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去年给予包商银行常备借贷便利累计4161亿元

杜川/文  

2020年05月30日 18:44  

本文1355字,约2分钟

中国人民银行于5月29日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0)》称,2019年,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各地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在各地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记者发现,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2020)特别提到在去年包商银行被接管后的监管办法。报告称,为保银行流动性稳定,2019年已累计给予包商银行4161亿元常备借贷便利支持。

报告指出,自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以来,针对出现的流动性紧张情况,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强化流动性监测,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范围,适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及时稳定市场信心,确保包商银行及受此影响的其他中小银行流动性稳定。

此外,报告强调,包商银行被接管前后全面加强监测,摸清底数,不留死角。特别是2019年5月24日以后,对辖区内包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及其他高风险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情况进行重点监测,根据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发酵情况先后按照半小时一次、一小时一次、每天三次、每天两次、每天一次的频率及时有效进行监测分析研判。

另外,在畅通业务流程、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方面,适时给予包商银行及受其影响的有关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确保相关银行流动性稳定。依法合规及时给予包商银行常备借贷便利支持,2019年累计办理常备借贷便利58笔,金额4161亿元;请示总行批准5家包商村镇银行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累计向乌海银行发放再贴现20.8亿元。

这些做法从成效来看,报告称,一是化解流动性风险,打破同业刚兑预期。有力促进了同业资金市场化定价,激发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力和市场出清,挤出无效或者低效的金融供给,真正践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

二是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区17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没有一家出现挤兑事件,社会秩序平稳正常,金融机构经营稳定。

另外,维护了债权人特别是储户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方案,实行了比存款保险制度更为优惠的措施,认真做好债权人工作,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处置效率,实现了各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一年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等工作。目前,蒙商银行已设立并顺利开业,运行平稳。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正在有序进行。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七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在央行的区域金融报告中,对于新冠疫影响之下的中国未来经济形势,央行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总体可控,短期面临的巨大挑战改变不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同时,央行强调,未来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总量和结构性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同时,会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