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前市委书记的“桌下交易”:3.8公斤黄金换来项目高额“返利”

《财经》记者 鲁伟/文 李恩树/编辑  

2017年12月18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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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黄金的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曾被控收受近5公斤黄金,商人陈清“投其所好”,次次行贿均包括黄金,八次共送出约3.8公斤黄金,以此换得这位前市委书记对其所在公司开发项目的“关照”。

 

湖南益阳“香港城”烂尾项目,因一份行贿案判决书的公开,其背后官商勾结细节浮出水面。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开的一份判决书显示,益阳中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南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清为求得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对“香港城”项目的“关照”,先后八次行贿马勇,每次贿品均包括黄金;而马勇则利用职权,在项目返还土地出让金、享受税费减免方面予以“回报”。

“香港城”项目曾是益阳中心城区最大的商业地产和省市重点项目,但在烂尾之后,不仅直接造成政府的财政损失,还给众多业主和投资人带来损失,当地如何处理这个刻有“贪官”印记的“烂摊子”至今没有明朗答案(详情参见《财经》杂志封面文章《落马官员遗留工程僵局》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70807/4312357.shtml)。

八次送出黄金共3.8公斤

陈清案判决书显示,陈先后8次向马勇送出港币8万元、价值人民币约112万元的黄金共3800.15克和价值人民币约14万元的“伯爵”牌手表1块。

上述贿品中, 3.8公斤黄金占比最大贿额。2007年至2012年期间,陈清每年都会向马勇行贿,而每次行贿都有黄金,非金条即金砖,包括200克“一帆风顺”图案金条两根、1200克“金鼠纳福”图案金条一根、1200克“五牛图”图案金条一根、200克“虎年賀嵗”图案金条两根、1700克“财富金条”图案三根、300.15克“鲤鱼莲花”图案组合金条一套和1500克金砖一块、11000克金砖两块等。行贿地点多在马勇的办公室,也包括家中和酒店。

向马勇送黄金的并非陈清一人,其浙江永康同乡胡双福曾因两子杀人向马勇送金条求情,在马勇的干预下,两名凶手最初受到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惩处,因被指“轻判”,该凶案后被发回重审并改判。

胡双福案判决书显示,他曾向马勇行贿10万元现金及100克金条。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行贿罪,胡双福于2016年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1年,时任益阳市委书记的马勇曾针对个人财产问题对益阳电视台表示:“本人工资收入5千多一点,年收入,加上各种稿费和其他费用,大体上是8万元一年。”他自称“属于中国典型工薪阶层中较好的”。

2015年5月13日,马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2016年8月,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在郴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其获刑12年,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8万余元,据其起诉书显示,在马勇的贿品中,有将近5公斤是黄金。

陈清是马勇案中的最大行贿人,其一人便送出约3.8公斤黄金给马勇;而作为回报,马勇在“香港城”项目中给予的回馈则远大于黄金价值。

被控为“香港城”谋利约1135万元

陈清所在的中南公司曾是益阳当地的明星企业。2005年,该公司一举拿下益阳市达人袜厂、市针织内衣厂、湘中锅厂等8家改制国企的427亩土地,宣称投资30亿元,启动规模宏大的“香港城”项目。

“香港城”包括紫荆花苑在内的几个住宅楼盘以及原计划建为一站式购物商业广场的“五角大楼”工程。

公诉机关指控,陈清向马勇送出黄金在内的贿品,价值共计130多万元,而马勇为陈清公司承建的“香港城”谋利约1135万元,主要涉及土地出让金返还与税费减免两个方面,其中返还给中南公司土地出让金578万元、减免税费约557万元。

2006年1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但“香港城”项目中的578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非常“简单”——2007年,中南公司提交《关于建设拆迁安置小区有关问题的请求》,向益阳市政府提请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会上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并未形成会议纪要。然而,时任益阳市长的马勇在办公室约见陈清后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名义下发益阳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支持永康工业园建设的名义将涉及“香港城”项目的土地挂牌出让价超过23万元/亩的部分,由市财政返还给中南公司。此后,益阳市财政局返还给中南公司土地出让金578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7年,在马勇的关照之下,中南公司成立的三个全资子公司在承担“香港城”项目建设、融资和招商过程中,享受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涉及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契税等共计约557万元。

但法院审理时对其中约302万的营业税、约34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予认定”,理由是“具体数额无法核实”;而涉及的约219万元的契税,法院审理时认为“鉴于当时关于契税免征的规定较为原则和模糊”,这部分也未认定为陈清的违法所得。

2014年12月5日,陈清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衡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两天后被抓获。侦查期间,他主动交代向马勇行贿的犯罪情形。

2017年10月16日,陈清被湖南省汝城县法院一审判处犯行贿罪,获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陈清被“轻判”的原因之一是,他揭发马勇的行为属于“重大立功”。

由于陈清、马勇均涉贿案,“香港城”项目一度停滞,一些购房者至今未取得产权证。就该项目,目前多方正协调解决。

(《财经》记者 鲁伟/文 李恩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