,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明知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有问题,仍给其做链接服务推广排位,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吴景明认为,给魏则西治病的武警二院推广链接页面,声称与国外大学合作肿瘤生物免疫疗法,以及肿瘤生物免疫治疗获得划时代突破等宣传内容,涉嫌虚假信息,从民法角度讲涉嫌欺诈行为,从刑法来讲,如果造成了恶性结果,可算作诈骗行为。

“明知道或应知道是虚假信息,还继续为其提供链接排名服务,其连带责任不能被免除。”吴景明说,按照竞价排名的规则,平台收取经营者的费用,就与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如今是不分荣辱、不分好坏优劣,只要有钱就可以将链接往前排,作为平台而言,一定程度上是纵容可能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是在戕害消费者。”

他补充认为,如果有证据能证明魏则西之死与医院方存在过错有关,则医院方需承担的主体责任与内容链接推广的平台方责任,也会因此增加。

百度对推广链接存在虚假信息的问题实际早已明知,但这种虚假信息的泛滥并没有得到有效管治。2014年一位云南消费者遭遇到类似问题,被百度私下协商解决。

2014年9月13日,云南一位消费者通过有百度推广标志的链接购买机票,在支付1978元以后,发现网站伪造某国内航空公司进行虚假诈骗售票行为,于是进行了举报和投诉。

事后,被伪造的某航空公司还专门通过官方网站发表通告,称接到大量旅客投诉某推广链接假冒航空公司实行虚假诈骗行为,提醒谨防上当受骗。

受骗者在向百度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后,百度公司与当事人达成协议,要求在百度向当事人支付保障金后,将其对被保障网站经营者、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不法份子享有的全部追偿权全部转让给百度,百度取得向被保障网站经营者独立且单独的追偿权利。

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谷歌搜索会在搜索页面中对广告推广链接进行显要标注,且即便推广,也并不影响搜索排名。

在国外,谷歌搜索也有过类似的网络虚假医疗信息推广案例,不同的是,谷歌和美国政府所采取的避免损害措施十分严厉。

据新浪科技报道,早在2003年,谷歌搜索就曾因网络虚假医疗广告问题,被美国国会三个不同委员会调查,2011年8月,谷歌与美国司法部就非法网络药店广告一事达成和解,谷歌为此支付了巨额企业罚金——5亿美元。

除受到巨额罚金处罚,谷歌方面事后加强了广告过滤机制,谷歌发布的报告称,去年屏蔽、封杀了过千万条违规医疗和药品广告。

美国搜索广告政策也做出规定,要求在谷歌美国投放药品广告,需获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以及美国药房理事会(NABP)的认证。

这意味着只有政府审批的正规网上药店,政府批准的正规药品与治疗,才能在谷歌美国网站投放药品类搜索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