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会”代表委员:大湾区税制差异只能差额补贴解决?

《财经》记者 焦建/文 苏琦/编辑  

2019年03月05日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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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之下,短期内在广东普遍施行“港人港税”难度仍然极大。目前各界比较现实的考虑,是如何将以往的补贴措施进一步细化并推广

“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及三种货币”的独特体制在带来发展空间的同时,如何快速弥合及协调各地在税收等一系列备受关注问题方面的差异,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能否加快促进人才、资金等核心要素能否顺畅流动的主要考验之一。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如何进一步解决上述一系列难题,亦是今年多位参加全国“两会”的香港代表及委员们共同关注的话题。

“我们很多港人也希望到(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安居,当然大家希望可以有更多的就业方便,是不是可以减少交通费、税务方面的负担,有个配对的平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民主建港协进联盟会务顾问谭耀宗在当日上午“代表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本月初,由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际已推出了与港澳居民在个税计算方面等相关的八项政策措施,这或可被视为解决方案不断出台的标志之一。

“三倍之差”的变通思路

因横跨三个不同的关税区,粤港澳大湾区内三地税收制度的设计亦各不相同。

据相关统计显示:若按税收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税收负担,珠三角九市2017年税率为21.6%;香港2017财年税率为13.1%。

也正因如此,“税制冲突明显,影响人才集聚。”2018年底,位于北京的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在其所发布的一份名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发展报告》中指出。与之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出入境欠便利,制约人才流动”,以及“公共服务衔接尚未建立,不便于人才安居乐业”等。

在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方面,这种差异所带来的影响则更为深远。例如,在一定条件下,港澳人士在内地工作每年超过183天就需按比之港澳为高的内地税率缴纳个税,这种税制差异近年来被各方形容为“个税墙”。

“现在很多高端人才回到内地工作要数着日子,否则就按内地的税率来纳税,这对我们吸引高端人才来说是非常不便的,希望能有一些措施来改善。”前两年“两会”时已有人大代表提出。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按照相关规定:任何人不论在内地生活或工作超过183日,从境内或境外所得收入都须在内地缴税。

但《实施条例》第四条亦指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这意味着在“减税”的大背景下,新个税法仍保留了以往的优惠政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2018年9月30日时曾如此表态:“新个税法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个税法实施条例意见稿则平移了现行的优惠政策。”

这并不能完全打消部分长期在内地工作并居住的香港人士全部的担心。因一旦符合条件后,按照一些相关测算,内地的个税税率最高可能会比香港高出约3倍。

“虽然内地和香港都推行累进税率,但香港的边际税率最高不会超过总收入的15%或17%的上线,内地则是最高可达45%;另外就是起征点、扣除项目多少及细致程度、税率级距宽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差异。”一位在广州工作多年的香港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

香港的免税项目针对个人、已婚、子女、供养、单亲、伤残等设置了不同额度,“香港针对个人收入减税的的政策非常多且细致,比如小朋友出生第一年会给一个更高的额度;再比如并针对个人进修、长者照顾、居所贷款利息、退休计划强制支出等各个门类也有减免。不仅如此,多年来香港财政预算案‘派糖’的一个核心,就是对各项税收减免完成后再给予一个税务补贴,比如近年来的‘财爷’都会给一个75%的折扣。”家住香港新界的周女士对《财经》记者称。

据其介绍:香港纳税人每年在报税时,会缴纳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去年实际税款,再一部分为按照以往收入计算出的今年可能需要缴纳的税款。两部分相加之后先缴纳,随后政府往往会“多退少补”。

“实际上这么七扣八减,很多香港人不怎么需要缴税。但对于那些高收入人士,往往因为集中缴纳税款再等退税会造成短期内的资金压力,香港的一些一些银行还针对这群人推出了‘缴税贷款’。”其表示。

香港与内地之间的个税差异,在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落地时亦曾产生影响。一方面,部分香港人士希望获得这一证件方便其在内地的工作与生活,包括方便“买楼”等事项;另一方面,他们也会担心税收问题。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曾对此指出:居住证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法定身份证件,与税收规定并无对应关系。并强调税务部门不会以是否领取居住证,作为要在内地纳税的依据。

为降低“个税墙”对吸引港澳人士的影响,广东层面近年来曾多次通过自贸区建设等形式向国家争取政策,以探索弥补各地个税差异。

以前海片区为例: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的相关网页上,至今仍专门列出了摘自《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中的相关条文:“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深府〔2012〕143号),实施了“前海境外人才个税15%”优惠政策。

据《财经》记者获悉:《补贴暂行办法》实施4年以来,共补贴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453人次,补贴金额合计超过1.73亿元。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标香港‘标准税率15%’的标准,打造了前海‘类香港’的税收环境……深港合作有了着力点;有效降低企业在前海的运营成本,促进一大批聘用境外人才较多的企业落户前海;个税补贴直接返补到个人,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在前海聚集……这是前海乃至深圳市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在实施过程中也备受企业、人才重视,影响力逐步提升,引才聚才效应大幅显现。”2019年1月,前海管理局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政策解读中称。

横琴也有类似政策:为吸引港澳高端人才到横琴发展,其实施的是“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政策。相关统计显示:2017年横琴实际发放补贴金额2722万元,同比增长8%。?

