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事件四大谜团待解……

向三多 步静  

2019年04月18日 09:48  

本文2952字,约4分钟

女车主与奔驰4S店成和解……但针对经销商与第三方公司的追问,才刚刚开始。谜团一:是否具备金融服务资质?谜团二:类似的第三方还有多少?谜团三:元胜与利之星涉嫌协同诈骗?谜团四:奔驰金融是否牵扯其中?

女车主与奔驰4S店成和解……

但针对经销商与第三方公司的追问,才刚刚开始。

比如,这家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元胜),有没有金融服务资质,就敢派遣员工堂而皇之地扎在4S店里,从事“垫款”业务?

再如,其按照1/3的比例“分食”金融服务费,一年下来不是个小数目,交税了没有?昨天的央视新闻采访中,税务部门官员并没有交代。

还有,这么大一块“蛋糕”,凭什么是你陕西元胜“分食”,而不是其它阿猫阿狗,这里面除了利之星有话语权,奔驰金融高管有没有牵涉其中?

更重要的是,除了西安利之星,其它奔驰4S店,乃至其它品牌经销商,背后有没有类似第三方的存在,希望监管部门能一视同仁。

谜团一:是否具备金融服务资质?

央视记者虽然没能见到西安利之星负责人,但其报道,却提供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女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公司陕西元胜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工作人员收取的。

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陕西元胜支付的报酬。后者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账户。

而利之星以“信息技术服务费”为名,向陕西元胜开具发票。

西安市高新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介绍,车主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产生的费用,所以他们叫垫资服务协议。

这就是俗称的金融服务费。

陕西元胜的注册地在西安市莲湖区,其负责人已被该区税务局约谈,负责人承认与利之星有协作协议,他们公司有派驻人员在利之星进行服务费的收取。

其同时又称,目前只与利之星存在协作协议。

粉巷君(微信号:nbdfxcj)查询陕西元胜档案显示,其大股东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显示同一住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售后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并无金融服务相关业务。

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陕西元胜是否具备从事汽车信贷服务和代办贷款申报服务的资质问题展开调查。

谜团二:类似的第三方还有多少?

据央视采访内容,陕西元胜派驻员工到西安利之星,负责收取服务费。此后,陕西元胜再将其中2/3,转给西安利之星。

目前,西安利之星新车出售业务已经暂停,在售后区,多位车主正等待利之星就退还金融服务费一事进行回复。

粉巷君现场发现,车主的金融服务费收据额度从8000到12000元不等,但却理不出任何收费规则逻辑……

其中一位仅贷款14万多的女士,就被收取了8095元的服务费,差不多是贷款额度的5.8%。

但能摸清的规律是,几乎所有票据,都盖有陕西元胜的财务章。

对此,高新区税务部门明确表示,利之星以信息技术服务费的名义,向陕西元胜开票,在这点上没有偷税漏税嫌疑。

那么,作为收款主体的陕西元胜,是否涉嫌偷税呢?

个中问题,粉巷君试图去税务部门获寻答案,对陕西元胜税务具有监管职责的莲湖国税局表示,将按程序继续调查。

但有多少以陕西元胜名义开出的收据?目前莲湖国税掌握的情况不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12366、12345等投诉热线都是畅通的,有问题的车主可以进行投诉。

另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近日在粉巷财经后台及其它平台上,出现大量对当初购车时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投诉,除奔驰之外,还涉及其它众多品牌。

这些“金融服务费”的背后,是否存在大量涉嫌偷税漏税的第三方?

税务部门既然对陕西元胜启动调查,相信会一视同仁,坚决履职。

谜团三:元胜与利之星涉嫌协同诈骗?

奔驰女车主陈述购车经历时,曾反复强调被骗。

此前流露出的一段录音中,其表示,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起初并未考虑贷款,但4S店工作人员以低息等为由,百般诱导其使用奔驰金融。

对于交款过程,女车主描述的极为生动——销售人员事先并不提及金融服务费,而是导引其刷卡缴首付、买保险,之后带其见到另一工作人员,后者的职责,被描述为“给车主做金融确认”。

但对方提出需要付一笔钱,且不能刷卡。女车主略有质疑,销售人员随即离开长达20多分钟。无奈之下,出于对奔驰4S店的信任,其用微信向对方支付费用,后者开具收据一张……

要完成上述流程,似乎并非一个派驻4S店的陕西元胜员工能够顺利完成。

包括粉巷君(微信号:nbdfxcj)今天前往4S店发现,手持盖有陕西元胜发票的车主,不在少数,问及当初经历,亦稀里糊涂,大同小异。

北京市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涛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有关规定:如果陕西元胜工作人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时,没有明确将相关情况告知维权女车主,甚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购车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财产处分,让维权女车主误认为服务费是交给奔驰4s店,则涉嫌诈骗罪。

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此,他认为,需要公安经侦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法院最终审判。

谜团四:奔驰金融是否牵扯其中?

首先来说,垫款金额3%作为服务费,这是很大的一块“蛋糕”——奔驰女车主家属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给利之星算过一笔账,其单店每年的服务费可能达到三四千万元。

按照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陕西元胜“分食”1/3,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好吃的“蛋糕”,凭什么让你陕西元胜“分食”,为什么不是其它阿猫阿狗呢?

那就得看,在陕西元胜这个合作伙伴的选取上,谁说了算——利之星自然是有话语权的,然后,奔驰金融会不会牵扯其中呢?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厂商对经销商是有金融考核的。比如卖10台车,其中3台要做汽车金融。达到这个标准,才能拿到季度考核,都达标的话,才能拿到厂商返点。

也就是说,奔驰金融理论上是对经销商有约束力的。

同时奔驰此前声明中也提到,不允许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

既然不允许,奔驰金融为何不直接派人驻扎4S店办理贷款业务?

如果考虑成本问题,或者说像调查组解释的“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想必也可以通过优化管理的办法解决。何必多出个第三方,扎在4S店里长期收取金融服务费……

打个比方,我不允许你赚这个钱,而且理论上有办法约束你赚不了这个钱,客观上我又给你留足空间来赚这个钱,而且我还得承担风险——4月15日,中国银保监局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

那么,我是不是傻啊!

“也不排除奔驰金融公司高管自己安排的白手套在第三方公司工作……”上述律师分析。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向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