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微企业经营贷资金流入楼市”已成为近期市场关注热点,各监管部门迅速表态将对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进行持续追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各银行也已全面展开自查。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深圳多家银行处了解到,有银行自查后未发现有小微企业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但也有银行称,2020年共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3笔,但均已提前收回违规贷款。
具体情况是如下:
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出现客户全款买房,然后用新购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经营贷的情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共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3笔,均已提前收回违规贷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今年没发现违规流入房市的情况,也尚未向相应机构上报“贴息客户清单”,不存在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查结果未发现有小微企业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4月22日下午,在深圳举行的一场新闻通气会上,央行深圳中心支行表示,深圳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
在客户准入方面,深圳当地银行是如何进行的?对于房抵经营贷等信贷产品,银行持什么态度?有房产作抵押是不是就可以“闭着眼睛”放款?对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贷款资金去向如何跟踪,怎样确保真实合规,不进入楼市股市呢?
多举措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楼市
针对近日网上“深圳小微企业经营贷资金流入楼市”的传言,对于经营贷资金有多少流入楼市,监管机构和银行正在全面排查。具体包括准入门槛、抵押房产过户时间、贷款用途、贷后资金流向、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是否有新增贷款、贴息贷款情况等。
“小微金融不是‘见楼就贷’。”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行长李文荣对记者表示,该行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都通过相关支付凭证、受托支付与贷后检查相结合的“交叉检验”方式,确保每笔资金真正用于复工复产。同时严查并禁止信贷资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账户或违规流入房市,对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也加强监测。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表示,严防小微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相关领域,在具体防范措施方面,该行通过贷前客户经理实地考察借款企业经营场所、审查借款人/借款企业经营流水与贷款规模匹配度等手段核查小微企业经营真实性,不向无实际经营和经营流水不真实的空壳企业发放贷款;严格审查借款人对抵押物的持有时间,对于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经营贷的业务加强调查,对于押品持有时间过短的不予准入,严防变相房贷;贷后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监测,对全量房抵经营贷业务的贷款资金流向进行监测,发现贷款发放后资金转入或刷卡进入开发商账户,交易备注首付款或者购房款等敏感字段的可疑数据进行重点排查,对于违规贷款采取额度暂停,不予进行贴息申报,并提前收回贷款的措施。
“通过贷后系统监测贷款资金流向时,年初曾发现一贷款户贷款资金流向其关联企业,随即提前收回贷款。”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介绍。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表示,该行自查结果未发现有小微企业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具体而言,对经营贷客户准入时均要求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必须提供对公对私真实流水;在审批中重视需求合理性审查;原则上要求抵押房产过户时间在贷款申请半年以前;持续通过贷后系统监测贷款资金流向;在贷后管理中明确首次贷后检查资料采集须重点关注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中是否存在新增或减少房贷的情形。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表示深圳中行一直的准入门槛就是“借款人企业持续经营1年以上”,“抵押房产持有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贷款准入政策,不存在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经营贷的情形;对个人经营贷金额50万以上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并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严格监控,夯实贷款管理要求,今年没发现违规流入房市的情况;深圳中行也尚未向相应机构上报“贴息客户清单”,不存在贴息资金进入房市的情形。
小微金融不是“见楼就贷”
实际上,今年以来,为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挤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上述几家银行已拒绝了一些存在经营贷资金流入楼市可能性的贷款申请。
例如,根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介绍,借款人张某,在向该行申请小微贷款时,提供了配偶流水。审查发现,近期配偶流水中有“定金”备注的交易记录,经客户经理再次调查核实,确认客户近期准备买房,本笔经营贷贷款资金存在流入楼市的可能,拒绝准入。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称,该行曾经有一客户申请时抵押物处于毛坯状态,被认为有炒房嫌疑,在客户无法提供全面经营信息的情况下,拒绝了贷款申请。“我行要求针对抵押贷的贷前调查做到‘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实地查看抵押物’。坚决杜绝‘闭眼做抵押贷’的心态。”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称。
怎样确保贷款资金真实合规,不进入楼市股市?有房产作抵押是不是就可以“闭着眼睛”放款?
