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自曝财务黑洞

《财经》杂志 文/《财经》记者 王颖 张建锋 编辑/陆玲  

2019年12月02日 00:39  

本文4386字,约6分钟

违规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让扣非后净利润仍亏损的华仪电气,雪上加霜

尽管华仪集团承诺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但并未给出具体解决方案。图/IC

 

高低压配电产品、风电机组占主要收入的华仪电气(600290.SH),今年前三季度营收8.07亿元。在尚未走出扣非后净利润亏损困境之际,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将这家温州首家在国内主板上市的民企进一步拖入深渊。

11月28日晚,华仪电气称,占公司货币资金39.11%的4571.69万元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担保是重要原因之一。

四天前,华仪电气一纸公告自曝“家丑”,称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合计金额高达20多亿元。

华仪电气及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第三方等违规提供担保9.26亿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0.58亿元。

尽管目前华仪集团已承诺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但其所持华仪电气股份被多次轮候冻结、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84亿元的现状,是否有能力归还占用资金,还是个未知数。

曾以40亿元身家位列胡润中国富豪榜的陈道荣,旗下华仪集团资金除了投资房地产、化工等领域外,还曾流向民间个人借贷。潮水退去,被限制消费的陈道荣,需要筹资还钱。

《财经》记者多次致电华仪电气证券部,电话未能接通。

受爆雷事件影响,11月25日至28日,华仪电气股价累计跌幅25.19%,29日收盘于每股2.95元。

让投资者更为担心的是,若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华仪电气将面临“戴帽”风险。

 

自曝家丑

股价暴跌,源于公司自曝“家丑”。

截至今年9月底,华仪电气累计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22.12亿元,累计归还11.55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0.5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项审计说明》中表示,华仪电气已如实反映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自2007年上市以来,华仪电气一直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无保留审计意见,只有2012年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此外,还有9.26亿元的违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

其中,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金额为4.94亿元,为其他第三方(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伊赛科技”)的担保金额为4.32亿元。

伊赛科技与华仪电气共同投资了乐清市华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华仪电气持股40%。

华仪电气表示,上述违规担保系控股股东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公司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违规担保的副作用也随之而来。公告显示,截至11月28日,华仪电气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6.5亿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98%,其中违规担保及逾期担保涉诉金额为2.98亿元。

对于上述违规担保,华仪电气并不打算“认账”。

华仪电气认为,违规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上市公司亦未予以追认,将积极主张上述违规担保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但也提醒,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近期此类违规担保频发,上市公司究竟能否以不知情为由,免除担保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告诉《财经》记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对外提供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应区分订立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别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同理。

这里所说的“善意”又该如何判定?投资金融律师董毅智表示,上市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且对外公告。银行等债权人完全可以从公开渠道了解到相关信息。如果债权人不查公告就签担保合同,显然不能被认定是善意的,上市公司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除违规担保外,华仪电气5.90亿元的合规担保中,已有2.14亿元出现逾期,被担保方均为华仪集团。记者注意到,担保逾期最早发生在今年1月份,但华仪电气在8月15日的公告中,仍坚称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实际上,华仪电气与华仪集团之间的互相担保,在今年4月份就引起上交所关注。

在2018年华仪集团实际为华仪电气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的背景下,今年4月,华仪电气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含未到期担保金额)。

不过在上交所的问询下,华仪电气最终还是做出了让步。

8月,华仪电气表示,为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将担保额度由7亿元缩减为2亿元,同时华仪集团拟以其持有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仪投资”)81.5%股权质押提供反担保。

对于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上交所火速下发了监管函,要求公司核实大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除了违规担保、资金被占用问题外,华仪电气的 “盈亏交替”、大额应收账款逾期等现象,近年来一直备受监管关注。

华仪电气的前身是苏福马。2007年, 华仪电气通过与苏福马资产置换上市,主营业务为高低压配电产品和风电设备制造。

从业绩上看,华仪电气自2016年以来一直出现盈亏交替情形,2016年-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842.16万元、5982.65万元、-8302.46万元。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8.1亿元、-2982.9万元。

截至三季度末,华仪电气应收账款高达21.0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44%。根据2018年报,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风电设备应收账款中,有三分之二已超过信用期。

 

还款隐忧

尽管华仪集团承诺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但并未给出具体解决方案。而从资金状况来看,华仪集团能否筹集足额资金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华仪电气表示,后续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资产、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

当下的华仪集团有多少资产可以处置,又该如何筹资?

