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由夺命枯井所想到的,谁在挖坑谁应填坑?

《财经》新媒体主笔 十年砍柴/文  

2016年11月11日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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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

这是《中庸》的一句。孔子为说明中庸之重要,打了个比方,说许多人都以为自己聪明,可是被驱使投入到罗网与陷阱中,却不知道躲避。

孔子所言的陷阱,当然是指引申意义上,即社会生活中种种危险。但在我们今天生活的大地上,不仅仅有引申意义的陷阱,还有吞噬人的生命实实在在的陷阱。这不,京畿重地的保定蠡县一位6岁的男孩聪聪,不慎坠入40余米深的枯井,经过107小时的救援,人们最终在井底找到了孩子的尸体。

已经无法也不忍心去探究孩子坠井后过了多久死去,还未来得及享受人世间快乐的孩子,在恐惧、绝望、黑暗的深井中离开这个世界,一念如此,我以为几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锥心之痛。

据媒体报道,这口井枯了以后,没有回填,没有井盖,也没有在附近树立警示标识,枯井与地面相平,上面盖了一层薄板,薄板上覆盖大约15公分的浮土。这样的枯井,不要说一个不谙世事的儿童,即使是成年人,就有充分的把握避开它的血盆大口么?而且,该村这样的枯井远不止这一口。

人有旦夕祸福,一个人来到世上,难免遭遇如疾病、灾难等各类伤害,比如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国第一杀手。这口枯井导致的悲剧之所以让人痛心、愤怒,在于它是人类自己挖的坑,只要简单地回填就可以避免对人类自己的伤害。而与驾车人、乘车人或行人外出一般有起码的安全意识和避免伤害的知识不同,这种隐藏在浮土之下的“杀手”,一般人凭经验和知识是很难避开的。

类似的悲剧还不少。2012年4月1日, 27岁的杨二敬女士在北京市北礼士路物华大厦东侧行走时,因人行道突然塌陷而坠落坑热力井,致其全身99%深度烫伤,在昏迷了9天后去世。 2013年3月,长沙一位21岁的女孩杨丽君掉进无盖的下水道井,尸体被冲到湘江,两个月后才在湘阴被发现。

自有人类社会,人们就在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避免伤害的水准。但在农耕时代,人们所受的伤害主要来自大自然(人类之间的战争与犯罪除外),如坠落悬崖、江河,被毒蛇、猛兽或野狼伤害,遭遇风暴袭击和雷击,等等。在“皇权不下县”的古代中国,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科技的落后,官府的公共服务也是低水平的。在城池之外的广袤乡村,人们只能凭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避免被伤害。所以在传统的中国乡村,父母和长辈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多是这样的知识,孩子在成长中不断增强抵御自然伤害的知识和能力。一个人的见识和他的身体强壮程度,和他能否避开各类伤害大有关联。

可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的统治能力是无远弗届,它的公共服务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公共安全的保障)也当然要有很大的提升。都市化社会是一台庞大的、精密的机器,各行各业分析细致而又互为依存,能源、交通、通讯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对个人而言,安全知识仍然很重要,但再强壮再有见识的人在今天的社会已经不可能是“十项全能”了,他不得不相信和依赖政府的公共服务。比如,一位医学博士也只能选择从正规超市买食品从而保证食品更高的安全性,他不可能把买回家的食品每件用仪器测试;像楚霸王那样力能扛鼎的男子,如果高楼电梯失控他也束手无策只能听天由命。

正因为如此,今天的人比古代的人交更多的税,今天的政府雇员也比古代官府的官吏多得多,原因就是现代社会需要更全面、精细、优质的公共服务;而人类自己的活动也造成古代社会不存在或者很少有的安全隐患,如电力设备、下水道、热力井等等。保定那口夺命枯井亦是如此。

现代社会的人们到处挖各种“坑”,如挖矿、打深井、修高楼、打隧道,安电缆,等等。如果政府的管理稍稍松懈,不及时堵住各种“陷阱”,陷阱就会夺人生命。“一出事就怪政府”固然不是一种公允理性的态度,但在公共安全方面,人生于今天的世界,如沧海一粟,处处有危机,不得不交税来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他要不靠政府还能靠谁?没有人可以回到自给自足、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了。

保定那口夺命枯井是一个隐喻。他在提醒我们:谁在为人类自己挖坑?谁应该及时地把这坑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