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案背后:Boss直聘审核存有缺陷,任意用户可发布招聘信息

《财经》记者 刘小米/文 李恩树/编辑  

2017年08月03日 17:39  

本文2525字,约4分钟

求职者疑似误入传销组织而意外死亡,提供招聘信息的招聘平台“Boss直聘”是否该承担责任?专家认为,求职招聘涉及大量人格权、隐私权等权利,招聘平台需要尽到较高的注意业务,否则便要承担连带责任。

《财经》记者  刘小米/文  李恩树/编辑

疑似误入传销组织而意外死亡的李文星案在继续发酵,事件中提供招聘信息的“Boss直聘”互联网平台被推上前台。与去年的“魏则西事件”引发的讨论类似,为李文星提供招聘服务的互联网招聘平台是否该承担责任,引起争议。

    毕业于东北大学的李文星在名为“Boss直聘”的招聘平台上发简历找工作,却疑似落入打着招聘幌子的传销组织,直至有人在天津静海区一处水坑里发现他的尸体。

近日,天津官方通报称,李文星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目前,静海区公安部门已经对其误入传销组织的情况立案调查。

李文星收到的入职聘用书中公司名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受一家自媒体采访时,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表示,Boss直聘上该公司的“人事部薛婷婷”以及“人事行政部王文鹏”并非公司员工。

这意味着,聘用李文星的很大可能是一家冒名招聘的公司。

李文星被招聘,是通过“Boss直聘”招聘平台。

李文星的境遇并非孤例。今年2月份,用户“普恒”在知乎平台上分享了他同学使用Boss直聘找工作时“掉进传销大坑”,经过一系列波折才逃出的遭遇。“普恒”认为,正是招聘平台未尽到审核公司资质义务,使得“李鬼”公司钻了空子。

2014年7月13日,由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Boss直聘”App上线,主打去猎头化、去中介化,宣称提供平台供求职者和企业Boss直接沟通。该平台CEO赵鹏接受《财经天下周刊》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截至2016年8月底,Boss直聘的注册求职者数量已达1065万;注册老板人数181万,每日在线职位183万。

Boss直聘的招聘信息发布门槛并不高。通过Boss直聘软件,有用户自行创建一个地址位于北京中关村、任意名字的互联网公司,以该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发布招聘产品运营的信息,随后居然很快收到求职者的咨询消息,可以看到大量与发布职位要求相匹配的求职者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详细的简历信息。

李文星事件曝出后,署名为“前Boss直聘市场公关经理朱利安”的网民在自媒体上发表《前BOSS直聘市场公关经理给李文星母亲的一封信》,称Boss直聘有三道审核关口。第一道审核来自于企业自主的登记,第二道审核来自于各大区的销售人员,第三道审核来自于本地区的商务总监、城市经理,但这三道关口事实上处于无人把关的状态。

8月3日,Boss直聘CEO赵鹏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该平台执行的审核策略是,“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

赵鹏承认,平台自2015年初以来执行的这一审核机制存在很大的问题。

《财经》记者以求职者身份登录Boss直聘平台,未发现相关网络服务协议,仅有一份“Boss直聘用户违规处理规定”显示,发现或接到Boss身份造假、职位虚假等投诉时,会采取冻结账户等方式停止服务。

 “如果采用事后举报模式,就应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充分做出提醒,告知求职者平台并未审核,并就未审核信息进行提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国栋说,平台利用广告等方式营造影响力并获得了用户的信任,而用户自身的甄别能力有限,平台应告知相关风险。

张国栋认为,招聘网站作为一种经营活动,与求职者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应当尽到相应的信息管理和风险告知义务。

Boss直聘平台的宣传语是“Boss与应聘者直接开聊”,这暗指平台已经进行前期审核,“承诺”在平台上与求职者沟通的都是“真实企业的真实Boss”,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此外,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平台对发布信息企业的主体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有事先审查的核实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责任认定的关键在于意思联络,即平台对用户的行为是否“知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吴韬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知道”分为“明知”和“应知”,如果平台明知侵权行为的存在,当然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于“应知”的认定,以平台的注意义务为基础。

“从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来看,注意义务与技术能力、被侵害客体的性质有关,被侵害的权利位阶越高,平台相应的注意义务就越高。求职招聘涉及大量人格权、隐私权等权利,平台就需要尽到较高的注意业务,否则便要承担连带责任。”吴韬说。

除民事责任外,平台还有可能触及刑事责任的风险。《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网络犯罪增加了两个条款,着重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乐认为,李文星事件目前的证据还不能表明Boss直聘平台需承担刑责。但是从相关法条的修订可以看出,面对日益高发的网络犯罪,立法部门已在立法上写入相应的惩戒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快采取措施,对企业及网络平台的运营进行刑事风险检测,避免涉嫌刑事犯罪。

赵鹏对《财经》记者称,Boss直聘从8月3日凌晨开始,全面进行了调整,对于所有招聘者执行事先审核认证的流程。不久,在目前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会采取如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更为准确的审核认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