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明骏及董明珠质押持有的全部格力电器股权,银行不设平仓线,高比例分红保障?

万佳丽/文  

2020年02月17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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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晚,格力电器公告称,宣布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将其持有的公司9.02亿股股票质押给招商银行珠海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质押股份共计9.4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99.91%。

截至2月16日,格力公司的股价为62.73元,董明珠及第一大股东质押的股权价值约为5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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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转让价款的自筹资金来源为珠海明骏银行贷款。

2019 年12月14日,珠海明骏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合计七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总额为208.3亿元。贷款用于支付受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部分交易对价及相关税费和交易费用。

贷款协议规定,珠海明骏的全体合伙人需要于首个提款日前签署合伙份额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海明骏的全部合伙份额质押给贷款银团; 珠海明骏需要于首个提款日90日内签署格力电器股票质押协议,将其受让的格力电器全部股票质押给贷款银行。

此外,公告中表示,珠海明骏本次债务融资的融资结构不存在不利于股权稳定性的协议或条款安排,本次所有贷款均不存在与市值涨跌挂钩的补仓或平仓机制。珠海明骏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 0 股,占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对应的融资金额为 0 万元。

银团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

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做股权融资一般都会设置补仓或平仓机制,或者是要求贷款企业有一定的抵押或担保的保证,以此来增信措施,这是银行普遍的风控手段。“像这样什么都不设置的很少”。

记者注意到,在《格力电器详式权益变动书》中,珠海明骏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并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 50%的董事会决议中投赞成票。

格力电器认为,珠海明骏财务状况良好,有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银行已提供的贷款承诺函,如珠海明骏与其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贷款协议 ,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珠海明骏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格力电器详式权益变动书》中表示,保护债权人的方式即是提高上市公司分红比例。这也就能解释为何银行愿意没有设置额外“保障措施”地将钱借给珠海明骏。

据wind统计,格力电器从2012年到2018年累计分红金额为490亿元,约占同期自由现金流的36.98%。在2019年三季度报显示,格力电器货币资金金额约为1362亿元,占总资产的46.68%。

记者粗略计算了下,格力电器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三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224.02亿元、262.03亿元以及221.17亿元,假设未来格力电器每年净利润为200亿元,一半用于分红,则珠海明骏持有的15%股权每年分红可以分到15亿元。而珠海明骏此次从银行贷款208.3亿元,相当于珠海明骏以7.2%的成本从银行借款,可以说“互惠互利”。(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