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克佳:催收要及时,逾期过久只能放手

2017年11月30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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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机构在借款前应先做好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催收前要了解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做到及时催收,有效处置。”11月30日,高级信用管理师、上海金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楼克佳在“《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上如此表示。

高级信用管理师、上海金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楼克佳

楼克佳认为,信贷机构在借款给客户之前,要更好的做好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估工作,严把风控关。不能把钱借给不该借的客户,或者把钱借给债台高筑的客户。

第二,催收前要先了解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楼克佳举例,在一个项目中,与债务人协商可以分期还款,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企业负责人个人必须对债务承担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第三,要及时催收。经济环境下行时,外债都很多。谁盯得紧,谁处置的快,谁就有可能拿到钱,不去盯,不处置就拿不到钱。

楼克佳还提到,近些年法律修改中,对处置资产最有利的一条,就是特定前提下,债务人唯一一套房子可以拍卖。

楼克佳最后表示,国外催收有上百年的历史,香港、台湾也有二、三十年的历史。所以催收首先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才能有发展空间。

以下为楼克佳发言实录:

楼克佳:很高兴来到这里跟大家分享关于不良资产创新方面的心得和体会。上海金逸近几年对不良资产进行了实际的清收工作,现在委托我们处理的案件数量非常多,业务量很多,但是我们处置下来的结果,回款率一直在下降。十几年前做几百万、上千万就很好了,现在一个公司委托过来就是几千万、几个亿。以前十个案件能做成功四、五个,现在就能成功两、三个,鉴于这种情况我提几点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方式。

首先,信贷机构在借款给客户之前要更好的做好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估工作,严把风控关。不能把钱借给不该借的客户,或者把钱借给债台高筑的客户。

第二,我们在催收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最近我们在处置银行的欠款,这个银行给福建新三板一个公司贷了150万,是信用贷款。金额很少,第一笔还款应该还26万,没还,银行就委托我们去催。我们到当地吓了一跳,这家公司在当地民间借贷借了1个亿,甚至还有高利贷。我们就很奇怪,怎么那么多民间借贷没人跟他打官司,如果有诉讼记录这150万就不会借给他。当地人说,政府保护他们,他们是这个地区唯一的新三板公司,不让人家跟他们打官司。这家企业员工4个月的工资都没发,情况很不好。鉴于这种情况,如果我们马上诉讼的话,有了诉讼记录,对他们融资和企业发展不好,所以我们就用时间换空间,一时150万还不出,就分期还款,分8个月,把时间拉长,给他一点喘息的空间,不要逼死他。我跟他们说分期还款可以,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这个企业的老板个人必须对这150万的债务承担个人连带担保责任。万一公司倒闭了,企业什么都没有,我连抓手都没有了。如果我把老板抓进去的话,这个老板41岁,公司倒闭了,还可以找这个老板一辈子。这样就有了抓手,通过时间宽空间,补充一个条款,抓手更牢固一些。

第三,我们一定要及时的催收。今天有一位老总说,资产公司的案件是十六、七年前了,案子时间拖的太长了,催收一定要快速,经济环境下行的趋势,外债都很多。谁盯得紧,谁处置的快,谁就有可能拿到钱,不去盯,不处置就拿不到钱。逾期半年和逾期一年以后是截然不同的。有病要早治,中期治疗和晚期治疗截然相反。现在我们手上很多都是“癌症晚期”患者,再好的医术也无法救活,只能放手。

第四,要有效的处置。案件那么多,如何有效的处置?催收需要时间、精力、人力、物理、成本,费用,我们要把这些资源投入到有效的催收案件中去,不是什么案件都做,要进行分类。有的案子收不回来,没有还款能力就放一放,有的案例目前有抓手的可以做一做,有的案例欠1000万,有500万是抵押物,可以处置抵押物,另外可以再想办法,要选择最有效的方法去处置。我们要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分享一个案例,去年有一个资产管理公司给了我们一个案子,这个人欠银行260万。这个人光法院欠款记录就有2000多万,我们也找不到他。后来我们在他们邻居那里听说他在上海开了一家P2P公司,后来我们找到了线索,通过一些方式找到了这家公司,他没在上海市区开的,是在上海郊区开了6家P2P公司,每家公司的规模是10几、20个平方,两、三个员工,在那儿融资。我们见到了他们的业务员和员工,都聊了,有些员工说我们融来的钱投到4S店里面去,做了一些简单的了解。他们每周一上午都会到这个P2P公司开例会。

我们了解了这个信息以后就上门催款,这个案子很简单,说几句话这个钱就催回来了。你要告诉我们带谁来要钱,第二如果不还钱以后我们会怎么样,如果你不还钱,我们会把这些判决书贴到你的门店上,老百姓看了以后知道你是骗钱的,老百姓会来挤兑你,我们还会告诉你们的员工,我们还会到嘉定公安局给你备案。这样一说,他就很着急,你这样一搞几千万就没了,我还260万。他说要分期还,后来我们要求当天还,最后还到200万,一次性就把这个案子了结了。去年4月份所有的P2P公司不能开到马路上,都要搬到楼上,这个公司就没了。所以我们寻找一些有效的方法帮助一些公司处理这样的债务。

从法律层面在一点点完善,十几年前打官司没用,两年前开始的政策对债权人的维权效果非常好。现在对处置资产最有利的政策是唯一一套房子可以拍卖,原来很多债务人的房产不能拍卖,不能处置,今年开始唯一一套房子也可以处置,但是要符合两个条件。比如说我是债务人,我直系亲属,我老婆、小孩儿、父母名下可有居住的房子,而我老婆有两房子一般厅,我父母有三房子一般厅,我住到父母那里,我自己名下的房子就可以处置。还有一种是给我留5—8年租金。以前怕处置了别人睡到马路上,现在这个政策出来了,可以处置了。

第四,我们委外清收行业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环节是最实际的一个环节,今后的发展市场会比较大。我去国外十几个国家考察过,国外催收有上百年的历史,香港、台湾也有二、三十年的历史。我觉得,催收首先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前一阵子网贷协会报道了一篇文章,说清收人员有规范,早上8点钟到下午6点钟可以清收,晚上是不可以清收的。我说这条法律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有一些查找的工作只能晚上进行,这样不太符合实际。我们要探索既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又比较符合实际的催收方法来处置。

今天先跟大家分享这些。谢谢大家!

《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由《财经》杂志、财经网主办,于11月28日-30日在北京举行。

(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