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新协议签订,粤港澳湾区合作再进一步

《财经》记者 焦建/文  

2017年07月03日 21:05  

本文2205字,约3分钟

这两个新协议的签订,相当于把负面清单管理的模式推广到了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等于是内地对香港的最惠待遇的标准已经全领域覆盖

《财经》记者 焦建/文

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以两个新协议签署为标志,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称“CEPA”)亦再度迎来扩容升级。

6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的《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不少相关人士眼中,作为两地贸易自由化的升级,这两项协能让两地合作门槛降低,释放了新的空间,显示了中央对港的“偏爱”。

“两个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作出的特殊经贸安排,亦标志着两地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高燕在仪式致辞时表示。而陈茂波亦表示,新签署的协议将更加符合两地经贸发展需要,也符合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趋势。

“这两个新协议的签订,相当于把负面清单管理的模式推广到了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相当于是内地对香港的最惠待遇的标准已经全领域覆盖,开放广度和深度都在提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穗港澳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光南教授对《财经》记者表示。近年来,他一直持续研究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课题,并作为“负面清单”方案起草者。

作为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是CEPA的一个内容全新的子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

“从必要性来看,投资协议可以跟贸易协议产生互补及促进作用。因为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过程当中,必然牵涉到对投资方面的管理。在服务贸易和投资便利相互促进之下,能够通过对港澳的开放,促进国内的改革,改善国内的营商环境。”张光南称,“这份协议的特点是对接国际规则、兼具两地特色,且开放程度高。”

“事实上,在中国目前设定的各个自贸区当中,本身已经包含了针对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但因为这是针对全世界的,与CEPA针对香港的这个投资协议相比,开放度要差一些,香港毕竟是在‘一国之内’。” 张光南称。

根据协议,内地在非服务业投资领域仅保留了26项不符措施,在船舶、飞机制造、资源能源开采、金融市场投资工具等方面采取了更加优惠的开放措施,并明确了在投资领域继续给予香港最惠待遇,将使香港继续享受内地对外开放最高水准。

而在《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中,则既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的全面梳理及更新,也包括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的新合作内容。其中重点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针对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专章,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畅通资讯沟通管道、搭建交流平台,改善合作环境、联合参与专案建设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等措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是设立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支持香港参与内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等;

最后则是在重点领域合作方面,进一步深化两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合作、知识产权合作等十四个重点领域的合作。

“从新意来看,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以及一带一路专章,都意味着CEPA框架从一般的贸易合作拓展到了区域更高层面的合作。而对于香港来说,专章的设立,意味着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了国家战略层面的支持。其能更好的将内地的市场红利、国际的网络与自身的优势及跟粤澳结合起来,更加促进彼此之间的合作。”张光南称。

亦有商务部研究院相关人士指出:香港不能再局限于充当转口贸易的“二传手”,要利用好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做好配套的金融服务、人才培养。而粤港澳大湾区计划的提出,使三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都获得更大发展空间。香港发挥好“联结世界服务内地”的长项,通过大湾区进一步强化与周边地区连接,必然会提升自身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

针对彼此的合作,张光南则特地提到了必须重视争端解决的机制问题。“必须注意到的是,在服务贸易及粤港澳合作当中,既有合作收益、共赢发展的一面,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争端,需要有相应的解决机制。能够推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内地与粤港澳的实际情况。”

2003年时,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协议。在此后十余年间,通过CEPA,内地与香港在经贸领域建立了制度性合作机制,在货物贸易领域全面实现了自由化,在服务贸易领域基本实现了自由化,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领域采取了多项措施。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3052.5亿美元,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的8.3%。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出口市场。截至2016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398966个,实际使用港资9147.9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