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定”:增设宏观审慎局 条法司职能扩展

《财经》记者 张威/文 袁满/编辑  

2019年02月02日 14:08  

本文3711字,约5分钟

机构改革之后,央行宏观审慎上最主要的改变有两个方面,承担金融委办公室职责,更多体现央行在金融管理部门中的沟通协调地位;银保监会审慎规则制定归属央行

《财经》记者 张威/文 袁满/编辑

配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市场关注已久的人民银行的“三定”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2月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单位。

根据三定,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设立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金融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在部门设置上,除了原有的内设部门外,此次央行新设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局,同时将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职能被划入条法司。

相比于银保监会,央行“三定”方案晚了些许,据接近央行人士透露,央行一直在与中编办交涉,在“三定”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三个问题: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央行,制定银行业、保险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权利划入央行。具体主要涉及编制与人员的增加,逐步达成共识。

据了解,此次央行架构调整,主要是人事司牵头,相关的主要业务司局以及分管副局长会带着业务的处室参与。

随着人民银行“三定”敲定,起源于去年初的金融监管改革也将迎来收尾。不过,就央行自身而言,随着新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编制的设立,随之而来的新一轮人员安排也将开始启动。

设立秘书局

根据三定方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

同时,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作为国务院机构,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2017年11月,金融委成立,办公室设在央行。

新一届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要领导班子包括: 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兼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是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丁学东担任副主任。其他成员还包括: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中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副部长刘伟。

“作为几个部委议事协调机构,金融委成员都是各部委的高级别领导,不具备每天做专职事情的条件,所以需要有一个办公室做文件流转、统筹协调,甚至做一些文件起草。”某央行人事坦言。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则是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司局级。

目前,金融委办公室已经开始部署相关工作。包括听取对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之前工作量巨大的央行金融稳定局也面临新的调整。“之前稳定局代行了金融委办公室的职责。”某央行某人士表示。这次在职能配置上,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根据人员配置,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编制达15名。

成立宏观审慎局

为配合“强化央行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能,内设机构上,除了央行原有的20余个司局外,货币政策二司撤掉了,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局,据央行某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原来货币政策二司的相关职能已经并入新的宏观审慎管理局。

新成立的宏观审慎管理局的职能,包括原有的货币政策二司的相关职能: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同时还包括: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

据《财经》记者了解,之前有考虑对金控单独设司局,但编制管的很紧,货币政策二司事也不多,所以将货币政策二司职能并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在此之前,金控监管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工作都由央行金融稳定局负责。“行里的工作都是一盘棋考虑,放在稳定局也可以,但是如果放在稳定局就会把稳定局做的很大,分出去人随业务走也是可以的。随业务走,这是机构调整很重要的做法。”某央行人士表示。

在部门职能调整之余,金融稳定局的一把手也早已调整,此前周学东已经担任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已经正式上任总行金融稳定局局长一职。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处长谢丹已升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早前已经公示。谢丹此前负责金控监管相关办法研究、制定。

那么对于金控监管转移其他司局,上述央行人士认为,不排除金控监管负责副局长跟随业务走。

去年初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原属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拟订行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根据三定,条法司除了拟订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核规章。还负责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承担合法性审查和中央银行法律事务。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此前,银监会法规制定工作主要由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和法规部负责;保监会的相关工作由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和法规部具体负责。对于将银、保两会的行业监管规制权划归央行,穆迪公司认为,这将使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更加协调一致,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

《财经》记者此前了解,在重大法律法规制定上,由于银保监此前没有向央行提供人员,一直是条法司在弄。

随着宏观审慎管理局成立,也面临新的分工。根据上述央行人士表示,根据现有的三定方案,未来条法司和宏观审慎管理局配合会比较多。不过,此前条法司制定规则并不多,诸如理财、系统重要性规则都是稳定局来弄,日后需要进一步磨合。

人员、职能明确

“在宏观审慎职能外,央行需要增加新的编制或者从原有部门调配相关人员。”此前,某央行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根据三定,中国人民银行机关行政编制779名(含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编制15名)。设行长1名,副行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92名(含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领导职数3名、货币政策委员会正副秘书长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的编制安排较2008年公布的人民银行三定编制人员多了45人。

目前,人民银行行长易纲,郭树清、陈雨露、潘功胜、范一飞、朱鹤新和刘国强均为副行长,此前的行长助理一职已经撤销。

央行一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机构改革之后,央行宏观审慎上最主要的改变有两个方面,承担金融委办公室职责,这个更多体现央行在金融管理部门中的沟通协调地位;另外一个,银保监会审慎规则制定归属央行。

根据三定,人行除了原有的指责外,职能转变包括: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此外还包括: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根据三定,市场关注已久的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体制调整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编制事项则另行规定。

三定内容:http://www.scopsr.gov.cn/bbyw/qwfb/201902/t20190202_359977.html?gs_ws=weixin_636846989359217718&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