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上半年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

《财经》记者 熊平平|文 朱弢|编辑  

2019年08月01日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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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通报称,2019年上半年发现并制止违法填海行为8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15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进行查处

被自然资源部门监测到的一处违法围填海。 自然资源部供图

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报:2019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发现并制止违法填海行为8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15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进行查处。

被通报的8处违法填海行为,主要分布在福建、山东两省,其中福建省内7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07公顷,山东省内1处0.08公顷。

据《财经》记者了解,自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下称24号文)发布后,自然资源部门通过严控新增项目、审批程序,全国违法填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4号文印发前,2018年1月-7月,全国共确认的违法填海187.48公顷,而24号文印发后的8月-12月,全国确认的违法填海面积下降至0.94公顷。

曾经的“围海大跃进”

向海要地得到有效遏制的另一面,是地方曾经的“围海大跃进”。

全国临海区域拥有超过3.2万公里海岸线,其中包括1.8万公里陆地岸线以及1.4万公里岛屿岸线,有众多的河口、海湾和岛屿,具有海岸带湿地类型丰富、生物多样性高的特点。

但如今,这条生态带却千疮百孔,过度围填海是最主要的破坏方式。国家海洋局早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填海面积高达1.54万公顷,之后虽逐年下降,但2017年围填海面积依然高达5779公顷。

这组数字背后是地方的“围海大跃进”:为了经济发展,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地方政府不断突破国务院批复的“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约束红线。

在过去的近海围填海建设中,各地须按照国务院批复分配的指标。如在2012年国务院批复的地方海洋区划中,山东、福建、浙江、江苏、辽宁、河北、广西、天津等地的海洋功能区划分别规定建设用围填海规模分别控制在3.45万公顷、3.335万公顷、5.06万公顷、2.645万公顷、2.53万公顷、1.495万公顷、1.61万公顷和0.92万公顷以内。

2017年,国家海洋局组建了国家海洋督察组,先后分两批对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根据督察组调研结果,地方向海要地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其中海南的情况最为突出,当地部分沿海县市向海要地、向岸要房情况严重,被房地产“绑架”,近海海域被一批楼盘违规围填。但在中央督察组公布反馈意见后,一些被点名侵占自然保护区的房地产项目竟然不该卖的还在卖,不该建的还在建。如督察报告中提到的琼海市海天盛宴项目,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意见后,不但没停,三座住宅楼仍在紧张施工当中。

在土地资源趋紧背景下,各地转向海洋要地的主要原因是围填海的成本更低。据公开资料显示,在江浙地区,围填海的工程成本约为60万元-105万元/公顷,土地恢复成本约30万元-45万元/公顷,即将滨海湿地转变为一般用地的成本约为90万元-150万元/公顷,而城市周边建设用地交易价格达到每公顷500万元-1500万元,成本相差5-10倍。

但过度的开发,在过去的60多年里,海岸带湿地遭受到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和可持续发展。

截至2012 年,中国有超过30%的原生砂质海岸遭到开发活动破坏,超过60%的沿岸沙坝、海岸泻湖等地貌景观被损毁,重点海湾较1990年湿地面积平均缩减19.1%。从1950到2014年,总共损失了80.1万公顷的海岸带湿地,总丧失率为58.0%。海岸带湿地面积的急剧减少甚至消失,特别表现在渤海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个主要经济区域。

如今严管严控围填海

在各地疯狂向海洋要地之时,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2015年5月5日,中央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针对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陆续出台。

2018年1月17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史上最严的围填海管控措施,要求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关闭;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等“十个一律”监管措施。

2018年7月14日,关于滨海湿地保护的24号文由国务院印发,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严格审批程序,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报中央审批。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对记者表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这个局面来之不易”,

围填海能够得到严格监管背后,王宏介绍了自然资源部实施的一系列监管措施,一方面是严控新增项目,取消了围填海指标,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性项目之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的审批;另一方面是严格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重大战略性项目涉及围填海的,由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审核,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此外,多手段、高频率成为此次监管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了“15天一覆盖”的监管机制,即以15天为一个周期,既通过卫星的空中遥感监测,又通过部署在北海、东海、南海的派出机构分段负责进行地面、海上、空中的监测,来发现用海的疑点疑区。

一项数据也证实了监管后的围填海得到了有效遏制:在24号文印发前,2018年1月-7月,全国共确认的违法填海187.48公顷,而24号文印发后的2018年8月-12月,全国确认的违法填海面积下降至0.94公顷,相差近200倍。

据王宏介绍,自然资源部门还加大了对其他形式违法用海管控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发现并制止浮桥、栈桥、堤坝、道路等违法构筑物用海2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9.46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