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开放:股比“铁顶”突破,外资保险变革

文 |《财经》记者 俞燕 编辑 | 袁满  

2019年11月09日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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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进入寿险领域只能设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入世之初的股比“铁顶”影响了外资保险此后近20年的格局

保险业开放:股比“铁顶”突破,外资保险变革

通过对外开放“借河过桥”,引入海外优秀人才和外资机构,亦可反哺中国保险市场。图/IC 

27年前,当西装革履的友邦保险营销员们出现在国内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上海的街头,很快在当时尚属封闭的中国保险业掀起了一场巨澜。

彼时,对外开放刚揭开序幕。但对于国内保险业来说,开放意味着“狼来了”。陈恳在《迷失的盛宴》中写道,当时一些保险业高层还曾撰写报告,认为开放的时机尚不成熟。即使寿险业开放也最好采取合资的方式。

历史的浪潮滚滚而来,不可抵挡。时者,势也。“入世”之前,中国保险市场尚属幼小,保险人才奇缺,保险监管和经营管理立章建制未成体系。对于高层和金融监管部门来说,通过对外开放“借河过桥”,引入海外优秀人才和外资机构,亦可反哺中国保险市场。

在20年前的“入世”谈判中,保险业对外开放是其中的谈判焦点之一,保险业亦由此成为中国金融业率先开放的领域。

自2004年12月11日保险业全面开放以来,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们,既分享着中国市场开放的机遇,亦面临着自身发展的诸多困局。虽经多年发展,但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成熟市场尚存差距。“更进一步的开放仍然是必要的,我们应努力加快这一进程。”在10月16日的国新办通气会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早在2017年11月中国高层对外发出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信号以来,近两年间,高层不断对外推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系列举措。

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外资股东们多年来最值得期待的两项政策松绑诉求,终获实现。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金融委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下称“金融业开放11条”)提出,外资股东准入中对经营年限和设立代表处两年的要求,以及外资寿险公司50%的股比“铁顶”皆获解除。

“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限制,对于外资公司来说非常受鼓舞。”法国安盛中国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Xavier Veyry(卫泽韦)对《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开放只是一个开端。”

虽然新政给予在华外资寿险公司独资的选择机会,不过,亦有外资公司人士表示,合资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现有中方股东的帮助,在目前一些公司中外股东已比较默契的情况下,至少短期内可能不会对进一步增持股权有太大诉求。

多位保险业人士认为,新政放开短期内不会对保险业格局带来明显变化,新政更多的是增加了外资公司更好地参与中国市场的弹性。

穆迪副总裁、高级分析师袁永基表示,外资参与度的提升,将丰富中国市场的保险产品类型并增强行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对退休和养老金等发展不足的领域尤为明显。随着时间推移,将促进行业自身风险管理架构和人才的发展。

新兴公司的机遇

对于外资保险公司及其股东们来说,对中国保险业的一组数字很熟悉:“五三二”。

这是外资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准入门槛。根据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以“第336号令”的形式发布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包括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即业内通常所说的“五三二”。

该条例在实施18年间,曾在2013年和2016年经历过两次修订,不过外资公司一直呼吁修改的“五三二”却未有松动。直到今年10月16日,国务院以“第720号令”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将“五三二”中的“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予以删除。

这也意味着,外资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门槛终获实质性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议稿)》,仅拟删除“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要求。

在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的“金融开放11条”中提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取消了对外资保险公司股东30年经营年限的要求。

正式版本不仅将“三二”皆删除,还新增了“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可以入股外资保险公司”两项。对于此中变化,诸保险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提速和降低门槛。

在国新办通气会上,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删除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30年经营年限的要求,将为规模或经营年限没有达到该标准但具备专业特色的外资机构来华设立机构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保险业对外开放20年来,几乎知名国际金融或保险巨头已悉数进入中国市场,其中不乏百年老店。因此,在一些保险业人士看来,在新能源车、5G技术和生物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该新规主要为一些与保险业产业链相关的细分专业领域的新兴专业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据了解,因为受限于“五三二”的门槛,一些新兴保险公司望中国保险大门却不得而入,因此通常选择与中国保险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和服务,或与保险公司合资成立科技类公司的形式,曲线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早在今年1月的“银保监会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谈到金融对外开放时表示,2019年将研究新的开放措施,使开放范围更广、力度更大一些,尤其让一些合规经营意识较强的专业领域外资机构能够进入到中国市场。

此前曾有一位银保监会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近两年来,监管部门对保险牌照的发放和股东甄选,正向引入专业机构上重点倾斜,希望保险主体和形态更加多元化。在2017年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中方就表达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专长健康保险业务的英国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意向。

