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完儿子坑母后,说说这人伦惨剧背后的大问题

《财经》新媒体主笔 十年砍柴/文 涂伟/编辑  

2020年05月08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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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常能看到儿女坑爹坑妈的社会新闻,这些新闻所言的“坑”乃引申义,即糟害、连累的意思。“坑”在古代的本义是“活埋”,如“焚书坑儒”。近日,真的出现了一则击破人伦底线的儿子坑母惨剧。

陕西省靖边县一位马姓男子将79岁的母亲活埋进墓坑。其儿媳因为生疑报了警,警察询问马某,马某说出了实情。所幸墓穴没有封瓷实,里面尚有空气,老人在里面度过几天还活着,被赶来的民警救了回来。

说这位男子是人渣算是抬举了他,他的行为尚不及禽兽,在动物界猛兽亦不反噬其母。不管其母多么拖累他,他如何无力赡养母亲,也不能如此残忍地对待亲生母亲。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但笔者以为对这样一个连“人味”都没剩多少的儿子,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罚作用有限。

这条新闻或曰这类事情在法律、道德层面之外,折射出了复杂的社会原因,亦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养老,从古至今都是各民族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活埋年迈的父母,在任何时代都是罕见的极端案件,但是,大至受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限或养老保障体系有缺陷,小至一家一户因为贫困或儿女不孝,失去经济来源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被嫌弃、虐待甚至被遗弃却并不罕见。

“儿子坑母”这件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日本电影《楢山节考》。这部今村昌平执导的电影取材于日本历史上的真实事件。一百多年前日本信州深山里一个偏僻的村落,由于生活的极端贫困,村子里没有多余的粮食让没有生产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吃。于是形成一个习俗,男人一到了70岁,女人一到了60岁,就由儿子背到村后的楢山上去,任其自行消灭,名曰供奉山神。在中国一些山区,古代也存在这类“老人洞”和丢弃老人的做法。

这种恶习源自人类残酷的理性。生产力低下导致获得的食物有限,不够所有的人吃,为了族群的繁衍,必须做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牺牲没有生产能力的老人,保全青壮年和小孩。对这样的风俗,今天的人若简单地予以道德评判,就有浅薄之嫌了。与日本信州这个村庄对比,中国有一个反例“郭巨埋儿”,当然是否真实存在不得而知,它只是一个传说。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郭巨,父亲去世后家道中落。刚出生的儿子从老母亲嘴中夺食,不得已他要把新生儿埋掉。这个悲惨故事出现了光明的尾巴:郭巨在挖准备埋儿的坑时,挖出了一坛子金元宝,一夜暴富的他保全了老母和新生儿。传说被编进了“二十四孝”用来弘扬孝道,故妇孺皆知。鲁迅对这样的孝道很是反感,他回忆小时候看到这个故事的感想:“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揆之常理,“郭巨埋儿”的事恐怕比马某坑母还要罕见(古代一些地方也有杀婴陋习,但基本上是溺死刚出生的女婴,原因仍然是投入产出的算计),大多数人爱子女之情胜过爱父母,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救小孩也比救老人合算。中国古谚“家贫出孝子”,逻辑上大有问题,“家贫”和“出孝子”没什么强关联,家庭贫穷既不是“出孝子”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条件。而且从概率上说,家境优渥的老人生存状况更好,儿女也更有孝敬的条件,反之亦然,“贫贱夫妻百事哀”才是常态。正因为家庭贫困而要做孝子更艰难,才能愈加彰显孝子的道德光辉,所以被历代主流意识形态大力提倡与弘扬。

“养儿防老”曾是历史上多数民族的主要养老方式,这是一种基于人伦关系、代际交换的自然养老模式。如果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抚养儿女就是一种为日后养老所作的长期投资,和商业养老险并无本质的区别。这种投资,其风险难以评估,回报的差异也甚大。儿子是否出息,出息后是否孝顺,娶的儿媳是否贤惠,老人对家庭财产是否有控制权,等等,许多因素影响其回报。中国古代重男轻女亦与此关系甚大,因为女子出嫁后,家庭不但减少了劳动力,而且女儿女婿没有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红楼梦》中有两个老太太贾母和刘姥姥,刘姥姥想方设法巴结贾母希望得到一些赏赐,这是她俩晚年的境遇使然。贫苦家庭的刘姥姥自己没有积蓄,依靠女儿女婿过活。而贾府是钟鸣鼎食的富贵人家,不但有能力养老人,还能养不少清客与戏班子。整个家族的资源由贾母掌控,那么,子孙们能不孝顺她么?奴仆们敢不逢迎她么?

正因为“养儿防老”这种养老模式抗风险能力差,当世界各国进入工业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的发展,全社会积累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财富,才开始出现由政府主导的社保养老模式。政府本身并不产生财富,它只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者。政府通过收税的形式,从正在工作的人那里收取一部分钱,汇集到一起,拿出一部分用来发放养老金。说白了,就是所有还在工作的青壮年养所有退休的老人,自己退休后再由所有的下一代人供养。对具体个人而言,可能会有人觉得不公平,自己交税甚多,可只养两个父母甚至父母早就故去,隔壁王家三个兄弟吃低保,他们的父母领着退休金。但这种“削富济贫”的养老模式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体现了更大的公平正义。

政府主导的养老模式其优点是普惠和均衡,让老人避免因子女贤与不肖而导致晚年生存状况的巨大差异。这种养老体系能够建立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政府掌握了足够的财富,二是有一个法治政府能够比较公平地对财富进行再分配。《楢山节考》的发生地日本,今天的老人生存状况在全球范围内比较,是最为优越的国家之一。难道日本人的道德水准一百多年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吗?当然不是,而是经济水平和政治文明双重发展的结果。

话题回到今天的中国。我们常说中国人口多,底子薄,这是不争的事实。长期以来,中国的养老制度是“多轨并行”。不但城镇和农村居民差别很大,即使是退休的城镇居民,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发放亦差别不小。而农村长期处在老人由儿女赡养的模式,这些年一些地区开始向年老的农民发放养老金,但标准是非常低的,不足以维持起码的生活。马某所在的靖边县是陕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老人更是只能指望儿女。有网友说,如果马某的母亲每个月有几千块钱退休金,马某会这样吗?有个现成的例子可以说明。去年北京城郊无业者孙某斌用刀残害了民航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此人行凶的原因是他认为医院没有认真救治其95岁的母亲。他那么担忧老母亲的安危也并非完全出于对母亲的爱,而是牵扯到自身利益。他母亲因为征地拆迁,每月能领取一笔不低的退休金,他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母亲这份退休金生活。也就是说,95岁的母亲还在养他。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已被控制的马某对警方说,他父亲去世得早,12岁母亲改嫁,他由叔父带大,因此有怨气。无论如何,他不能做出活埋母亲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若撇开这一点就事论事,怨其母尚可理解。尽管法律规定成年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无父母必须抚养儿女成人的前置条件,但从情理上说,抚养儿女长大等老了由儿女赡养是一种朴素的权责关系。如果马母有足够自己生活、医疗的退休金,他们的母子关系就会变得简单得多,信许也会温情一些。

理想的养老模式,应该是政府主导的社保体系兜底,商业养老险做补充,而儿女对父母,主要提供的是情感和心理上的慰藉。中国要达到这个地步,还有很远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