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宜勇:谁发展现代城市,谁就有责任保护古建筑

2018年09月08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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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发展现代城市,谁就有责任保护古建筑,这是大的逻辑。一个命题是:谁的古建筑,谁作主。”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2018中国古建筑国际论坛上表示。

“谁发展现代城市,谁就有责任保护古建筑,这是大的逻辑。一个命题是:谁的古建筑,谁作主。古建筑从属的对象是不一样的,保护也必须是分层的,政府保护,公司保护,NGO保护,个人保护,至少有这四个主体。民宅就是个人保护,他保不保护,也要他作主。不能强制性地保护,只能让他自愿性地保护。”9月8日,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2018中国古建筑国际论坛上如此表示。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杨宜勇

杨宜勇认为,现代城市发展和古建筑保护最搭档的,可能是像巴黎这样的城市。还有一些地方是旧城保持不变,另建新城,这也是比较好的范式。如果要在旧城里边继续盖新建筑,最后就是一锅家常饭。

他认为,古建筑并不需要全部保护,只有那些历史性的、少数的古建筑是需要保护的。如果100%保护,城市就没法发展。任何建筑都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定功能。生产力环境变了,功能也变了,保护起来就非常地困难。以北京旧城为例,辛亥革命后先拆了瓮城,又拆了城墙,因为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城墙没有什么实用价值,“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如果北京城墙留下来很好,但是实际上留不下来。它的功能没有了,没用了,反而很多都是麻烦。最后北京的古城墙被挖掘扒掉,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杨宜勇指出,任何古建筑都要在使用中保护。像巴黎一些老的城区,古建筑已经扒掉了,但是一圈墙皮都留着,在里面盖一个完全现代功能的建筑,现代人可以居住,这个城市就是活的。如果建筑保留下来了,里面没有人居住,就是凋敝的小镇,就是一个“鬼城”,那有什么意思?古建筑的保护和现在一些小城镇的复古主义是两码事,那是两个概念。

另外,古建筑的保护,保护的是它的“形”。在古代,古人的“形”和“魂”是统一的。现在人心不古,没人愿意住在古建筑里面。很多建筑除了只能作为博物馆,不能作为活的文物永久地保存下来,这样没有意义。像北京一些老的四合院就必须改造,外形不变,必须加厕所,加暖气,要装上空调。

最后,古建筑保护也需要依靠立法。

以下为发言实录:

杨宜勇:我首先对分论坛的题目补充完善一下。现代城市与古建筑保护,这个东西不对称,至少是现代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古建筑英文翻的很好,是历史型的建筑,不是一般的老建筑。如果从现代城市发展和古建筑保护这个视角来切入,动词都找到了,那么就要找主语。谁发展现代城市,谁就有责任保护古建筑,这是大的逻辑。可是往下再走,比如说我们最近也在讨论中国安乐死的问题,也在讨论我的死亡谁作主。比如我有一个古建筑,或者有一个老宅子,我的房子,我的建筑,谁作主?我要得出一个命题。谁的古建筑,谁作主。但是,古建筑从属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古建筑的保护必须是分层的。

民宅,个人的古建筑就是个人保护,他保不保护,也要他作主。你不能说强制性地保护,只能让他自愿性地保护。当然国外说了,如果说你的房子,你有责任。如果你保护不了,你要推倒重改,不行,这个地区就是古城区,不能动。你如果保护不了,就请你把房子放掉,那个人也不能重新翻盖,但是他在里边继续保护,国外是靠这个来解决的,不是靠运动,不是靠强征。公司的建筑公司来作主,一些公共建筑或者一些政府的建筑,那你保不保护,政府来作主。古建筑的保护,至少有政府保护,有公司保护,有NGO保护,有个人保护,这四个主体。

我们也走了很多的国家,我看现代城市和古建筑保护最搭档的,可能是像巴黎这样的城市。还有一些地方是旧城保持不变,另建新城,这也是比较好的范式。如果要在旧城里边继续再盖新的建筑,这种保护最后就是一锅家常饭。任何古建筑并不是说都需要保护的,只有那些历史性的、少数的古建筑是需要保护的。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总是有一个量的,1%的建筑要保护,如果说100%保护,这个城市就没法发展。任何建筑都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生产力条件下,它是有特定功能的。现在生产力环境变了,功能也变了,有时候保护起来就非常地困难。我最近读一本书《百年旧痕》,辛亥革命后北京的旧城开始拆了,先拆的瓮城,为什么先拆它?瓮城很麻烦,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冷兵器时代结束了,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城墙也没有什么用了。美国也不建什么城墙,现在都构建导弹防御系统,天上还分好几层,低空的、中空的、高空的,甚至太空的。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如果北京城墙留下来很好,但是实际上留不下来。它的功能没有了,没用了,反而很多都是麻烦。先把瓮城拆完了之后,就觉得城门太少了,就扒豁口,扒成十几段。最后北京的古城墙被挖掘扒掉,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任何建筑要保护,就是在使用中保护。巴黎一些老的城区,古建筑已经扒掉了,但是就三层楼,一圈墙皮都留着,要在里面盖一个完全现代功能的建筑,也不能超过高度,要保护那个墙皮。现代人在里边可以居住,这个城市就是活的。如果建筑保留下来了,里面没有人居住,就是凋敝的小镇,就是一个“鬼城”,那有什么意思?所以说,保护要有选择性。古建筑的保护和现在一些小城镇的复古主义是两码事,那是两个概念。

再一个,古建筑的保护,保护的是它那个形。可是在古代,古人的“形”和它的“魂”是统一的。它有什么样的思想境界,它有什么样的“魂”。比如相对来说的简约主义。现在我们的魂都不一样了,人心不古了,让你住在那个建筑里面,你都不愿意。就是皇上的床让你睡一个月,恐怕你都不愿意睡,除了只能作为博物馆之外,不能作为活的文物永久地保存下来,像这样的就没有意义。北京一些老的四合院必须改造,外形不变,必须加厕所,加暖气,要装上空调,不能都露出来。你的心要静,可能才适合住古老的四合院。如果你的心不是那颗心了,你好古,我就是两张皮,就是在发展中可能破坏,在保护中可能就彷徨,勉强维持性地保护。

最后一个还是要立法,我遵守规则,大概8分钟了,就请下一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