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道歉!律师教你如何追回金融服务费,这些强制交易你也有权拒绝

《财经》新媒体 王小贝/文   

2019年04月16日 19:15  

本文3539字,约5分钟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的连锁反应仍在继续。最新消息显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4月15日起,开展历时两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包括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成立由质量、工商、法制、消保、市场、经检、物价等职能处室组成的执法办案专班,调查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

4月16日下午,奔驰官方发布声明称,暂停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销售运营,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其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将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同时,奔驰就此事件向公众道歉。

上海车展中的奔驰展台。图片由《财经》新媒体张本卉提供。

不过,面对日益高涨的质疑声,仍有不少经销商以“明码标价”、“已提前告知”或“写入了合同”为由,试图为收取金融服务费开脱。但以上说辞真的无懈可击吗?广大车主能否依法追回缴纳的金融服务费?

另一方面,针对强制购买指定车险、强制上牌登记及强制装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明码标价、提前告知、写入合同……

“金融服务费”就名正言顺了?

随着金融服务费背后的“猫腻”被曝光,越来越多车主希望追回这笔“冤枉钱”。然而,对于拒不退还金融服务费的理由,经销商们的说法也层出不穷。

据《南昌晚报》报道,3月15日,南昌一位车主在江西绿地沃尔沃4S店购车时,被告知在所交的一万元订金中,有9180元为金融服务费。之后他多次与4S店沟通申请退款,但均遭到拒绝。

(图/南昌晚报)

该4S店的一位销售经理称,“只要我们提前告知了,这笔钱就没问题,我们是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都是走公账,开具发票,不存在欺诈。”

不过,在“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4月15日,该4S店立刻同意退还金融服务费。

也有部分经销商依然顶风而上。网易财经今日(4月16日)报道称,4月15日,北京朝阳区某奔驰4S店的销售经理明确表示,贷款买车必须要交“代办服务费”,并强调自己已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这两天是特殊时期,所以前期一定得跟您交代好,尤其是在这种节骨眼上。”

 (图/网易财经)

一位通过“丰田金融”贷款买车的雷克萨斯车主向《财经》新媒体反映,自己共缴纳了2000元手续费,但当时并不知道这属于“金融服务费”。4月15日,雷克萨斯客服回复称,既然费用已经写在了合同里,就说明是双方约定好的,和奔驰维权事件有明显不同,而且这笔手续费不是厂商收的,建议和经销商协商解决。

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甚至写进了合同,是否就意味着经销商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金融服务费?

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在接受《财经》新媒体采访时称,雷克萨斯客服的上述说法并不成立。只有获得相关牌照或资质的机构才能提供金融服务产品,从而收取金融服务费。“如果你没有这个资质,就不能收这项费用,否则就是不合法的,这跟合同里是否写明没有关系。” 

至于经销商通过私人微信账户收取金融服务费,此举是否涉嫌偷税漏税,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对《财经》新媒体表示,需要确定该笔费用是否被列入了公司账目,这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金融服务费如何追回?

对广大车主而言,这笔被迫缴纳的金融服务费可否依法追回?李亚律师对《财经》新媒体表示,肯定可以。“4S店或相关销售人员获取的相关服务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具体来说,车主可尝试与经销商进行和解,要求返还金融服务费。若无法和解,还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针对奔驰女车主提出的“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等问题,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4S店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询问及调查取证。

据新华网4月15日晚报道,中国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4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指出,近期,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引起社会热议,去年以来,陕西西安等地也出现过多起车主维权事件,这些情况折射出汽车消费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从4月1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将历时2个月。除了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执法重点还包括:

· 涉嫌欺诈消费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 涉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保险、贷款购车等环节存在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 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等行为。

· 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 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除了金融服务费

消费者还可向这些强制交易说“不”

在购车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等,消费者往往处于劣势,面对经销商提出的种种不合理要求,不得不作出妥协。除了被迫缴纳金融服务费,在购买车险及内饰、上牌等环节,车主的自主选择权也所剩无几。

一位奔驰CLS 300车主对《财经》新媒体透露,自己在向河南聚星汽车公司购车的过程中,除了1.5万元金融服务费以外,还被强制交了2000元上牌押金和8000元保险押金,且这些钱最终都打了水漂,无一退还。

“他们强制我必须在店里买三年保险,在这期间我发现直接在保险公司续保可以便宜不少,于是就选择跳过经销商,结果他们说我违约,不退保险押金。”该车主解释,若在店里续保,一年需要交1万多元,但自己与保险公司续保,只需交七八千元。

此外,更蹊跷的是,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河南聚星汽车公司强制给她的车选号挂牌。“说我超过15天没挂牌,当时我想找人挂个好号,并没有超期,选号单还在自己手上拿着。不知道他们靠什么就自作主张给我选了号挂了牌。”经过协商,河南聚星汽车公司同意退还上牌押金,但至今仍未兑现承诺。

前文提到的雷克萨斯车主也向《财经》新媒体表示,购车时被强制要求购买了一万元的保险,以及八千元的装潢。

实际上,被要求购买指定车险、接受代上牌登记服务、接受指定的汽车装饰服务的车主并不在少数。随着“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不断发酵,汽车消费中的隐形消费和霸王条款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买车交的这些隐形钱,早该整治了。那些年没网络,都是憋死在交钱的过程中的。”有网友评论道。

(微博截图)

4月12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汽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称,即日起对西安市4S店等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整治,具体包括限定购买指定车险、限定接受代上牌登记服务、限定办理指定金融贷款、限定接受汽车装饰服务等。

李亚律师表示,上述文件中提到的行为均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若沟通无果,消费者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多家保险公司分公司人士透露称,已接到总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暂停承保与按揭贷款车辆相关的车险长期保单,只能按年承保,这或与监管部门调查汽车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有关。

“我是合理合法维权,不是按闹分配。”奔驰女车主在接受采访时称,不希望涉事4S店仅迫于舆论压力给自己退款,“如果你都不承认自己有错,我凭什么接受退款?”其家人也对外表示:“既然网友支持我们,那就借着这个机会问一问这当中种种的不合理,它不是我一个人的不合理。”

(视频截图)

目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已成立由工商、质监、物价、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