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即将下调汽柴油零售价,降幅将为七年之最

文 | 《财经》记者 徐沛宇 编辑 | 马克  

2020年03月16日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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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际原油均价已逼近40 美元/桶的国内调价底线,若国际油价跌破40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不会再降,因此3月17日降价后就是最低价

3月17日,中国汽柴油零售价格很可能将迎来七年来最大幅度的一次下调。

据多个资讯机构监测,截止3月16日,中国汽柴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跌幅在24%—25%之间,对应汽柴油零售价下调幅度在950元/吨左右。换算得出,92号汽油下调约0.73元/升,0号柴油下调约0.81元/升。

中国汽柴油零售价格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临近的调价时点为3月17日24时。距离调价还有一个工作日,“按照目前的国际油价走势,明天国际原油加权均价应该会跌到地板价40美元/桶以下。”卓创资讯高级分析师徐娜对《财经》记者说,依据以往经验,跌破40美元/桶之后,降价幅度按照40美元/桶算。即便如此,降价幅度也将是2013年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来最大的一次。”

布伦特和阿曼原油期货据信是国内成品油调价挂靠的两个油种,截至3月16日17时,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为33.13美元/桶,下跌6.52%。

据中宇资讯统计,目前国内92号汽油零售价多在6.2-6.3元/升之间,0号柴油零售价多在5.8—6元/升之间。此次调价执行之后,国内92号汽油价格将重回5元时代,个别地区的0号柴油价格或将跌到4元时代。

在零售价格下调之前,汽柴油批发价格已提前下跌。据金联创统计,过去一周里,中石油、中石化等国营炼厂大幅下调了成品油批发价格,拉大了批零价差。3月6日至13日,国营炼厂的汽油批零价差为2459元/吨,环比上周升高16.5%;柴油批零价差为1115元/吨,环比涨幅达40.5%。

资料来源:中宇资讯

批发价格的下调提高了成品油零售商的采购需求。金联创数据显示,3月6日至13日,主要民营炼厂的日均汽柴油销量大于产量, 库存压力得到缓解。其中,汽油库存为54.4%,环比下降4.6%;柴油库存为53%,环比下降6.5%。

由于终端消费仍未大幅回暖,炼厂开工率仍低于往年。卓创资讯高级分析师徐娜告诉《财经》记者,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主营炼厂开工率为60%,同比下跌18个百分点,地方民营炼厂开工率为48%, 同比下跌15个百分点。

多家机构预计短期内国际油价仍将在低位震荡,但中国汽柴油零售价3月17日下调很可能是最后一次降价。

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毕海兵对《财经》记者表示,疫情在多国呈现爆发趋势,而沙特、俄罗斯4月增产预期较强,油市短期内难以摆脱供需面利空制约,国际原油期货价格或维持低位震荡,且不排除进一步下探。进入下一轮计价周期后,预计中国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将跌破40美元/桶的地板价。届时,成品油零售调价窗口关闭将是大概率事件。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始于2013年3月,主要内容包括: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调价周期,按照多个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涨跌幅度,调整国内汽柴油零售价。但当一个调价周期内的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当期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上述定价机制未公布具体挂靠哪些靠油种,以及各油种价格的权重是多少。该定价机制还指出,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时,将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在2015年至2016年初的国际油价下跌周期里,国家发改委细化了2013年的价格机制,并于2016年1月修订形成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 40 美元(含)时,或者高于每桶 130 美元 (含)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调或少调。40 美元/桶即被业界称为调油价的“地板价”。

国家发改委2016年出台上述办法后曾解释说,制定40美元/桶的调价下限综合考虑了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国际市场油价的长期走势等因素。因资源禀赋等原因,国内原油生产成本较高,将40美元/桶设定为调控下限是合适的。

基于上述《办法》,2016年上半年,由于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桶而没有降低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周期共有7次。

超低价进口原油之后的高利润,并不能落入炼厂的口袋。在发布上述《办法》之后,中国建立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成品油零售价未下调的金额全部纳入该准备金,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

近期若国际油价跌破40美元/桶的地板价,相关部门是否会考虑改变调价机制?多位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地板价”未来不执行的可能,相应的,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也就不会征收。“目前国家没有发布新的规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对《财经》记者说,如果到达降价下限停止调价,那么就应该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征收。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征收细则未公布,据《财经》记者了解,《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指出,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征收对象为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

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财经》记者表示,国际原油跌破地板价之后,加油站将享受零售价格不调整的红利。仅对炼厂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不太公平,因为有的炼厂所在集团拥有加油站,而有的没有加油站。不过,炼厂在缴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之后,成品油批发价格估计也将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