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落地

《财经》记者 俞燕/文  

2016年07月01日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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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初期,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初期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我国本次推出的此类产品的费率较低,以钢混结构房屋的基础费率为例,费率为万分之四

今年是唐山大地震四十周年,探索了十余年的巨灾保险制度以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作为首要切入点,终于在今年正式落地。

今年5月,保监会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民生优先原则,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拟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出台前开展实践探索。7月1日正式推出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便是《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地之举。

巨灾保险“三步走”

在中国保监会今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介绍,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之前,保险业一直在做巨灾保险制度理论上的准备工作,早在2003年就完成了家财类地震保险的研究,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与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巨灾保险课题组,完成了巨灾保险的调研报告并上报给国务院。

第二个阶段是十八大报告和新“国十条”的发布,首次为巨灾保险制度确定了具体框架,进一步明确了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2015年巨灾保险制度成为中改办的重要课题。在这一阶段,巨灾保险制度不仅仅是理论研究,还有所实践。2014年深圳、宁波、云南和四川四地开始启动巨灾保险试点。而此次推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倒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而成。

根据新“国十条”确立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是建立在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何浩表示,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完成符合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提出总体思路和制度框架,这一步已去年底前完成;第二步是巨灾保险制度落地,第三步是建立法律保障,争取在2017年前完成巨灾保险的立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已提交至国务院。

2014年10月,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中国学会主办的“贯彻《若干意见》省市金融办(局)负责人经验交流座谈会”上曾透露,根据“三步走”规划,2017年——2020年,我国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将其逐步纳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之中。

住宅地震险切入

对于此次为何先从地震入手开展巨灾保险,何浩表示,保监会的相关调研发现,巨灾保险的主要保险标的一是人身,二是住宅。考虑到民众最大的财产住房在地震中的损失急需补偿,而人身保障有意外险等其他保险产品来覆盖。此外,从国际上来看,巨灾保险亦多以地震作为切入口。因此在《实施方案》中确定,考虑缩小灾因,按照民生优先,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开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

瑞士再保险亚洲策略与营运负责人魏希霆(Robert Wiest)曾对《财经》记者谈到,地震的风险模型最健全,而且数据具有全球性,比洪水等具有较强区域性的巨灾相比,风险量化和建模更容易一些,易于建立相关数据体系。建议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初期可先推出以地震为灾害类型、住宅为对象的巨灾保险产品。

何浩介绍,本次推出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考虑到我国地理环境的多元化、地区灾害和城乡居民住宅的差异性,运行初期,结合各地区房屋实际情况,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何浩介绍,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将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初期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费率条款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为主,费率主要结合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据了解,居民个人和企业均可投保,一套房屋只能投保一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郭红介绍,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费率经过反复测算,总体上体现保障合理、保费低廉的惠民特点,根据全国各省市的地震巨灾风险的发生情况和房屋结构特点,设置了区域和房屋结构两个调整因子,设定了不同的额度和费率,比如北京地区的费率是万分之六。保险赔偿则根据地震对房屋的损害程度,分为五级,其中第四和第五级按100%赔偿。

郭红表示,与国际上的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相比,我国本次推出的此类产品的费率更低,以钢混结构房屋的基础费率为例,日本是万分之十,台湾是万分之九,而我国是万分之四。

为何没有将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与普通家财险一起销售,何浩表示,主要是想以地震巨灾作为主险而推出单一的具有针对的巨灾保险,体现“保基本、条款简单、保费低廉”的特色。

据了解,保监会此前的调研显示,保险业现有产品体系中,已承担了约600–700百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共同体”整合行业承保之力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原则 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下称“住宅地震共同体”)将集行业之力,共同参与损失分担,并负责地震巨灾保险的具体运作。

去年4月,由45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组成的住宅地震共同体成立。住宅地震共同体负责人、人保财险副总裁降彩石介绍,共同体将采取“整合承保能力、准备金逐年滚存、损失合理分层”的运行模式,在损失分担方面,将设定总体限额和分层机制,主要由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财政支持及其他紧急资金安排逐层承担损失。

此外,共同体的直保公司将在销售、承保、理赔等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和措施,即产品统一、费率和理赔服务标准统一。

保险超赔部分将由再保公司承担。

降彩石透露,共同体前期在11省调研的结果显示,70%的受访者认为该产品的性价比高,表达了购买意愿。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费率低廉,保险公司能否实现风险可控和成本覆盖?降彩石表示,该款产品的设计原则是风险可控,并具有一定覆盖面,以提升民众的巨灾风险意识,为其个人的财产安排一定的风险保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巨灾保险低频高损的特点,需要积累巨灾保险的承保数据,参与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长期有效地进行数据积累,从中盈利并非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