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打恶记】电视、网络大V的“朱炜明”变庄家 ,“抢帽子”操纵股价被罚千万

《财经》记者曲艳丽 陆玲/文 王东/编辑  

2017年03月10日 14:38  

本文2402字,约3分钟

朱炜明是国开证券的原经纪人,也是知名电视媒体《谈股论金》节目组的特邀嘉宾,身背耀眼光环。

朱炜明在电视上的自我介绍是,曾在香港创造二周翻三倍、一月翻七倍的辉煌战绩。这样的一位“股神”,竟然需要散户和粉丝抬轿子从股市里赚钱。

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对朱炜明涉嫌操纵市场及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案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52.7万元,并处以1358万元罚款。没一罚三,同时将朱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朱炜明案是证监会“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一起典型的证券从业人员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的案件。

据证监会调查组人士介绍,朱炜明的操作很简单。“谈股论金”节目每周一到周五晚7-8点播出,朱炜明的节目大多排在周五。于是他在周五上午买入,下午收盘后在QQ群里推荐,晚上节目播出。等散户在下一个周一冲进去之后,朱炜明在当天就脱手。

这是非常典型的“抢帽子”手法。也就是券商、咨询机构、专业中介等工作人员,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来获利的行为。

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作为国开证券经纪人的朱炜明先后通过在节目里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推荐包括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多只股票,获利439,254.59元。这些股票的共同特点是盘子小、容易被炒作。

其中获利最多的一笔是2014年8月15日买入襄阳轴承42万股,买入金额212万元。当日19点28-34分在节目中对该股评价和预测后,在8月18日全部卖出,获利27.7万元。

据了解,证监会稽查部门先后接到了跟着买股票的散户、QQ群里的粉丝等四五人举报。据证监会调查组人士称,朱炜明在调查过程中并不配合,一直软抵抗。

作为国开证券的经纪人, 朱炜明懂得规避监管的办法,他自己名下是没有帐户的。

与很多内幕交易会用尽心思搜集一些毫无关联的身份证不同,朱炜明的代持者都是近亲属。他和家人同住,通过开设爸爸、妈妈和奶奶的帐户买卖证券和资金划转,电脑地址数据及下单手机号码重合。

饶是如此,他依然极尽挣扎。在听证会上,朱炜明爸爸是略懂炒股的,他声称是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根本不知道儿子在电视上推荐股票,恰好买了重样的。然而,当稽查人员详细盘问时, 朱炜明爸爸又说不出自己到底买了哪些股票,哪些赚钱哪些亏损。

朱炜明曾经使用过账户里的资金买车,却一直在狡辩:“那个车我爸爸也在开!”

该案时间跨度长达2-3年,朱炜明担任嘉宾参与制作的“谈股论金”多达200多期。面对复杂的调查任务,证监会调查组从视频网站、网盘等公开的媒体平台获取了数百份视频资料,并利用视频分析软件统计出推荐股票的详细信息,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调查工作并移送公安部门。

朱炜明案对社会影响和覆盖面是很广的。他富有表现力,深受媒体欢迎,对各种话题都可以夸夸其谈,在各种线上、线下的投资者见面会和宣讲会中都非常活跃,微博帐户被数十万股民关注。

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众多网络大V同样把自己塑造成“股神”,把散户当韭菜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这方面的法律监管相对落后。《证券法》对于操纵市场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哪怕是记者也可以认定。然而根据刑事司法标准,抢帽子的主体必须是从业人员。

证监会调查组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朱炜明案中发现一名合作嘉宾有类似的特征,但他不是从业人员,就无法认定。

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证监会一直在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

朱炜明所在公司国开证券,在调查之后才知道旗下营业部的经纪人上了电视,对从业人员疏于管理。

“抢帽子”这种说法最初来源于日内短线的交易员不停的举手报价,就像一群人不停的在空中抢帽子一样。在A股市场中,抢帽子曾经肆无忌惮,忽悠散户,随着监管趋严一度销声匿迹。

2011年12月,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同样是通过证券栏目荐股,涉嫌以“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涉案股票和金额数量之高,创A股市场纪录。

个人操纵案最著名的是汪建中案,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人称“老汪”,也是一名股市名嘴。2011年8月3日,汪建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操纵股价55次,罚金1.25亿余元,是证券市场亿元个人罚单第一人。

随着牛市重来,抢帽子手法再次死灰复燃。

朱炜明案是近年来证监会查处的一起比较典型的证券经纪人员采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获利巨大、性质恶劣的案件。

通过对朱炜明案的查处,证监会向市场展示了高压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一贯态势。也再次给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任何证券从业人员都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而投资者也切莫盲目跟风、道听途说,不然你可能就是被割的韭菜!

那些跟风的小散户,除了能及时跟住庄家及时逃走,大部分人将被套在其中。这些股民总是在不停反思自己的贪婪,不能及时收手,却没有料到买入的那一刻即被做入局内。

股民最应培养的是独立思考能力,但其中绝大多数常见的行为路径就是听风就是雨,几乎每个人听过这样的话:“我朋友跟我讲了几只股票”。

然而,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在消息传播链的哪一个环节,当上游的消息传播者已经成功解套,处于下游的散户或许才刚刚听到消息。基本面的研究和盘感的日积月累,才是投资之路的正轨。

(《财经》记者曲艳丽 陆玲/文 王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