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生产资质?小仙炖回应称严重失实

2020年06月15日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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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燕窝品牌“小仙炖”陷入冒用他人生产资质漩涡,引发诸多关注。6月12日深夜,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明佳”)官方微信发布一则声明称,小仙炖长期冒用佳明佳生产资质,且生产不合规范。对于佳明佳的指责,小仙炖回应称“严重失实”。

那么让双方争执不下的到底是什么?

佳明佳表示,2016年起其自身已持续处于停业状态,没有燕窝生产员工和管理团队,没有购置过燕窝加工设备,没有采购过燕窝原料,没有进行过燕窝产品品控检验,不可能生产燕窝。小仙炖长期冒用佳明佳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委托佳明佳加工”名义销售小仙炖鲜炖燕窝。

对此,小仙炖称,与佳明佳签署了正式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并向佳明佳按约支付了加工费用。佳明佳亦发布并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中备案了以小仙炖公司为委托生产单位的燕窝食品企业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小仙炖协助佳明佳办理了燕窝食品生产资质,获得了生产燕窝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佳明佳还在声明中表示,在小仙炖2018年9月版网页上曾写到“林小仙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自建工厂”,而网页配图是一张经过PS处理照片——照片中,佳明佳的厂房上赫然长出“小仙炖”三个字。此后,佳明佳多次发函要求榕树堂公司和小仙炖公司停止生产和搬离厂区,但小仙炖置若罔闻。

对此,小仙炖表示,PS厂房照片系公司宣传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当时在接到相关监管部门提示后,已经第一时间对照片进行了删除处理。

从一系列争执不难看出,最终争议点聚焦在小仙炖是委托佳明佳加工生产还是单纯租赁厂房。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询发现,佳明佳于2017年3月21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允许生产的食品类别包括燕窝罐头。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小仙炖是委托佳明佳加工生产,产品生产质量没有问题的。而如果只是单纯租赁佳明佳的厂房,那么小仙炖在当时就是没有资质的生产。

从双方公布的情况来看,佳明佳在没有燕窝生产线、没有生产资质的情况下,最终能够拿到燕窝食品的生产资质,说明佳明佳至少是想做燕窝食品或者是替人做代工生产。那么小仙炖能够顺利在佳明佳生产,也就意味着得到了佳明佳的同意。

而从时间节点来看,2016年12月1日,双方就签订了合作协议,那么直到2019年4月,佳明佳才去起诉要求小仙炖停止其在自己厂房的生产。那么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佳明佳为何会视而不见呢?

此外,在佳明佳的声明中,其强调因环卫餐项目停顿,公司自2016年起停业至今,但是记者从天眼查发现,2018年6月11日,佳明佳被顺义食药监局因生产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规定被罚30980元。那么一个停业的公司,还会因为标签的问题被处罚吗?

据有关人士透露,从2019年6月份,小仙炖搬离佳明佳后,中间又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企业代工生产,直到2019年11月小仙炖霸州食品有限公司拿到生产资质后,生产全部转移到新工厂。

记者从天眼查发现,小仙炖霸州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3日,由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投资。

小仙炖也公开表示,与佳明佳委托生产加工关系终止后,公司投资设立了小仙炖霸州食品有限公司,该工厂已取得相应生产资质以及全球SQF食品安全与质量规范认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佳明佳在2019年4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仙炖及其母公司榕树堂停止生产、赔偿损失。

对于佳明佳的起诉,小仙炖回应称,该诉讼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提起诉讼的根本原因是佳明佳股东变更后对于经营理念等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天眼查显示,2019年1月23日佳明佳公司法人、董事、经理、监事等均发生大的变更,其中公司法人和经理由杨旭变更为朱庆军,董事长也由杨旭变更为洪筵。

同时,小仙炖表示,对于佳明佳多次散布与小仙炖不存在委托生产合作关系、冒用佳明佳生产许可资质的言论,小仙炖已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佳明佳及其控股股东提起侵权责任之诉,追究佳明佳及其控股股东的侵权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财经》新媒体综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