据《财经》记者统计,自2017年金融进一步扩大开放以来,共有4家外资公司获批设立代表处,其中2018年设立1家,这些外资公司的母体保险主体为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和保险公社等形态。此次“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旧规取消后,意味着这4家外资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将得以提速。

此前民生证券的报告指出,外资保险持股比例加速放开,以及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将令其在华设立机构的成本显著降低。

穆迪副总裁、高级分析师袁永基表示,对于中国保险业而言,市场加速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具有正面的信用影响。在其看来,外资参与度的提升,将丰富中国市场的保险产品类型并增强行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对退休和养老金等发展不足的领域尤为明显”。

今年3月,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成为国内首家外资养老保险机构,迈出了外资公司进军中国养老保险领域的第一步。

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除了已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谋求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或成立新主体,目前还没进入中国的外资机构还未有公开发出进入的信号。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虽然国际先进机构的经验和技术有助于促进国内保险市场的成熟和专业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在健康管理、车险定价和风控等领域,但是目前中国市场仍未摆脱以规模制胜的旧模式,保险市场距离真正的市场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在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日趋显著之下,走细分领域“小而美”路线的外资公司,生存并不易。尤其是对于本身亦为新兴公司、根基尚薄的外资公司来说,对开拓中国市场的成本的承受力亦需考量。

不过,现有外资保险公司已开始尝到进一步开放的甜头。据《财经》记者统计,自2018年以来,共有21家合资公司获批筹建分公司,其中有5家获批了3家,有8家获批了2家。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批筹的分公司中,仅有4家是中资公司,其他皆为合资公司,掀起一波分公司筹建小高潮。

此前与中资公司相比,合资公司铺设网点申请难、审批慢,常为合资公司所吐槽。

2017年11月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吹风会透露出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以来,保险业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速。

除了保险领域,保险中介领域亦进一步开放。2018年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当年上半年落实的举措还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以及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至此,除了再保险的一些领域和出口信保领域,保险业的开放力度已达空前。

不过,作为开放最早、开放程度较高的保险业,本次进一步开放对于目前保险市场格局短期内尚难产生明显的影响。民生证券的报告亦指出,截至目前,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已有20余年时间,尚难有突破,短期内行业竞争格局不改。从目前外资市场占比来看,预计目前的行业竞争格局仍将延续。

股比“铁顶”突破

如果说删除“三二”是对未来有意向进入中国市场的公司的政策利好,那么对于现有的合资寿险公司们来说,其最关注的新政莫过于50%股比“铁顶”的突破。

2018年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曾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将放宽至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15个月后,“金融业开放11条”进一步提出,将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

这意味着,股比限制的放开,比原计划进一步提速。

而持续了近30年的友邦保险作为唯一一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一枝独秀的局面,亦将获突破。对于合资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未必也能实现全资控股,亦拥有了获得控股权的机会。

“放宽持股比例最重要的是允许控股,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拓宽,才能真正地提高外资的积极性。”一位曾操作过国际并购项目的外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

在20年前,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即“入世”谈判时,保险业对外开放是其中的谈判焦点之一,其中外资公司的股比正是谈判的关键。双方对股比的分歧,差点导致谈判终结。

据《朱镕基讲话实录》记载,在中美双边协议签订的两天前(1999年11月1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召开会议提出,“入世”谈判有两个50%决不能让步,其中之一就是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外方股份不能超过50%。

美方提出,“入世”一年后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不超过51%,并要求增加外方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条款,且每年必须批准若干家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在漫长的“入世”谈判过程中,寿险业还曾衍生出四家“壳公司”。中方曾提出,与外资保险公司合营的中方公司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据此,恒安人寿、民生人寿、东方人寿和生命人寿于2000年10月拿到批文,成为四家保险史上的所谓“壳公司”,以作为未来与外资公司合营的中方主体。

但是经过艰苦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外资进入寿险领域只能设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并取消了对合资公司中方股东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双方的博弈和谈判结果,影响了中国保险业此后20年的格局。

作为中国“入世”的承诺,50%股比的规定,定格了在华合资寿险公司的形态和公司治理结构。“入世”之后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无一例外采用了“50∶50”的股权结构,且股东绝大多数采用了产融结合的模式。

在“入世”之前,中国市场仅有友邦保险一家外资寿险公司,且至今仍是唯一一家独资寿险公司。“入世”以来成立的一批合资寿险公司,其发展都难以企及独占先入优势和体制优势的友邦。而“50:50”的股权结构,使得合资公司双方股东经常出现各执一词、内耗严重、议而不决的公司治理僵局,亦被诸多业内人士认为是“合资病”的根源。

