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合同

2020年07月01日 13:45  

本文1190字,约2分钟

贵阳警方: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已被刑拘;此前,腾讯状告老干妈欠广告费,老干妈称腾讯遭遇诈骗。

早前报道:腾讯回应起诉老干妈:长期拖欠千万元广告未支付

有关腾讯起诉贵州老干妈并要求法院冻结后者千万资产的具体原因,今天下午,腾讯回应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

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仍分文未获,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目前案件在法院具体审理过程中。(第一财经)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5执保1106号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敏,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1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1MA6GK93D1K。

法定代表人:陶华碧,任总经理。

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1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6222305137。

法定代表人:陶华碧,任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担保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为本案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已由原告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