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象,敲警钟,保险监管全面趋严

《财经》记者 俞燕/文 袁满/编辑  

2017年04月20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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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被带走后,虽然目前对于其涉及的问题尚未有进一步的信息,但“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已成为保险业监管的主基调。保监会对重点关注的公司再敲警钟,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将获顶格处罚。

4月20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分析了保险业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保险监管、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防范行业风险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两大发展主线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战略。

《通知》指出,在利率环境复杂、资产配置难度大的背景下,目前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的风险点和问题包括:少数保险公司发展模式激进,资产与负债严重错配,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部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股东虚假注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保持充足,但个体分化明显,偿付能力下降和处于关注区域的公司数量有所增加,局部风险增大,风险点增多;一些保险机构盲目跨领域跨市场并购,个别保险资管产品多层嵌套,极易产生风险交叉传递。

对于这些突出风险和问题,《通知》分析认为,既有部分保险机构急功近利、贪快求全等因素,也暴露出保险业改革探索经验不足,保险监管制度和实践中存在一些短板,对风险的本质和演变的警惕性不够高,对创新业务的监管制度不够严密,监管机制的统筹协调尚待进一步完善等。

基于此,《通知》要求,保险监管系统要深入查找和深刻反思当前保险业及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监管的四大主要任务。

首先是强化监管力度,持续整治市场乱象。“严”字当头,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防严管严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业务扩张激进、风险指标偏离度大的异常机构将被作为监管重点,在市场准入、产品审批备案、高管核准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

《通知》对一些重点关注的公司再敲警钟:对其是否存在违规资金运用、股东虚假注资、公司治理失效、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将实施全面清查。对于保险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保监会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将采取顶格处罚,对于利用保费虚假注资、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战监管底线、无视国家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则移送司法处理。

二是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监管制度漏洞。据了解,保监会正在系统梳理行政许可、信息披露、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投诉举报处理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完善监管规则,排查其中的监管漏洞,以补齐制度短板。《通知》称,要用制度的卡尺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以规则的红线为灰色地带竖起围墙。

《财经》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今年保监会拟制定重大风险稽查办法、风险案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设。

此外,保监会还将加强各领域监管制度的协调统一,重点加强对创新业务和交叉领域的制度完善,防止监管套利。据了解,相关的监管制度协调机制,还有望在“偿二代”二期工程中予以体现。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严密防控风险。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关注和紧盯重点公司、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风险,有序处置一批风险点,对风险处置中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有充分的预计和应对预案,以确保总体可控。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把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机遇,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创新保险产品和业务模式,参与去杠杆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优势互补。

《通知》指出,在风险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做好思想准备、政策储备和工作准备。坚持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在防控风险中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突出主业。督促各保险机构全面对标监管制度,及时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地生效。

《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健全风险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据了解,保监会还将引导保险机构制定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履行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

此外,《通知》还强调指出,要加强对监管行为的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严防内外勾结干扰监管工作正常进行。

随着金融反腐大幕拉开和项俊波事发,诸受访保险业人士的共识是,“后项俊波时代”保险监管将趋严趋紧,未来保险业能否在规范中回归理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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