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王室为何手足相残十分血腥:世上最丰厚的遗产无法公平地分配

《财经》新媒体主笔 十年砍柴/文  

2017年02月15日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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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条新闻在全球范围内刷屏,朝鲜前最高领导人金正日的长子、今天朝鲜最高领导人同父异母长兄金正男在马来西亚被两位疑似特工的女性刺死。

金正男,到底没能成为流亡多年后回国重整朝政的晋文公重耳,而是成了秦始皇的公子扶苏。吃瓜群众在议论纷纷,他的死因究竟如何?留待时间去驱散迷雾吧,小编不想做更多的探究。

今天已经是21世纪,一个国家的实质的最高权力采取父死子继的血统继承方式已经很少了。——英国、日本这些君主立宪国家不属于此类,因为君王只是一种象征,其国家已是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相互制约,行政首脑和议员经过民选产生。

在中国古代,1911清朝退位前的三千多年历史,中国历代的最高权力是依靠血缘亲疏在家族内部传承,只不过商朝是兄死弟及,到周朝变成父死子继。这是殷周之际的制度大变革。

中国的历代统治者在手足相残的血腥中总结出长子继承制更加稳定,更有利于王朝的根本利益。“废长立幼”往往会引发政治动乱。如晋献公听从骊姬的谗言,迫使太子申生自杀,另外两个大老婆生的儿子夷吾、重耳外逃。献公死后,骊姬生的儿子奚齐即位,难以服众,被大臣里克所杀,年仅十四岁。晋国陷入混乱。

但是,长子继承制也不能根本上解决王室内部的人觊觎大位而发生手足相残的悲剧。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最坚决地执行长子继承制的是明朝,朱元璋担心没有当上皇帝而被封为藩王的弟弟们可能收买大臣武将造反,在其他皇子成年后就将其赶到封藩地,像养猪一样用钱养起来,不许他们对军权、政权染指。即便如此,还有朱棣夺取侄子建文帝皇位的“靖难之变”。

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本的原因我以为是利益分配没办法做到公平公正。老皇帝死了,留下了这个国家最大的遗产——皇位。问题是,老皇帝的遗产不能像寻常百姓那样相对公平地进行分配。

假如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地,几处宅子,他死了,留下三个儿子。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遗产分配并不复杂。除了长子有一些宗法制度下的特权——比如掌管祭祀、管理祠堂,长孙单独分到一份。大多数遗产是平均分配的。——即使是这样,民间兄弟分家大打出手的也不少,有时涉及的无非是田产的肥瘠、房屋的大小甚至是一头牛、一匹马。

而老皇帝的遗产是江山社稷,是掌管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这个无法平均分配,只能打包由一个人继承,其他儿子当然也相当的特权,但与皇位继承者相比,反差太大。昔日兄弟,一旦君臣名分确定,哪怕臣的能力超过君,那也是枉然,必须见面跪拜,自己乃至妻儿的富贵乃至生命掌握在皇帝之手。同样是老先帝生的儿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当然,只能怪上天安排,做弟弟的晚出生些时日。

而且,皇帝的每个儿子都有继承皇位的资格,前提是:顺位排在前面的继承人死掉。大哥死了,二弟才有机会;老皇帝的儿子全死了,侄子就有机会。

在这种巨大的权力或曰利益诱惑下,围绕皇位继承必然潜流涌动,遇到合适的时机,潜流就演变成惊天骇浪。而且彼此没有退路,即便弟对兄不想开杀戒,兄对弟可能先萌生了杀机。而且皇子们身边都围绕一帮子想立“拥立”之不世大功的臣子,有时候“黄袍加身”由不得自己。

满清皇帝的继承,完全舍弃了明朝的长子继承制,而是由老皇帝作出决定,“立贤”,看哪个儿子更能干,更掌控局势,对国祚的延续更有利,就给他。但老皇帝也不是不犯错误的神仙,他的决定往往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于是皇子们纷纷演戏,取悦父皇,在大臣面前树立贤明形象;私下里什么损招都出。

如“俭朴秀”爱好者道光帝,一次带着众皇子去打猎。皇子们争先恐后在父皇面前展示武艺,生怕射杀的猎物落后,而奕詝按照师傅的事前的教导,一箭不发,自然一无所获。道光帝问他的时候他说:”父皇教导我,要仁爱,现在是春天了,母兽正是怀孕的时候,我要把它射死了,连它的没有出生的幼畜也射死了,这是不仁,我不忍心这么做,所以一箭没有射”。道光帝大喜,便决定传位给他。——这就是心机婊得江山的典故,如果皇位给后来的恭亲王,可能历史会改写。

二月河所写的《雍正皇帝》之《九王夺嫡》,虽然是历史小说,但十分忠于史实,真实地反映兄弟之间争夺皇位——这天下第一大利益的残酷与无情。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老皇帝对儿子们进行最好的儒家教育,在儿子们少年时请全国的最好的儒臣讲孝悌之大道理,用处不会太大。兄弟间该撕的还得撕

我们读《春秋左传》——这部比《史记》还要古老的史书,第一卷一开始就是“郑伯克段叔于鄢”,中学课本选用了,大伙儿应该不陌生。这个故事就是讲围绕君王大位兄弟们相争的“家务事”,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家务事”。整个《左传》,随便一翻,就有齐桓公杀兄长公子纠而得位、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迫使太子申生自杀公子夷吾和重耳外逃、鲁桓公弑兄隐公等类似的人伦悲剧。

人常说,最是无情帝王家,这是由制度决定的,没办法。生在其间,有巨大的利益,也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只要最高权力的移交由血缘决定或者代际私相授受,哪怕到21世纪,这样的悲剧也很难避免。

附:

扶苏之死

扶苏,秦始皇长子,母芈氏。扶苏具有远见卓识,秦始皇层对其给予厚望。扶苏认为天下初定,百姓未安,反对实行焚书坑儒等严峻政策,因而触怒秦始皇,秦始皇便将其派到上郡监督蒙恬军队修筑长城。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再次巡行天下。当年七月,行至沙丘时病重,秦始皇命中车府令赵高写遗诏给扶苏,遗诏内容是让扶苏将兵权交给蒙恬,赶快回咸阳主持丧事并继承帝位。当时遗诏已经封好,还没来得及交给使者送去,秦始皇便不幸去世。秦始皇死后,赵高和丞相李斯等人与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密谋,篡改秦始皇的遗诏,立胡亥为太子。同时伪造一封遗诏赐给扶苏,列举扶苏和蒙恬的罪过,命令他们自杀。

扶苏接到遗诏后,不顾蒙恬的劝阻,引颈自杀。胡亥登基,视为秦二世。不数年,天下动荡,秦朝灭亡。“亡秦者胡也”之谶言应验,原来不是“胡人”而是“胡亥”。

唐代诗人储嗣亮为此写了一首《长安怀古》感叹:

祸稔萧墙终不知,生人力屈尽边陲。

赤龙已赴东方暗,黄犬徒怀上蔡悲。

面缺崩城山寂寂,土埋冤骨草离离。

秋风解怨扶苏死,露泣烟愁红树枝。

此诗伤悼扶苏,何尝没有刺本朝玄武门之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