企查查显示,截至11月23日,华仪集团持有华仪电气30.83%股份几乎全部质押,而在此之前,华仪集团所持华仪电气股票质押率多年保持90%左右的高位。

《财经》记者统计发现,2011年华仪集团所持华仪电气股票质押率为67.5%,随后年份中,除了2016年低于90%外,其余年度质押率都超过90%。2017年、2018年,该数据分别为99.92%、99.99%。

华仪集团资金紧张程度可见一斑。

扣除上市公司部分,华仪集团的其他资产,似乎无法覆盖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金额。

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的相关数据,公司总资产36.54亿元,净资产17.4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84亿元,流动比率为1.29,速动比率为0.92,偿债能力堪忧。

华仪集团2019年1月-3月营业收入2.27亿元(未经审计),净利润亏损693.5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958.66万元,其中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亿元。

此外,华仪集团还身陷多起合同及债务纠纷,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

截至11月23日,华仪集团累计轮候冻结数为297567524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7.01%。

企查查显示,华仪集团今年以来先后8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旗下多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遭到冻结,实际控制人陈道荣于今年9月被限制消费。

乐清市人民法院(2019)浙0382执4624号限制消费令显示,立案执行申请人浙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申请执行华仪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华仪集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华仪集团和陈道荣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986年,30岁的陈道荣与四位朋友合资4万元,在乐清市一家晚清祠堂里,创办了华仪集团的前身“乐清县机械五金附件厂”。随着华仪电气上市,陈道荣在2007年时以40亿元身家位列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第198位。

债务缠身且陷入现金流困境,华仪集团能否兑现承诺,偿还债务并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还是个未知数。

曾涉民间借贷

陷入困境的华仪集团,近年来资金投向何方?

华仪电气表示,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华仪集团归还自身融资借款及利息、代偿互保单位本息及经营周转等用途。

官网显示,华仪集团创建于1986年,旗下拥有两家公众公司,主营中高压电器、风力发电的上市公司华仪电气,以及从事电子式电能表生产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华仪电子(838314.OC)。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环保、电力装备、金融、房地产投资等产业领域。

在占用华仪电气资金的背后,华仪集团近年业务大规模扩张,其中房地产投资占据重要地位。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且融资渠道有限,难免会对集团整体现金流产生影响。

在2006年S苏福马资产置换之际,华仪集团旗下业务涉及风力发电、高压开关及电力自动化、化工业务等。2005年度,华仪集团总资产为11.68亿元,负债总额为6.6亿元。

2019年,华仪集团业务已拓展至金融、太阳能、汽车、房地产等领域。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旗下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华仪投资总资产12.31亿元,占同期华仪集团(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相关数据)总资产比例为33.69%。

公告显示,华仪投资主要开发的项目有华仪富丽华城市花园、信阳华仪南虹广场、香榭华庭等项目,住宅项目以销售后提供物业服务、商业地产项目以出租并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经营模式。

《财经》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投资房地产、化工等领域外,华仪集团资金还曾流向民间借贷,进而收取利息。

一则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7月18日,华仪集团向彼时55岁的张献开提供26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8%。借款到期后,张献开未按合同约定向华仪集团归还借款本息。

让人纳闷的是,在上笔出借资金没能收回的情况下,华仪集团在2015年12月4日,与张献开再次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金额为420.29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利率18%。华仪集团已于2012年7月20日将借款金额260万元汇入张献开指定账户,鉴于张献开自2012年7月20日至今未偿还借款利息,利息共计160.29万元。截至合同签订日,本息合计420.29万元,作为本次借款合同的金额。

然而,上述借款到期后,张献开无能力偿还借款。

2018年4月份,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与张献开执行裁定书》显示,张献开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可先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