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供给侧机制,提升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效率

《财经》杂志 文/殷勇  

2020年01月16日 12:53  

本文3518字,约5分钟

金融供给侧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也需要底层突破、自下而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必须尊重金融规律,着力点应是改进政策和市场的失灵失效环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包括定向降准、对贷款利率和数量设定指导目标,以及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等。这些工作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融资需求仍远大于供给能力。例如2019年以来出现了一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债券发行受阻,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股权市场融资大幅萎缩等现象。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造成这些问题,有些是由于客观原因。例如,规模效应问题,给小企业做信贷评估和给大企业做信贷评估,成本上无太大差异,但大企业一笔贷款几亿元甚至更大,而小微企业一笔贷款几十万、几百万元,达不到规模效应。再比如,信息不对称,大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跟大型企业相比存在差异。还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风险属性与大企业也不同,如北京小微企业平均存活期不到四年。这些都是导致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客观因素。另一个方面,供给侧的配置和一些政策不太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也是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

金融是中央事权,北京市在严格遵守中央监管规定情况下,尝试从金融供给侧角度采取一些措施,消除政策、市场造成的失灵,提升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努力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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