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有限兜底原油宝巨亏:赔偿20%保证金,部分投资者拒绝接受

文/《财经》记者 张颖馨 张威 编辑/袁满  

2020年05月06日 18:25  

本文4026字,约6分钟

中行“原油宝”事件的解决没那么容易。业内人士分析,“原油宝”事件反映以下几个重要问题:客户适当性、产品合法性以及产品设计问题

中国银行“原油宝” 再次登上微博热搜,起因是针对此前投资人遭受的损失,中行终于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5月6日,部分中行“原油宝”投资者向《财经》记者表示,已接到中行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后者表示穿仓造成的损失将由中行承担,同时向投资人退回多扣的保证金。此外,中行将赔偿投资人持仓成本20%的保证金。

据《财经》记者了解,五一假期期间,中行召开了一次全行视频会议,就“原油宝”事件解决进行部署安排。接近中行人士亦反馈,目前行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中行不追究欠款,且将承担客户强制平仓保证金(本金)最低比例20%以下的亏损金额。

不过,对于中行当前提出的解决方案,部分投资人表示拒绝签署,其认为应按照4月20日22时的价格(约11.7美元/桶)进行结算。另有金融领域律师直言,中行应以更加透明、公开的态度来沟通解决,而不是要求投资人对沟通内容保密。建议中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时发布临时报告,说明这次事件的起因、调查结果及决策方案。

和解方案争议:部分投资者拒绝接受

“算是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但我不会同意签署这个协议。”陕西的一名“原油宝”投资人告诉《财经》记者,他于5月5日接到所在地中行某支行行长的电话,要求到开户行面谈解决方案。面谈中,中行向他提供了一份和解协议,并表示穿仓造成的损失将由中行承担,同时退回多扣的保证金。此外,中行将赔偿投资人持仓成本20%的保证金。

据财联社披露的和解协议全文,和解内容与上述投资人反馈的情况基本一致,即中行将承担投资人全部的负价亏损。也就是说,投资人“负债”部分将不再被追偿。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五一假期期间,中行召开了一次全行视频会议,就“原油宝”事件解决进行部署安排。接近中行人士亦反馈,目前行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中行不追究欠款,且将承担客户强制平仓保证金(本金)最低比例20%以下的亏损金额。

无独有偶。多名“原油宝”投资人亦表示收到中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到网点面谈,协商内容与上述情况基本一致。《财经》记者了解到,已有投资人签署上述协议,但部分投资人表示不接受此解决方案,“我们能接受的最低条件是按照4月20日22点的价格(约11.7美元/桶)进行结算”。

公开资料显示,“原油宝”是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个人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相应综合保证金账户,签订协议,并存入足额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原油交易工具。

北京时间2020年4月21日, WTI2005期原油期货合约跌破0美元/桶,并在凌晨2:00至2:30短短半小时内暴跌约40美元/桶,最终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而中行“原油宝”产品在4月20日晚22时关闭交易,因此不少投资人认为,应以22时的价格进行结算。

一名刚拒绝上述和解方案的投资人向《财经》记者表示,他投入了近53000元的保证金,其中包括超过47000元的持仓成本,按照中行当前的解决方案,会退还近6200元的已划扣保证金,以及20%的持仓成本保证金。也就是说,最初53000元的本金,最终能退回15000余元,损失超过本金的70%。但若按照4月20日22时的交易价格结算,亏损能够控制在本金的40%以内。基于此,不少投资人均反映已拒绝中行提出的解决方案。

不过,也有投资人认为,中行的和解方案可以接受,“我涉及的金额较少,来回沟通比较麻烦,只要最终亏损额在可接受范围内就行。”

有银行业从业者直言,中行对此事的解决态度积极。此前的4月24日晚,中行首次发布《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表示:“我们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其中,并未提及缴纳欠款方面的事宜。

4月29日晚,中行第二次发布《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表示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中行强调,正积极研究并争取尽快拿出回应客户合理诉求的意见;针对WTI 5月合约负结算价格事宜,表示“已委托律师正式向CME发函”。

但显然,中行“原油宝”事件的解决没那么容易。某投资高管向《财经》记者表示,“原油宝”事件反映以下几个重要问题:客户适当性、产品合法性以及产品设计问题。适当性问题,包括产品门槛、资产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获客渠道等等。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中行“原油宝”投资人覆盖面较广,包括大学生、退休人员等等,其并不了解该产品所存在的风险,很多人以为是普通理财产品。另据《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原油宝”宣传截图显示,中国银行将“原油宝”形容为“一款好玩有趣又可以赚钱的产品”,并向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小白推介。

有银行人士认为,“原油宝”事件就是华尔街投资者对全球原油持有多头的精准狙杀,从后面了解的情况来看,中行“原油宝”真正标准原油期货一手是1000桶,一桶正常价格如果是20元,一手2万,不可能有这么多人有能力购买这个产品,所以就相当于银行将这个产品分散了,分得很细。由于巨额的保证金可以成为活期存款,所以这个业务对银行的收益比较大。

调查结果有待公开,多家银行停止开户

没有人会想到,看似会带来不错收益的中行“原油宝”产品,最终会遭遇极端行情,并引发市场争议。《财经》记者注意到,监管层正关注并推进此事的解决。

5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特别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接近上述会议的知情人士透露,金融委表态的源头正是近日发生的中国银行“原油宝”穿仓事件。

此前的4月30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亦对“原油宝”事件作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近期,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投资出现较大亏损,引起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风险事件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回应关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中国银行尽快梳理查清问题,严格产品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市场异常波动下应急管理能力。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行“原油宝”事件背后,多家银行此前推出的相关产品亦受到关注。据《财经》记者了解,在中行之外,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均开展了类似的“纸原油”业务。

总体来看,根据多家银行官网说明,此类产品具有如下特点:属于账户交易类产品,账户中的原油份额不能提取实物;可同时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100%保证金制度,不支持杠杆交易;交易起点数量较低,多为1桶;多为T+0交易等。

虽然这些银行目前尚未曝出中行“原油宝”这样的极端情况,但据某国有大行高管透露,已经接到监管通知,要求暂停相关产品开户及销售,同时进行风险评估。《财经》记者注意到,工行、建行、交行等均已发布公告表示停止相关产品开户交易。

“事情确实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大行的担当。”对于当前中行提出的和解方案,有金融行业资深人士如是表示。

但也有部分金融领域律师认为,中行应以更加透明、公开的态度来沟通解决,而不是要求投资人对沟通内容保密。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上市银行,中行任何重大的决策应该让广大公众和股东知晓,比如应通过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对外公布,对相关的信息及时予以披露,而不是现在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态度。建议中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时发布临时报告,说明这次事件的起因、调查结果及决策方案。

王德怡进一步指出,上述解决方案实际是建立在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前提基础上,和解方案里并没有说明各方过错及责任大小。投资者需要注意,上述协议一旦签署,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接受目前的方案,应通过司法诉讼向开户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就交易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存在欺诈侵权,就各方的法律责任在个案当中进行解决。建议投资者综合权衡,计算一下打官司需要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可能的诉讼风险,审慎考虑是否接受这次和解方案。

中行亦在5月5日发布的最新公告中指出,目前中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同时,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关机构追索的权利。

接近央行的监管人士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风险与收益相匹配,作为消费者,投资时应该要清楚掌握产品风险和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作为金融机构,应该事先考虑多种情况,完善产品设计。

(《财经》记者韩舒淋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