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探索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

2020年05月19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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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户籍制度又将面临重大突破,这一次是在城市群之间。

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其中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探索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分析指出,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

民盟中央经济委副主任、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冯奎对第一财经分析,探索城市群内户口与居住证互认,这是将区域空间结构优化调整与城镇化改革有效结合起来的办法。

推进城市群、都市圈开展户籍的同城化改革,强化在空间上实施调节,可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冯奎认为,农业转移人口的户籍同城化的累计互认,可尽快在城市群试点推进,特别是可在全国有条件的30〜40个都市圈先行一步同步推开。为避免短时间内过多涌向中心城市的情况,可由各都市圈设定城市间同城化累计积分细则,比如规定不同等级规模城市年限换算时的折合系数。

实施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会不会导致大量人口短时间涌向大城市?“恰恰不会,因为城市群、都市圈同城化改革意味着在中小城市甚至小城镇居住年限的积累的有效性,这将起到分流作用。”冯奎说。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对第一财经分析,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有利于促进不同城市群、不同区域之间人力资源的流动,从而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有利于珠三角、长三角等优势城市群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进来,促进本地区的人力资源发展。

另一方面,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对城市的优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推动外来人口流入较多的城市加快补齐公共短板。比如,以每万人床位数来看,比如从每万人拥有卫生机构的床位数来看,东莞仅为37.1张,深圳这一数字也仅为38.1张,跟武汉、成都、重庆、郑州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东莞和深圳等外来人口流入较大的城市亟需补足公共卫生领域的短板。

在江苏、浙江、广东的一些特大镇,如龙港、虎门、盛泽、狮山等地,人口规模已经在数十万以上的量级,工业产值也远远超过中西部很多县甚至地级市的水平。但囿于镇级行政管理体制,这些特大镇的发展已然受到极大限制。一个“超级镇”的公务员编制不过几十个人,却要负担相当于一个地级市人口的公共服务,属于典型的“小马拉大车”。

尽管有去年8月龙港镇改市的先例,但对大部分特大镇来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来实现公共服务补短板相对复杂。相比之下,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将有利于这些特大镇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丁长发说,对这些特大镇来说,通过优化当地的公共产品供给,在城市群内形成以核心城市为首、错落有致的不同规模的城市布局,进而可促进城市群更好的发展。此外,以人口的流动作为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据,而不是以行政等级为配置依据,将非常有利于经济有活力的城市群吸收人口进来,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一举措更加重视常住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对常住人口远远大于户籍人口的城市要放宽行政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地铁、医院、学校等等。当然,由于学位紧张,名校多的中心城市还是会对中心城区的居民同城化待遇有所限制。

另一方面,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收缩型城市是一个客观现象。既有成长中的城市,也有收缩乃至最后消失的城市。当前,在东北、西北的一些城市,由于人口减少,城市收缩,因此这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也应该相应的调整。

在土地指标方面,丁长发认为,未来土地指标也应该跟人走,收缩型城市土地指标用不完,而很多人口流到大城市去,比如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土地指标就应该随着常住人口的增加而增加。(第一财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提出,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深化铁路行业改革,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

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使国家科研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重要领域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

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意见指出,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

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出,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

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意见提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意见指出,健全高水平开放政策保障机制。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更大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降低关税总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意见提出,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