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愈加关注文创产业

《财经》新媒体 高素英/文  

2017年03月26日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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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中国经济年鉴社联合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名为《创意者经济:“互联网+文创”的新时代》的研究报告,2016年上半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收达到3.6万亿元,其中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规上企业营收达到2502亿元,同比增长19.7%,是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中增长最快的。

尽管如此,“互联网+文创”的产业模式仍然面临着原创数量与质量不对等的问题。由于“互联网+文创”产业模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目前不足以培养一个具有较高鉴赏能力的消费市场,从而无法给原创以正确的反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认为,不管是传统的文创产业也好,还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文创产业,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府的监管。如何用产权制度来保护创意,需要政府和监管者去深入研究,调整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方式。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再野蛮的生长最终也将不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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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创”发展空间广阔

隆国强认为,互联网大大降低了文化产业公众参与的门槛,以前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电视,门槛都比较高,都有专业化的分工,但是互联网的到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会,很多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在互联网上发表了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

自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后,中国互联网开始了飞速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在网民的绝对数量上,中国已经稳居世界首位。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达到24.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由于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产业,尤其是面向民众的消费类产品和相关产业,如不触网几乎难以生存。

从产业的层面来看,文创产业与互联网具有天然的亲缘。一方面,包括文学、新闻、影视、音乐、动漫、游戏、广告等在内的大部分文创产业及其产品均为体验性产品,其主要价值大多不依附于实体商品,甚至没有实体产品,天然的有利于线上销售。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与文创更加紧密融合,网生内容大量出现,文创产业进一步摆脱了传统的生产方式,不仅实现了线上销售、线上体验,还实现了线上生产,即通过线上更好的将创意者群体、生产者群体及其彼此之间连接起来,从而实现更加广泛的分工,生产出更加专业化的产品。

“互联网+文创”的产业分类有两种,一类是“网生”的文创产业,其主要特点是其创意、生产、消费、营销和融资等产业链几乎依托于互联网,就是为互联网而生的产业;另一类则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文创产业。

互联网+文创”产业经过了“渠道—内容—生态”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逐步颠覆传统文创产业发展模式,成为投资风口、消费热点和人才集聚高地。

中国动漫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庹祖海认为,与传统的文化企业相比,网络文化企业在技术、资金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互联网极大地降低了文化生产和接受的门槛,解放了公众的文化创造力,扩大了公民的文化选择权,促进了文化民主,同时网络也为文化作品的传播和商业化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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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任何娱乐形式将不再孤立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互联网+文创”的产业模式面临着原创数量与质量不对等的问题。

“互联网+文创”产业模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目前不足以培养一个具有较高鉴赏能力的消费市场,从而无法给原创以正确的反馈。网文创作为例,起点千字2-5分钱的VIP收费制度和最高达70%的作家分成模式,创立了良好的初步生态环境。但是网文作品往往要连载四五百万字,日更三千字,同时读者阅历少,更喜欢奇幻、仙侠、穿越等题材,容易导致网文种类趋同且质量不一。

针对整体产业创造质量问题,一方面,可以把资本运作作为提升原创能力的重要手段。中国的大型文创企业,尤其是影视娱乐企业,除了收购海外资源以外,还能以资本和市场为纽带,加深了与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成功案例表明,接连的海外并购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的原创能力,也提升了中国文创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更重要的,则是全行业在泛娱乐战略的基础上,以文创产业的创新发展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文创”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从而实现在互联网传播条件下,通过新的文创产品和服务,依托新的叙事模式,引导社会凝聚共识,提升文化竞争力和国家软实力。

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表示,最近一些欧美年轻人追中国仙侠和玄幻小说,中国的网络小说正在快速走进英文世界,被越来越多的国外网站翻译连载,中国的很多原创网络动漫也在走向海外市场,“这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把所有创意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之后所起的化学反应,就是创意者经济浪潮带来的变化。”

目前腾讯互娱平台上有400万名网络文学创作者,数百名专业签约动漫作者,5万多名动漫投稿者,无数的电竞战队和明星主播,还有很多怀着影视梦想的编剧、导演和演员。程武说,腾讯“泛娱乐”战略致力于构建“让每个人的天分都不被时代辜负”的创意者生态。

“并不是所有的网络作家都能拿到七位数,”唐家三少如是说。2016年的网络作家榜显示,他的年收入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互联网资本布局“泛娱乐”生态投下亿级补贴,鼓励高质量的网文创作。阅文集团旗下的起点对低收入作者设有鼓励性质的保障制度,“如果作者的收入达不到最低标准,就适当补足,相当于低保,鼓励作者写作。”

一旦创意成型,依托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背景的明星IP孵化项目就能很快地将产品全方位地,以漫画、电影、电视剧、游戏、周边等“泛娱乐”衍生产品的形式传播出去,充分挖掘和实现创意者的创意价值。

程武认为,未来泛娱乐生态的五大趋势是,任何娱乐形式将不再孤立存在,而是全面跨界连接、融通共生;创作者与消费者界限将逐渐打破,每个人都可以是创作达人;移动互联网催生的粉丝经济,也会让明星IP诞生效率将大大提升;趣味互动体验也将广泛应用,并将重塑人们的生活方式;科技、艺术、人才自由的连接,将催生一个前所未有的创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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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增长离不开制度监管

今年两会期间,腾讯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提交了7条建议。其中关于数字内容产业的建议,马化腾认为,中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已经实现了持续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泛娱乐”等中国特色的数字内容产业生态初步形成。与国外不同,中国做泛娱乐最大的优势,就是一切基于互联网。过去30多年是中国制造,未来30多年会走向中国创造。

他也指出了目前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社会对数字内容产业的评价不高,影响了行业政策制定和顶尖人才引入;原创优质内容依然匮乏;缺少高质量翻译人才,导致优质网络文学作品难以向国外输出;面临国内监管和国外政策门槛双重压力等。

除此之外,中国在很多文创行业中并没有建立起符合产业规律的现代产业体系,有好创意也拍不出好作品,仅一昧地对热门IP过度激励,这些都阻碍了高质量原创,导致市场繁荣并没有相应提升原创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还有“互联网+文创”避不开的盗版问题。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无论是从网络的影视版版权,还是网络音乐的版权、文化的版权方面看,网络的版权秩序都在持续好转,网络版权的生态也在比较好地建立中。前些年在网络上可以随时观看一部未经授权的影视剧,这两年,估计是越来越不方便看了,因为没有经过授权,不付费就看不到。由此可见。版权保护的环境越来越好。

对于如何通地互联网技术成果的进步把老百姓蕴藏的创意发挥出来,隆国强认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三个关键词:人、技术、制度,三位一体,共同形成一个“互联网+文创”的生态系统。

他表示,一个好的制度会应顺应产业发展的需要,能大大的激发产业的发展,能够保护从业者的合法的权益,比如说大家讨论最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基于互联网的很多文创成果,怎么能够用产权制度来更好的保护这种创意,从而来激发大家的创意等很多新的课题,需要政府、监管者去深入研究。比如,如何把握其中的内在规律,调整法律法规以及监管的方式,否则野蛮生长最后也维持不下去。

(《财经》新媒体 高素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