“肯定不行。”李文荣说,对于通过房产抵押申请贷款的企业主,信贷人员都上门核实抵押物评估价值、抵质押状态以及房产持有时间等情况。该行坚持不满半年的房产不予申请抵押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变相流入房市。
李文荣表示,疫情期间该行累计发放抵押贷款16笔,总金额3224万元,所有抵押房产持有期限均在3年以上。没有出现客户全款买房,然后用新购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经营贷的情形。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则要求,抵押物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最低3个月,今年以来该行发放抵押经营贷5893笔,其中抵押房产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占比超90%。
此外,疫情期间客户准入也并非不设门槛。“我们坚持围绕‘下户调查、眼见为实、自编报表、交叉检验’十六字核心调查技术,对所有客户都做实尽职调查。”李文荣介绍称,3月以来该行累计电话联系及实地走访客户8000多户,对涉及企业复工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过分析企业资产与负债的变化情况,并对购销合同、订单等信息进行交叉检验,确认申请授信金额是否合理,核实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对成立或受让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则开展进一步严格审查,不存在对注册不久的企业发放贷款的不审慎情形。
李文荣说,该行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都通过相关支付凭证、受托支付与贷后检查相结合的“交叉检验”方式,确保每笔资金真正用于复工复产。同时严查并禁止信贷资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账户或违规流入房市,对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也加强监测。(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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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楼市平稳运行的大背景下,3月份以来,深圳楼市“反常”火爆,量价齐升。炒作也罢、真实也罢,异常的背后,风险蔓延。
4月20日,一则由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发布的《关于房抵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的紧急自查通知》受到市场的关注。
与此同时,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也发布了《关于规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告》,上述两则通告均指向银行信贷资金的违规使用。
4月21日,深圳银保监局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
经营贷利率低于住房按揭后的套利空间
根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商业银行针对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情况立即开展自查,严防房抵经营贷违规购房。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通告》也表示,“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严防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混入,骗取财政资金。
所谓房抵经营贷是经营贷的一种,以房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主在企业遇到经营融资困难时,通过抵押房产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用来购买设备、原材料或是扩建厂房等。
在申请房抵经营贷时,中小企业主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的资质和经营状况,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质证明,以及企业近1~3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于企业经营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即必须将钱款打给经营用途材料中的第三方账户,而不是企业主的个人账户。
正常来说,房抵经营贷的贷款利率要高于个人消费贷和个人房贷。
但是,在疫情期间,本着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总体思路,全国至少有25个省、市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在金融领域,支持力度主要集中在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担保服务、强化金融服务上,部分省市还对抗疫的重点保障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化解企业流动性危机。
比如,2月份,深圳相继出台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
上述两个文件提及,要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力争比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贴息之后,房抵经营贷贷款成本下降,甚至低于个人房贷,这就为其带来了套利空间。
房抵经营贷再次流入房地产市场
事实上,包括房抵经营贷在内的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的情况过往多年以来一直存在,而每一年,银保监都在大力查处银行信贷资金违规使用,相关的罚单也是时常出现。
那么,这些违规的信贷资金是如何绕过贷款“三查”制度,流入股市或者楼市的?
首先,就是经办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一些外部力量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前,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贷款中介在助贷的同时,也在提供帮助客户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服务。
“我们操作下来大概两种方式,如果金额不需要太多,可以走消费贷,比如装修贷款,如果要求金额大,可以走经营贷款,信用类、抵押类的都可以。”一位张姓的贷款中介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事实上,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应以消费发票、交易市场供货单据、商户电子账单、银行卡刷卡单证等消费凭证作为贸易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以在任何电商网站、POS机刷卡消费,但贷款资金不会打入申请人账户。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的用途,银行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用于旅游、婚庆、教育、购车,购买家具家电,房屋装修等,但是不能用来买房、投资、炒股等。
对此,张姓中介以装修贷为例向记者做了一番推介,该中介可以为客户办理全套的装修资料,待银行审批通过后,为客户提供刷卡提现的服务,客户只管拿钱。
“如果客户自己可以提供装修资料,且不需要提现,我们基本只和银行要服务费,1~2个点左右,客户这边则不需要付服务费,如果客户需要我们的增值服务,可以根据服务的内容,加收代办服务费,高的可能要10个多点。”张姓中介说。
而如果要套取较大的金额,则需要走企业经营贷款的路子,具体操作上,由于贷款人至少为企业的股东,所以,该中介表示,可以为客户操作“入股”某家公司,成为名义上的股东,准备所需整套材料,待银行审批后,再为客户办理撤资,信用类的企业经营贷款,贷款利率要高一些,而抵押类的经营贷款,如房抵经营贷,利率要低一些,但前提是要有房。
这种“入股”某家公司的服务费用,由于比较复杂,通常要比装修贷贵一些,但与装修贷一样,具体根据服务的内容,加收代办服务费。
“只要您配合我们,所有的资料在银行都是可以通过的。”张姓中介说。
对此,第一财经记者咨询了多家贷款中介,超半数表示可以提供这样的“增值”服务。
事实上,房抵经营贷再次流入房地产市场,相当于进一步加大了购房杠杆,增加购房风险。
“贷款中介这样做,纯粹是误导客户。”总部位于南方的某银行个贷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万一客户的资金贷后被抽查到,银行会要求客户全部提前还款。
该个贷经理说,在个贷领域,由于涉及的贷款额度小、数量大,银行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贷后抽查的方式,如果客户与贷款中介联合造假,银行的“三查”手段就会变得十分有限。
“以股份行为例,即便是一家银行的支行,一年下来,也有几万笔个人贷款,比如以贷款金额20万元/笔计算,一个月放款10亿元,就是5000笔,按照70%的通过率,一年就超过4万笔,贷前调查就已经很繁重了,到了贷后,银行的监控系统只能覆盖到监控本行卡的流向,比如,是不是同名转账、有没有转到房地产公司或者股票账户,只要客户不取现,就一定能查出资金流向,而一但客户取现、套现,资金流入到他行,银行就无法做到跨行监控。”该个贷经理说。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