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家律所对红黄蓝进行诉讼调查,涉及信息披露是否失实

《财经》记者 鲁伟/文 李恩树/编辑  

2017年11月25日 19:49  

本文2498字,约4分钟

至少已有两家美国律所宣布启动对红黄蓝涉嫌违反美国证券法进行诉讼调查,诉因可能涉及美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不实等。

11月25日傍晚,北京市朝阳区通报了关于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虐童事件”情况进展。通报称,涉事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美股上市不久的红黄蓝(NYSE:RYB)于北京时间11月24日晚开盘前股价一度暴跌超过40%,开盘后股价稍有回升,最终收盘时大跌38.41%。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至少已有两家美国纽约的律师事务所宣布对红黄蓝涉嫌违反证券法进行诉讼调查,诉讼调查结束后将决定是否予以起诉。

其中一家律所官网显示,调查内容涉及红黄蓝在美国证券法下所作的披露(包括但是不限于其上市招股书),是否存在重大实质失实、遗漏或者误导性的内容。该律所准备代理红黄蓝股东在美国启动证券法集体诉讼,向该公司索赔因可能的证券法违规而带给股东的经济损失。

招股书中未详细披露虐童旧案

对红黄蓝进行诉讼调查的两家律所,分别是美国成美律师事务所和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对《财经》记者分析称,根据美国成美律师事务所官网声明,该律所应该是以涉嫌违反美国证券欺诈行为进行起诉,这和国内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行为类似。在国内,证券市场的起诉案由集中于虚假陈述。

旅美法律学者周大伟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美国证券法的要求非常严格,只要他(红黄蓝)在披露文件披露不实,即便微不足道之事,在美国也可能引起集体诉讼。”

1933年美国证券法确立了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详细规定了招股说明书应披露的信息内容。其中第17条规定,对重大事实作出不真实的陈述、作出因省略重大事实而误导公众的陈述、运用任何方式、手段和计谋从事欺诈活动、从事任何产生欺骗后果的活动均属违法。

此次美国律所介入具体因为何种信息披露之事,美国成美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治平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无法对任何涉及案件本身的问题作出回复。

但有熟悉美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律师推测,其有可能涉及重要诉讼的信息披露事宜。

在红黄蓝此次被曝出涉嫌“虐童”之前,2015年底,吉林四平市铁西区红黄蓝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两名教师因虐待被监护人罪获刑;另据媒体报道,2017年4月,北京大红门附近的红黄蓝幼儿园有类似事件发生。

今年9月的红黄蓝上市招股书中,并未详细披露这两起事件。招股书提及,2017年4月,有名老师在直营幼儿园中有不当行为,深深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一位熟悉美国上市规则的律师强调,招股书除了披露问题,还应该讲述如何应对、怎么规范等问题。

周大伟表示,如果公司在上市前涉及诉讼,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应在美国证券法的披露范围内,涉讼行为应公开。

但也有学者指出,起码吉林四平案中,法院最终认定“虐童”的是教师个人行为,非公司行为,公司也可选择不予披露。

就上述争议和疑问,《财经》记者多次拨打红黄蓝公司总机电话,均无人接听。其创始人、股东史燕来电话则持续通话中。

或将集体诉讼

和国内证券市场诉讼的不同是,美国可以发起集体诉讼——一个或多个受害人代表其他受害人进行诉讼,案件被法官判定为集体诉讼后,则所有受害者享有同等权利。

谈及在美国诉讼的程序,柳治平称,“如果法院认定有利益、处境、损失、受损原因高度类似或者一致的股东群体,案子本身的诉求其他方面符合民事案件的立案要求,就可以集体诉讼立案。多家律所、多个原告一般会合并成一个诉讼,最终原告集体分享赔偿。”

除美国成美律师事务所之外,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也宣布对红黄蓝进行诉讼调查,但截至发稿,该律所未回应《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官方网站显示,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在“成功案例”栏目中,该律所展示了过往不少集体诉讼的成果,其中就包括对中概股的证券诉讼。

柳治平表示,在美国的集体诉讼,一般是以和解赔偿结束。

根据美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行为一旦在法庭审理后获得证实,公司很可能会处罚很高的和解金额。

美国历史上最大的集体诉讼案例是安然案件。在此案件中,投资者所追讨回来的总赔偿金额超过120亿美元。“美国的集体诉讼案例中,最终获得赔偿的投资者占可索赔投资者的比例超过80%的案例很多,而国内证券市场股东获得赔偿的最多也不超过5%”。刘国华对《财经》记者表示,美集体诉讼对维权者的成本更低,但对涉事公司的代价会更高,“上市公司因集体诉讼被罚破产的并不奇怪”。

家长现阶段应保存证据

由于红黄蓝是在美国上市,美国法院有相应管辖权,可以维护股东权利进行诉讼。

事实上,在红黄蓝幼儿园涉嫌“虐童”事件中,相比股东权益,可能受害的儿童家庭所需法律援助同样重要。

这些家庭有哪些法律救济渠道?刘国华表示,在虐童事件中,受害人可以追究相关方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首先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是民事责任,其中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再者是行政责任,《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段、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刘国华称,如果虐童事件属实,受害儿童家长可以和幼儿园协商解决民事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他建议家长,一是报案,很多证据家长无法获得,需要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二是搜集并保存好现有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一些问题;三是对幼儿生理和心理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四是请专业医生和心理医生等为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康复提供帮助。

《财经》记者 鲁伟/文 李恩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