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打恶记】远望谷实控人自导内幕交易弃卒保车难逃重罚

《财经》记者 张建锋 陆玲/文  

2017年07月11日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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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的一则处罚书,揭露了远望谷(002161.SZ)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徐玉锁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的细节,从远望谷2007年上市开始,其就控制远亲廖某松账户频繁交易“远望谷”股票,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在本案的调查启动时,徐玉锁此前所犯的单位行贿案件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双事叠加对其影响极大。其不仅通过隐匿下单电脑阻碍调查,还在意识到不可能轻易逃避追责时,欲安排廖某松承认账户系由廖某松操作,企图弃卒保车。最终徐玉锁被没收违法所得540余万元,并处以1600余万元罚款,两项合计2100余万元。

此案的查处,彰显了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决心和能力,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更是从重处罚。

潜逃境外推动收购

2007年8月21日,物联网企业远望谷在深交所上市,作为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的徐玉锁持有公司2555.072万股,持股比例为39.8%。其借远望谷上市一度跻身中国胡润百富排行榜。

虽此后几经减持套现,但一直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13年,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路市场成为一个全竞争市场的背景下,远望谷铁路市场收入占比持续降低且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将超高频产品向多个市场领域拓展,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收入波动较大、毛利率下降。双重因素叠加,导致公司当年虽然营收同比增长17.96%,但是营业利润仅为2045.4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85.98%。

在业绩低迷的背景下,“充分利用资本运营手段,通过兼并、收购,整合,实现外延式发展”被写进了公司2014年的工作计划。

在2009-2012年期间曾任远望谷董事长兼总裁等职务的徐玉锁,因涉嫌向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行贿,在2012年8月被郑州铁检分院依法立案侦查。2012年12月份不再在远望谷任职,并在2012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7日潜逃境外,辗转美国、新加坡等地。在潜逃期间,其推动了公司收购事项,并在随后进行内幕交易。

2014年徐玉锁在新加坡期间了解到国际图书馆市场的龙头企业Bibliotheca Group GmbH(以下简称“B公司”)公司。2014年8月28日,徐玉锁、远望谷董秘及投资经理与B公司股东方面进行初步接洽,讨论关于B公司估值和投资架构。同年9月11日,双方签署保密协议。

2015年1月22日,双方再次进行谈判,一致同意按照B公司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10倍估值方法和分4期收购的投资架构,由远望谷起草投资意向书。同年3月25日,双方正式签署投资意向书,约定远望谷分4笔收购B公司100%股权,出资金额不少于9550万欧元。同月26日,远望谷发布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当日起停牌。该事项在同年5月份被终止。

远望谷上述拟购买B公司股权是重大事件,依照《证券法》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徐玉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决策者、推动者,全程参与收购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4年9月11日。

在2015年2月2日,徐玉锁控制“廖某松”账户买入“远望谷”25万股,同年6月4日,该账户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扣除相关税费后,“廖某松”账户涉案期间内幕交易“远望谷”实际获利542.45万元。

除了上述内幕交易外,徐玉锁还进行过来两次短线交易。徐玉锁控制使用“廖某松”账户于2013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期间2次交易“远望谷”,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014年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年10月份,郑州铁检分院加大对徐玉锁的劝返力度。徐玉锁于当年10月25日分别向最高检和郑州铁检分院邮寄信件,表明愿意主动投案自首,并于当年11月28日,回国投案自首。

负隅顽抗

本案调查启动时,徐玉锁前述单位行贿案件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旧事未了,新事又来,因此徐玉锁负隅顽抗、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甚至欲弃卒保车来逃避责任。

2015年7月20日,根据交易所监察发现的异常交易情况,证监会深圳局对相关账户涉嫌内幕交易“远望谷”案启动初步调查。

随着对廖某松证券账户交易记录的深入分析,调查组发现廖某松证券账户涉嫌内幕交易的几笔交易系在远望谷公司使用办公电脑下单,调查组旋即赴远望谷公司查找该台电脑。但调查人员在远望谷公司再未发现该台电脑,而徐玉锁办公室的电脑已被搬走。

作为远望谷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决策者、推动者,全程参与收购事项,其知悉内幕信息不容辩驳,于是徐玉锁采取否认账户控制关系的方式来应对调查。

在此情况下,调查组在调查廖某松账户时,延伸调查了存在关联的徐某洋(徐玉锁之子)账户,发现二者之间有高度趋同关系,调查组随即约谈了徐玉锁,其说明了其推动远望谷此次重组的情况,同时承认了实际控制使用徐某洋账户(徐某洋账户从未交易过“远望谷”)。

据证监会稽查人员介绍,徐玉锁开始局促不安并表示不认识廖某松,调查人员随即向其出示了廖某松与徐某洋账户交易高度趋同的证据,徐玉锁顿时语塞,沉默良久后表示记不清了,要求改天再来说明。

徐玉锁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与申辩材料中表示,远望谷收购B公司的内幕信息为利空信息,无法达到牟利的目的。同时指出,2015年2月2日,徐玉锁乘坐12:30起飞的航班飞往西安出差,当日11点左右“廖某松”账户买入“远望谷”的行为,系廖某松基于对股票市场的综合判断亲自在徐玉锁办公室进行的操作,“廖某松”账户由其个人自主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调查的进展,徐玉锁从开始坚称其不认识廖某松,而后表示其和廖某松二人实为远亲关系,其转账给廖某松系借钱给廖某松。在意识到不可能轻易逃避追责时,徐玉锁安排廖某松承认账户系由廖某松操作,企图弃卒保车。

最终,根据多方面客观证据在充分论证、说理的基础上,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调查组通过对客观证据的细致分析和论证,最终认定廖某松账户由徐玉锁实际控制,成功查实本案。

内幕交易零容忍

徐玉锁是远望谷实际控制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因涉嫌单位行贿罪2012年12月份不再在远望谷任职,其理应清楚知悉并自觉遵守证券法律法规。

本案的成功查处,表明内幕交易的违法主体不仅包括上市公司管理层、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方及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可能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内幕交易行为。

“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查处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更是从重处罚。”调查组人士表示,本案的查处彰显了我会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决心和能力,既让违法行为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同时对市场参与者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据悉,证监会近年来加大对内幕交易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在着手建立更具有长效性的防控机制,通过与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实现对内幕交易的全方位围剿。

此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因为内幕交易而被处罚。

*ST墨龙(002490.SZ)实控人张恩荣因内幕交易行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2032.41万元,并处以6097.23万元罚款。

延华智能(002178.SZ)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在2016年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财经》记者 张建锋 陆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