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今年将加快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两会聚焦

《财经》记者 王晓霞 王丽娜/文 王延春 鲁伟/编辑  

2019年03月08日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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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推出的房地产税或将整合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交易环节哪些税费还会做相应调整;如何看待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这些是市场关注的问题。

“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立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3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

栗战书称,2019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房地产税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此前的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就提到将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最早被称为物业税,是对房产、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目前中国尚未出台房地产税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与之相近的税种有在保有环节对房产征收的房产税(除重庆、上海,对个人住房免征),以及对土地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立法问题。

财政部原部长肖捷曾在2017年10月出版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解读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具体内涵,谈及房地产税时,他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目前看来,未来推出的房地产税将整合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交易环节的哪些税费还会做相应调整,特别是如何看待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值得关注。

房地产税被视为未来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当然这在房地产税真正推出后若干年才可能逐步实现。房地产税的提出,与完善分税制、调整税制结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促进收入分配联系在一起,不仅仅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方式。

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是公众密切关注的议题,也将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一定的影响。据《财经》记者了解,2018年4月份左右,房地产税法草案已向地方政府征求了意见,据《财经》记者了解该草案给予了省级政府很大的自主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此前告诉《财经》记者,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立法法》的要求,按照既定时间表, 2020年要完成这一任务,其中就包括目前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如何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的问题。因此,若无意外,房地产税法或最晚在2020年出台。

去年3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曾表示开征房地产税,要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充分考虑房地产拥有的各种各样的情形。

同时,他认为应授权地方结合各自特点。“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各个地方的房地产情况千差万别,房地产税对于北京、上海房地产税起到的作用和对西藏拉萨的一个边缘小镇,所起到的作用绝对不一样。”他建议授予地方比较大的自主权,充分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来确定开征的时间,开征的方式和开征的税率等,这样能够因地而异,也有利于解决中国房地产的不公问题。

其次,他个人主张征收的原则要放宽。假如说按人均居住面积征收,那就把面积放宽一点,让大部分居民、刚性的住宅、自身居住的住宅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