多年来,一批合资保险公司及外方股东一直在向监管部门建言,放开50%的股比上限。然而囿于此乃“入世”承诺,该“铁顶”一直未有松动。

在20年的发展中,已有一大批合资寿险公司发生了股权更迭或减持,甚至发生“变性”,由合资变为中资。未发生过股东更换的仅余中英人寿四家等合资公司(集团内转让除外)。

有多位保险业人士指出,让外资公司不“走样”,外资股东将几十年甚至百年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引入到在华公司身上,自主地引入自己的特色业务和产品,贯彻自己的发展战略只有在实现了控股权的情况下才更具可能性。

上述曾操作过国际并购项目的外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只有实现控股方可并表,才能为外资母公司贡献利润和体现经营成果。从股权投资角度来说,如果只是参股,母公司的整体协同价值、资本统筹、战略规划、品牌经营以及集团内整体协同等,很难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贯彻。如果只是作为参股,对于长期亏损的股权投资项目,母公司也不会真正的重视,让母公司的股东们追加投资,也很难有说服力。

对于50%股比的规定,体现在2004年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根据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透露的信息,该条例将很快修订出台。

去年5月,该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发布。与现行细则相比,“征求意见稿”除了外资的股比上限变为51%,还要求至少有1家经营正常的保险公司作为主要股东,且主要股东在获得股权五年内不得转让。有保险业人士指出,关于外资公司主要股东的要求,亦与现行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对股东的分类相衔接。

彼时,《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出台时,原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曾表示,对外资保险股东占比25%以上的保险公司,参照适用该文件。

此次金融业进一步开放,除了合资寿险公司的50%股比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占比亦获突破。“金融业开放11条”提出,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换言之,外资股东在保险资管公司中的股比可以超过现行的25%。此外,还新增了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的举措。

有保险资管人士表示,此举是在资管新规之下,为了让外资公司更好地参与到资管领域,更好地发挥外资股东在资管领域的经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亦表示,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有利于吸收借鉴境外优秀保险机构的经验做法,激发国内保险资产管理市场活力,促进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资管公司可以与其参股的外方理财公司形成互补,适度错位发展。

自进一步开放的信号发出以来,已有工银安盛、交银康联、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外资保险资管公司批筹或开业,成为资管领域的一支新军。

外资改造进行时

自2017年高层发出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信号以来,保险业的开放新举措最多最快。对于一些早有变革之心的外资公司来说,亦在厉兵秣马。

相比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财险公司的动作更快。

去年11月,安联集团旗下的独资财险公司安联财险更名为京东安联财险,为其引入京东的旗下公司作为中资股东,将其变身为合资财险公司。随后,又宣布筹建中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法国安盛集团走了另一条不同的改造之路,宣布收购旗下安盛天平财险所余50%股权,收购完成后,安盛天平财险将成为安盛集团在华全资财险子公司。

法国安盛中国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Xavier Veyry(卫泽韦)表示,目前该笔收购已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新公司被更名为安盛保险,更名是为了“强化安盛在中国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决心,它作为中国本土公司的性质不会改变”。

卫泽韦表示,安盛集团在中国已经营了20年,对中国市场一直持有长期发展的态度,目前已涉足寿险、产险、再保险和基金多个领域。在其看来,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限制,“对外资公司来说很受鼓舞”,未来会有更多的机会将外资母公司在全球的科技、网络和资源运用到中国市场。

据《财经》记者此前了解,此前安盛集团希望能增加对安盛天平的持股比例,以争取更大的话语权。而金融业进一步开放,无疑为其提供了契机。

对于由中资公司最终变为独资公司的安盛天平财险来说,其与其他外资独资财险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其网点的布局已比较完备,且已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这是外资独资财险公司很难实现的,所以对于法国安盛来说,全资收购安盛天平无疑是最省力的扩张举措。而安联财险选择与京东合资,也是希望借力于京东强大的品牌、网络和平台效应。”一位外资财险公司人士表示。

卫泽韦则表示,中国保险业的最大不同由中国市场本身的多样性决定,这决定了消费者的需求因地域、生活环境及文化习俗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此外中国市场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规模,所以安盛要用不同的方法发展不同规模的市场。在其看来,在中国搞“一刀切”的做法是不会成功的。

法国安盛旗下的另一家外资公司,走上了又一条不同的“改造”之路。成立于2010年的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则将由财险公司“改造”成为再保险公司。据《财经》记者独家获悉,其“财改再”的方案将很快获批。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显示,今年8月,信利再保险(中国)公司名称已予核准。

“现在监管部门对于外资的宽容度真的很高了,像信利保险这种改制,在过去是不能想象的,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一位监管系统人士感叹。

亦有保险业人士认为,从目前几家外资保险公司的新举措来看,保险业进一步开放,提供了不同保险主体在中国市场根据自己的战略寻求不同形态和自我发展之路的弹性,这也是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