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隐居幕后操纵特力A,证券实名制仍需快速落实

2017年03月02日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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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张建锋 陆玲 /文 王东/编辑

“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日前表示,2017年将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近年来,证监会通过大数据分析,需找市场操纵违法线索,对发现市场操纵行为保持“零容忍”,及时“亮剑”,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特力A股价被操纵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市场。

《财经》记者获悉,中鑫富盈、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合谋操纵特力A,而当事人利用伞形信托隐居幕后也成为该事件的一个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账户实名制虽然多次被监管层提及,但目前仍存在借用他人账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等现象,特别是通过设立层层间隔、现金流动等方式民间配资仍就存在,给核查证券账户的资金来源带来很大的困难,这点仍需市场各方努力改善。

深度隐藏

从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具有深圳国资改革概念的特力A(000025.SZ)股价在当年7月份突然启动引擎向上“奔跑”,期间涨势凌厉一度让市场认为其会有重大动作在酝酿。

数据显示,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公司股价从每股12.22元低点涨至29.36元,涨幅高达140.26%。期间,公司每股价格在8月13日盘中最高涨至51.99亿元,期间最高涨幅高达325.45%,与同期大盘和行业指数走势明显背离。在没有密集利好的配合下,这轮疯长让市场云里雾里,被市场喻为市场第一大“妖股”。

事出反常必有妖,特力A股价“暴动”引起了管理层的注意。

证监会稽查部门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证监会在第七批专项行动中,注意到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特力A大额资金介入异常情况,随后稽查总队奔赴机构和营业部。

在传统方式确定账户控制关系费时费力的情况,调查组克服重重苦难,锁定了隐居在大量伞形信托幕后操作者中鑫富盈、吴峻乐,揭开了两者合谋操纵公司股价的手法。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共控制29个信托产品子账户和4个自然人账户,所控制账户之多令市场侧目。

其中,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四川信托—宏赢八十三号”、“四川信托—宏赢153号”、“四川信托—宏赢206号”等11个交易子账户由中鑫富盈作为投资顾问负责运营,李建林负责作出最终投资决策。上述账户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地址或交易硬件信息重合情形。李建林承认其实际控制上述账户。

而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曾某涛、罗某豪”、“粤财信托—菁英汇旺业资本8号—黄某牛、罗某钟”、“粤财信托—菁英汇湘财资本5号—吴峻乐、罗某、罗某2、陈某新、钟某年”等18个交易子账户,同时控制“罗某”、“邓某”、“陈某明”、“罗某豪”等4个个人账户。账户之间存在一定的交易地址重合情形,部分账户与吴峻乐有资金往来。吴峻乐承认其控制上述18个交易子账户及4个个人账户,其个人电脑可以登录上述部分账户。

连续买卖

利用众多账户和资金优势,中鑫富盈、吴峻乐集中大量买卖特力A,并通过账户对倒等方式,来影响股价走势,达到操作股价的目的。

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35个交易日,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连续大量交易特力A,且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24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7个交易日,其中8月26日,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的33.59%。

买入特力A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25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6个交易日。其中7月14日,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的48.94%,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收盘于每股16.08元。

卖出“特力A”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7个交易日,超过60%的有2个交易日,其中8月26日,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的67.18%。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计买入“特力A”5621.08万股,卖出5614.89万股,买卖合计占该股市场成交量的15.28%,成交超过10%的有25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3个交易日。

35个交易日内,中鑫富盈、吴峻乐持有“特力A”占其流通股超过10%的有13个交易日。7月15日至8月25日,持股占流通股一直在5%以上。8月10日持股15.33%。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买入“特力A”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29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元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1亿元的有6个交易日。8月14日,买入“特力A”516.27万股,成交金额2.46亿元,占市场成交金额的33.24%。

此外,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有18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711.73万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5个交易日,8月7日达到15.32%,当日特力A股价涨幅为5.69%,收盘于每股37.31元。

《财经》记者获悉,中鑫富盈、吴峻乐上述所用资金大部分都为信托资金,小部分来自吴峻乐个人资金。

通过上述操纵,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股票价格分别获利1.47亿元1.74亿元。

此外,两者还合谋交易得利斯(002330.SZ),但都处于亏损。

针对上述操纵股价事实,证监会在2016年4月依法作出处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1.47亿元,并处于4.42亿元罚款;没收吴峻乐违法所得1.73亿元,处于3.47亿元罚款;对李建林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

证监会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快速“亮剑”,对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进一步凸显。

《财经》记者获悉,在上述案件调查过程中,证监会稽查部门约有10多人参与,从进入现场到进入行政审理环节仅用了三周左右时间。

实名制仍需加强

《财经》记者获悉,在侦破此次特力A案件中,因为涉及大量伞形信托产品子账户和几个个人账户,调查组在取证过程中面临较大苦难。

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案件,涉及几十个信托账户大部分属于伞形信托子账户,证券公司留存的只是信托公司这一层面的资料,比如账户名称不显示子账户名称等,给调查账户实际控制关系增加了困难。

针对本案大部分账户属于伞形信托,涉及账户众多,通过传统方式确定账户控制关系费时费力的情况,调查组苦干加巧干,另辟蹊径,才锁定了隐身幕后的账户实际控制人,在掌握大量旁证信息的基础上,调查组兵分两路、紧密协同,取得关键性突破,最终确定了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的违法事实。

早在2015年,证券业协会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伞形信托。同年7月,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重申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并明确提出六项举措,对上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措施包括,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各券商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应依规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券商不得将客户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等。

虽然监管层一再要求证券账户实名制,但目前市场上仍存在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账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民间配资,通过设立层层中间隔离带、现金流动等方式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操作,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市场人士认为,证券实名制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监管有着重要意义,仍需市场各方共同努力,快速推进实名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