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定风险处置时间表,划出16项监管重点

《财经》记者 俞燕/文 袁满/编辑  

2018年01月17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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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违规股权清退大幕之后,保监会为化解保险业风险制定了三年攻坚时间表。8月17日,保监会发布《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提出,拟用三年时间,做好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化解处置,并修订完善五部法规和制定一部新法规,从实务到制度全面构筑保险业风险“防洪堤”。

2017年4月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落马”后,针对保险业不断暴露的违法违规乱象,保监会发布“1+4”系列文件,实施各类检查,在保险业展开肃清流毒。去年,保监会层面下发了76份监管函和51份行政处罚书,一些保险公司的乱象从中得以曝光,亦从中暴露出当前的一些监管漏洞。

保监会表示,目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不过,虽然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此,拟用三年时间,做好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风险处置:16项三星优先级

《方案》对重点领域风险、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和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三大方面共21项确定了不同的处置优先级。其中,16项的优先级为三星。按照涉及的领域,分解到不同的部门监管小组牵头负责。

从《方案》的优先级的设置上,可以看出保监会近三年的监管思路,划出了监管重点。

在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方面,主要针对八种风险,其中,少数问题公司风险、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和保险业务风险四类风险列为三星,资本不足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外部风险传递与冲击和群体性事件风险列为二星。

对于防控和处置公司治理失效风险,将重点解决制衡机制缺乏、授权管理混乱、关键岗位缺位等问题。《方案》提出,将全面开展针对股东背景、资质、关联关系的穿透性审查,严查违规代持,该项工作由发展改革部负责。依法处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险公司,追究相关股东责任,必要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该项工作由发展改革部和国际部负责。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方案》透露的信息来看,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已陷入治理僵局的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可能将成为下一个被重点处置的公司。

在资金运用风险方面,主要防范三大风险,即保险资金违规投资风险,特别是逃避关联交易监管、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的风险;非理性并购、炒作股票、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短钱长投等激进投资风险;投资失败导致大额损失的风险。

同样处于三星优先级的保险业务风险主要是人身险领域,防控人身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和利差损风险。

在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方面,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违规投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和数据造假行为被列为三星优先级。

其中,由发展改革部和国际部负责集中整治入股资金不实、关联关系不实、股权代持、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由资金运用监管部负责查处违规利用保险资金加杠杆、多层嵌套投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股权投资、开展境外投资等行为,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以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实体经济成本的违规行为。由稽查局查处非法集资行为,密切关注保险从业人员兼职、代销第三方理财等重点领域和新的风险点,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场所、销售渠道被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在打击数据造假行为方面,由统计信息部负责查处保险公司统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造假行为,由财会部负责查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造假行为。

制度建设:修订旧规、制定新规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对加强薄弱监管制度建设的八项内容,全部设置成为三星优先级,显示出保监会对弥补监管漏洞和纠偏的决心。

在去年12月27-29日保监会召开的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副主席陈文辉在主题辅导报告中指出,保险市场乱象丛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保险监管在制度机制方面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监管的基础薄弱,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以及受项俊波所作所为的污染毒害,保监会系统政治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补齐监管体制机制短板工作任重道远。

根据《方案》的规划,《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五部制度将进行修订完善,此外,还将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修订完善保险公司“三会一层”监管规则,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等。

在制定新规方面,保监会将起草《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办法》和互联网创新型保险业务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

除了修订和完善法规,《方案》还显示出保监会全面从严监管的思路,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求严把准入关口,强化资本金真实性审核,强化增资和股权转让审核,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公司治理方面,建立全覆盖的关联交易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保险集团综合经营试点。在产品管理制度方面,从严掌握新产品试点,落实备案产品事后抽查机制,对问题产品实施退出。

在资金运用方面,从严掌握资金运用试点,确保公平对待各市场主体。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投前、投中、投后管理的监管,建立对渎职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终身追责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在产品管理和资金运用环节提到,要“公平对待各市场主体”。项俊波任内,曾对一些保险公司尤其是民企系保险公司在监管上赋予特权,甚至不惜为之修改相关法规制度。

项俊波“落马”后,这些法规制度相继得以恢复,保监会高层亦多次强调,从此不会再有“特殊公司”。

《方案》要求,牵头单位要统筹拟定三年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优先级和责任人,细化到年到项,列入保监会年度工作要点,分阶段逐项落实,每年年底对工作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财经》记者获悉,2018年度全国监管工作会议将于本月22日召开。诸保险业人士认为,从《方案》和去年12月底保监会召开的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透露的信息,大致可以了解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保监会的监管思路和方向。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严监管之下,保险公司规范经营、重视效益才是长久之计。

据了解,近期保监会将披露一批对监管系统相关人员肃清流毒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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