简言之,为吸引香港人才,前海和横琴都容许港人只按照香港的税率交税,至于与内地税率出现的差额税款,由当地相关机构提供补贴。到2018年4月时,随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中类似政策公布,此类通过变通实施的“港人港税”已覆盖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

在今年1月份由广东省政府发布2019年“一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中,则对此再进一步提出:将减轻在粤工作的港澳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内地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珠三角九市可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税率差额给予补贴。这其实就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八项政策措施中与税收有关部分的核心内容。

细数这“八项措施”,具体内容则涵盖了在内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183天”的计算方法(即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当地政府为境外(包括香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提供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支持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鼓励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九市创新创业、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便利化改革试点、便利港澳车辆进出内地口岸,以及扩大海关跨境快速通关对接项目的实施范围。

全面“港人港税”恐难普及

3月2日,广东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出席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时亦明确指出:省政府正研究港澳人在湾区居住、医保、税务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包括提供“税务优惠”,但只限于先进技术及先进服务业的高端人才。

对于前述“八项措施”,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亦表示:现时有很多港人每日来回大湾区工作,内地新的个税征收办法可能会对人员自由流动产生影响。同意港人在内地停留不足24小时不当作在内地居住的天数,是“很大的放宽”。这些措施将便利香港居民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就业和居住,并加强大湾区内人流、物流等方面的便捷流通。

但其亦明确指出:相关政策虽将扩大至大湾区九个城市,但仅适用于指定人才。

这实际与部分香港政商界人士为鼓励香港居民到大湾区工作而所提议的“港人港税”有所差异。在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时,已有香港立法会议员提出,受影响较大的香港居民包括三类:一是新税法颁布前已在内地多年的几十万港人,二是到大湾区发展的港企业和青年,三是计划在大湾区内养老的香港居民。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近日则表示:其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提案围绕扩大大湾区“港人港税”等主题。其将继续争取不限“高端”人才在大湾区享受“港人港税”。

在2月21日参加在香港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会时,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则公开表示:其正争取在大湾区实施“港人港税”措施。但因内地税率始终是国家政策,非个别省市可作决定,具体措施有待国家税务总局处理。

对于内地及香港居民个税这种不同是否应普遍通过补贴方式“抹平”,各方的观点仍在较大差异。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日前在谈到相关话题时则指出:税务是比较复杂的议题,无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否提及,都必须处理税务问题。但税务问题牵涉国家整体政策,并非“话改就改”。而香港人到内地工作和生活,在享用内地福利的同时,又希望缴交较低的税率,未必公道,希望大家理解。

他提到,与“港人港税”有关的税务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包括港人在内地生活可否只按照香港税率、而非以内地税率交税;现时港人每年在内地住满183日须缴交内地税款,是否仍有宽限空间;港人在内地住满183日,应否就内地以外的收入交税。

综合目前各方意见来看,即便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之下,短期内在广东普遍施行“港人港税”难度仍然极大。目前各界比较现实的考虑,是如何将以往的补贴措施进一步细化并推广。

“若个别城市想吸人才,可用财政补贴方式,(让香港人才)只需要交香港税率,(与内地税率)差额我帮你付,这是公司或(当地)政府可以做的事”。 聂德权指出。

曾任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务首席联络官的一位人士此前则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涉及多个城市,将来或会实行分区收税,以2至3个城市为一个税网,令大湾区内有多种计税方法。

此外,据一位在前海从事企业相关税务咨询的相关人士则对《财经》记者指出:前海能为高端人才提供税项补贴,与其整体规模较小有关。在进行相关政策推广时,这是不得不考虑的一点。

《财经》记者亦发现: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19年1月22日公布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政策解读中,其在问题解读部分中亦指出:“享受前海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总量并不是无限的,相关的补贴的审批时间可其实也不短,如把措施拓展到大湾区各地,情况将进一步复杂。”这位相关人士称。为解决相关难题,其还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

首先,如希望让补贴尽快在大湾区内普遍推开,除广东各地的政府外,而香港特区政府想要呼吁其产业与内地增加互动,亦可考虑拿出“真金白银”。

其次,在公司层面,对于那些业务门类跨国或跨地区的企业,可以考虑为雇员成立“稳定纳税基金”账户,不同关税区的税额差异由其来承担。

最后,除采用财政手段发放税额补贴外,各方亦应考虑增加专项扣除,以及借鉴欧盟区“行政合作指令”等手段,完善纳税人收入信息交换机制,交换跨境纳税人的基本资讯、工资薪金等内容。

本文为粤港澳大湾区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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