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保国“卖丑”闹剧中,真正该被谴责的是谁?

作者 |《财经》新媒体主笔 十年砍柴 编辑 | 王小贝  

2020年11月30日 15:11  

本文2507字,约4分钟

马保国只是一个道具,真正应该受到谴责的是把马保国当宝贝的各种平台,这些平台为了流量这门生意,各显神通进行推广,侵犯了公众的利益。

“装傻”“卖丑”“逐臭”的事并不稀奇,古已有之。当马保国火了,成为“流量明星”后,我未发一言。我一直认为靠装疯卖傻来吸引眼球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为之推波助澜的平台是不厚道的,我讨厌这种现象,所以无视它。但现在某些靠马保国“卖丑”来收割流量的平台义正辞严地切割,撇清关系,我有话要说。

人性是复杂而幽微的,人的嗜好亦千奇百怪。以饮食为例,有些人喜欢臭烘烘的食品,至今各种臭豆腐、臭奶酪不乏追捧的食客。也有不少人有某种“审丑”需要,看到丑态百出的人或者别人倒霉的事,心理上获得某种优越感而带来片刻的愉悦。在不少人的记忆中,可能有儿时一帮调皮孩子挑逗智障者的经历,让智障者做出各种正常人不会做的行为,有道德判断的父母一般会制止自家孩子参与戏弄,因为这是对可怜人的欺负。而在戏曲中,有一种专门的角色——丑角来吸引观众。因为这是艺术表演,所有的观众知道丑角不是真傻,是装傻来取悦观众,表演者和观众各取所需,达成一种你卖丑我买单的合意。

以“卖丑”而获取利益的,我觉得只要双方恪守边界,就没什么问题,《红楼梦》中刘姥姥第二次进大观园就是典型的例子。刘姥姥是个世事洞明、有生存智慧的人,因为家贫来到贾府打秋风,对着王熙凤等人说话粗鄙,周瑞家的一再向她使眼色,殊不知,“粗鄙”正是刘姥姥的卖点。大观园里的姐妹们捉弄她,给她头上插满鲜花,她自己打趣道:“我虽老了,年轻时也风流,爱个花儿粉儿的,今儿老风流才好。”她面对丰盛的佳肴,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却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是发愣,片刻后都一起大笑起来。可以说刘姥姥“卖丑”的效果相当好,她本人和欣赏其表演的贾母等人都心知肚明。当贾母的贴身丫鬟鸳鸯为捉弄刘姥姥向她道歉时,刘姥姥回答说:“姑娘说哪里话?咱们哄着老太太开个心儿,可有什么恼的!你先嘱咐我,我明白了,不过大家取笑儿。我要心里恼,也就不说了。”刘姥姥进贾府是一次成功而充满善意的“卖丑”,她满载而归,攀上了贾府这棵大树,贾母等人付费买得了开心。刘姥姥的一番表演是在贾府的地盘里进行的,没有碍着别的人,如果贾府强迫不喜欢看刘姥姥“卖丑”的其他人来观看,那就有问题了。

不论马保国是认知有偏差(真的相信自己有盖世武功),还是有团队参与故意装愣卖傻来吸引观众,他本人有表演的自由,亦可凭这种表演获取利益。就像刘姥姥在大观园、走江湖的把式在天桥的地摊上那样,在一定范围内表演,我以为别人不应指责。沿街乞讨都是一种权利,何况以扮演丑角来挣钱呢?那么有人要问,这个“一定范围”究竟如何定义?其标准有一定的模糊性,但依然是可以厘清的,即在经营者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向反感的人表演。传统的剧场表演以买票进场的方式进行了筛选。还有一个重要前提,即自由的边界是不侵犯别人的自由,马保国的“卖丑”不能干扰别人,不能侵犯公共利益。

由马保国的火,很容易联想到十几年前在互联网上火过一阵子的芙蓉姐姐。二者确实有相当的可比性,但也有不小的差别。第一个差别是:芙蓉姐姐火爆,发生在互联网的BBS(网络论坛)时代。在门户和BBS时代,国人中网民的比例很小,芙蓉姐姐火的时代,中国大陆网民也就几千万,且在论坛和BBS时代,“卖丑”也罢,“卖美”也罢,需要网民进入一个社区,去主动点击有关“芙蓉姐姐”的内容,不感兴趣的人和相关信息有一定程度的隔离,不会被强行灌输而犯恶心。

可马保国在当下火爆,互联网的生态完全不一样了,如今几乎全民上网,各种平台通过各类方式让马保国的信息无远弗届,无孔不入。打开手机,各种推送、弹幕纷至沓来,登上微信,见到朋友圈里多条转发,微博则长期在热搜榜上。一个人只要有一台智能手机,简直无法避开马保国呀!马保国个人当然没这个能量,应该有商业团队的策划,更得力于各大平台为了流量而对“卖丑”的用力推销。这就侵犯了许多网民的自由了,等于强行把“臭豆腐”伸到不喜欢的人食客嘴前,即使你不尝一口,也得闻闻那味道。

第二个差别是:芙蓉姐姐以展示自己的形体、做出各种造型来吸引观众,只要穿着不暴露,那是她的自由,至于她那种美的自信是否能使人认可,各有各的判断。马保国如果像芙蓉姐姐那样,只是展示自己各种造型,也无所谓,但他的“卖丑”贴上了“中华武术”这个标签。中华武术今天的现状究竟如何,当然可以讨论,也可以批评,但应该基于一项运动的本身有理有据地进行。可马保国呢?他和传统的中华武术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某某门派“宗师”的包装,只是为了更好地“卖丑”,这侵害了相当一部分对中华武术怀有敬意者的情感,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侵害。如果以一种艺术的形式进行解构,那是创作自由。马保国的表演也不是艺术性解构,而是被各大平台当作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来推广。

马保国的火爆,是一场闹剧。在这场闹剧中,马保国本人,我以为不应受到什么指责,一个退休老汉不甘寂寞,“卖丑”挣钱,乃人之常情。在这闹剧中,表演者马保国只是一个道具,真正应该受到谴责的是把马保国当宝贝的各种平台,这些平台为了流量这门生意,各显神通进行推广,侵犯了公众的利益。而最让人齿冷的是,当权威的官方媒体批评马保国的火爆现象时,那些昨天还叫人小甜甜的平台,转眼就把人当作牛夫人,与马保国切割之迅速、态度之坚决、措施之果断,不能不让人感觉到一种势利与凉薄。这种为了流量视如珍宝、为了安全又弃如敝屣的吃相,实在太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