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强人所难,冻肉购买者是人而非神

文 |《财经》新媒体主笔 十年砍柴 编辑 | 王小贝  

2020年12月13日 14:38  

本文1722字,约2分钟

“漏网之鱼”进了居民的厨房,该被追究责任的是售货商家和市场监管部门,而不是购物的居民。不能强人所难,是一条法律规则,也是一种道德准则。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防疫指挥部公开道歉了。这不意外,居民网购冷链食品被罚款被处罚实在太荒谬、太违背常识了。

黄州区防疫指挥部12月12日发布通报,撤销对网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行政处罚,退回200元罚款,并声称,“对24名居民处理不当,我们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2月11日,一位黄州区居民在网上讲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网购了冷链食品(冷冻的小里脊肉),后该批次冷链食品被查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他与家人被要求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并被罚款200元,个人信息被泄露至工作单位,其妻子被所在单位要求写辞职报告。

这件事顷刻引起汹涌的舆情,网友纷纷指责当地行政部门。我以为广大网友纷纷表达愤怒,是因为这一处罚使许多人产生了设身处地、由己及人的恐惧:这样的“无妄之灾”也有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作为个人很难预防呀。

此事刚刚披露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媒体时坚持认为他们没有做错,处罚居民是有法可依。10月28日,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7号通告,要求即日起全区范围内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对买肉的居民罚款。

此通告的规定大有可议之处。要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责任在销售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不许销售、运输即可,没有了供应居民自然无从购买。禁止采购不但多此一举,实质上是把责任转嫁给处在信息盲区的消费者,这既不合情理,操作起来也非常难。就算这一纸通告在当地电视、报纸、官网上多次公布,甚至张贴到大街小巷,并不能保证每个居民必定知晓。即便居民都知道这个公告,也不能让每个居民有一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能够辨别出所要购买的食品是不是进口的,网购下单时商家若无明显提示则更难判断。该名被处罚的网友晒出的购物记录显示,他家所买的里脊肉并没有标签显示商品是从海外进口到当地的。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被贬谪到黄州,在此写下了许多文学和书法名篇,并传下了造福后代食客的东坡肉做法。假设一下东坡活在今天,上网或去菜场买肉,睿智如苏公也无法像神仙一样判断出眼前的肉是来自海外还是产自当地呀。   

不能强人所难,是一条法律规则,也是一种道德准则。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黄州区居民买到了该批次被测出有新冠病毒的进口冷冻肉,就属于其主观上无法预见的事。消费者不是上帝,无论通过电商还是在超市里买冷冻食品,如果标签不明示,他无法知道这些食品是国内产生还是进口的,甄别、管理的责任在经营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多数消费者而言,他通过正常渠道能够买到食品,就默认它是安全的,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这正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信任。如果有“漏网之鱼”进了居民的厨房,该被追究责任的是售货商家和市场监管部门,而不是购物的居民。如果居民能预知到该批次食品是从海外进口且染上了新冠病毒,谁会冒着自己被感染的风险购买呢?买到这一批次食品的居民也是受害者,受害者被处罚,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呀。   

前不久成都新冠肺炎确诊女孩赵某的信息被泄露,网络上一些人对其责怪甚至谩骂,亦属于强人所难。在自己和身边的亲友被检测到染上新冠病毒之前,她无法预测到自己已经中招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当地工作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的时期,一个20岁的女孩身处繁华的成都,逛逛商场,和朋友聚个餐,陪长辈打个麻将,岂非再正常不过的事?

对买到进口冷冻肉的居民进行处罚的执法人员,他们未必不知道这么做不合常理,不需要什么高深的法律知识,只要是个正常人就能判断这事的是非曲直。但他们还是开出了罚单,而且在网络舆情刚刚起来时,仍然坚持是依法行政。可刚过了一天又道歉了,是短短的一天内他们的认识提高了许多,还是汹汹的舆情触动了他们?我想大概都不是,应该是舆情发酵后引起了位阶更高、站位也更高的人士的重视,明白此事对防疫本已取得不错成绩的当地政府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做出了正确的“止损公关”决定。当地有关部门态度转变背后的决策过程、权力链条耐人寻味,值得公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