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音乐人报告全文授权发布:唱片已死、音乐永生

文/《财经》E法 张剑 编辑/张有义  

2020年12月23日 14:56  

本文3594字,约5分钟

中国互联网音乐用户规模最大,但国民人均音乐消费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0.9%,付费用户比例率依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音乐人的平均收入只有世界同等收入的9%。

近日,在由《财经》E法独家媒体支持的相关数字音乐论坛上,中国传媒大学发布《2020中国音乐人报告》(下称“报告”,点击此处,查看全文)。这份关于中国音乐人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音乐人收入较2019年有所上升,但仍有23%的音乐人月收入在2000以下,52%的音乐人没有音乐收入。

《报告》牵头人——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张丰艳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音乐人的平均收入只有世界同等收入的9%,虽然中国互联网音乐用户规模最大,但国民人均音乐消费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0.9%,付费用户比例率依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谈及数字音乐产业的未来,《报告》指出,结合音乐人及音乐行业现状,在优化产业发展方面,应在培养新型传媒理念、释放文化政策红利、完善音乐教育体系等方面着力。

在此次论坛上,著名音乐人冀楚忱结合个人发展经历分析指出,目前音乐人和音乐行业存在收入低的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版权收入仍无大的增长,无法有效保障创作热情和灵感;音乐人维权依然举步维艰。

半数音乐人月收入仍在5000以下

《报告》由中国传媒大学张丰艳工作组完成,共分为音乐人现状与特征、音乐人生存发展情况、音乐人与数字音乐平台、音乐人与直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音乐人与线下演出、音乐人版权授权选择倾向与最终情况等8个部分,并为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建议。 这是张丰艳团队连续三年就此领域开展专项研究。

音乐人是社会的一员,他们的生存状态将直接影响创作热情和灵感。在研究过程中,为了更准确地了解音乐人的收入情况,在筛除了学生群体后,《报告》调查数据显示,音乐人群体的月收入集中在 2000元-4999 元、5000元-7999 元,分别占比达到了 28%、22%。23%的音乐人月收入在 2000 元以下,17%的音乐人月收入在 1 万元以上。

张丰艳对《财经》E法表示,2019年的数据是有 47%的音乐人月收入在 2000 元以下,9%的音乐人月收入在 1万元以上。总体而言,音乐人整体的生存收入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 

但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情况方面,不容乐观的是,仍有超五成的音乐人表示没有音乐收入,音乐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偏低。其中,52%的音乐人没有音乐收入,24%的音乐人音乐收入占总收入的 5%以内,7%的音乐人音乐收入占总收入的 6%-20%,仅 7%的音乐人音乐收入占比达到 100%。 张丰艳认为,这些数据代表音乐人仍不能实现完全用音乐养活自己。

《报告》也有一些新的发现,张丰艳告诉《财经》E法,16-25 岁的音乐人占比高达六成,这个群体整体偏年轻化,这也与社会现状有关,“26岁之后就要考虑结婚成家等各类现实问题,用于创作的时间在减少,创作状态也受到影响”。虽然音乐院校的男女比例达到3:7,但音乐人群体的构成则截然相反,呈现“阳盛阴衰”。

在音乐的形态方面,《报告》显示, 数字音乐终成主流模式,九成音乐人完成平台入驻。有 91%的音乐人已经入驻了数字音乐平台,并且有79.6%的音乐人已经在数字音乐平台发布了自己的音乐作品。经过数年发展,数字音乐已经成为音乐创作者发表作品的首选模式,也是音乐爱好者聆听作品的主流方式。他们选择数字音乐,也希望借助数字音乐平台增加收入。《报告》显示,七成音乐人获得了数字音乐收益。

随着流媒体渗透率的提高,音乐人对数字音乐平台的机制了解程度也逐渐加深。为激励音乐人进一步参与到平台活动中,音乐平台开始探索新的收入激励方式,如按照播放量、广告等标准分配收入,兑换推广资源等。音乐人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19%的音乐人的数字音乐收入较上一年大幅上涨 50%,11%的音乐人数字音乐收入上涨了20%-49%。

在纷纷“触网“后,音乐人的选择也开始出现多样化,最为突出的是音乐人的短视频、直播创收亮眼。《报告》显示,有 37%的音乐人有直播行为,在这一群体中,62%的音乐人获得过直播收入,有 28%的音乐人年收益在 1 万元以上,8%的音乐人通过直播获得的年收益在 1 万元-10 万元,3%的音乐人进行直播获得的年收益在 11万元以上。音乐人直播年收益突破十万大关,成为音乐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线下演出大量取消。在这种情况下,线上演出这一新业态受到重推。《报告》提出,疫情使演出市场遭受损失,直接导致音乐人演出机会大幅下降。在这种演出生存困境下, “云剧场”、 “云演出”、 “云艺术”等在线演艺,成了众多演艺机构的应对之策。

QQ 音乐、酷狗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在线音乐平台纷纷加紧布局,与独立厂牌、经纪公司等密切合作,脱胎于以往的音乐直播,形成了有组织、有规模的线上演出和宣传模式。例如抖音的 DOULive、网易云的点亮现场行动、TME Live、秀动的 MOVE!TUBE 为疫情所创造,激发大量音乐人积极参与。线上演出是否会成为未来主流的演出模式,值得业界关注。

音乐本身就是粉丝经济,对此,《报告》分析指出,粉丝数量较高的音乐人收入普遍高于粉丝数低的音乐人。实际上,粉丝数在 5 万以上的头部音乐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强。在音乐变现难、音乐收入偏低的普遍情况之下,腰部、尾部音乐人需要善用数字音乐平台与短视频平台的各项工具,采取一定的运营手段增加活跃度与粉丝数量,突破固有圈层,才能更好地帮助自身音乐事业发展。

音乐人创作面临新的挑战

冀楚忱在音乐人圈子里已有较高知名度,作为一名词作者,从业15年的他,已经创作出一批广泛传唱的歌曲。他是从一名中医转行为词作者。为大型节庆、活动进行专项创作、为影视剧写歌、为城市形象进行主题创作,这些成为他目前创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这份最新的音乐人研究成果,冀楚忱对《财经》E法表示,《报告》的内容让他感同身受,”我现在可以算是一名头部音乐人,但头部群体毕竟是少数“。

冀楚忱在2005年进入音乐行业,那时正是行业下降和上升的节点,下降是行业整体在下降,上升是音乐数字化在上升。

冀楚忱说:现在的情况是,一首歌想火起来比以往更加困难。主要体现在目的和渠道两个方面。以前一名歌手想推介一首歌,可以参加一些排行榜、去电台音乐做一些节目,电台音乐DJ会有一些推广。但现在是网络化时代,一首歌想火起来,必须要搭车,最直接的渠道是影视剧。虽然说影视剧总需要配乐,但制作方想办法要压低这方面的支出,还会提出独占版权。音乐人和影视剧制作方要有艰苦的谈判,但音乐人的议价权在压缩。

理想的音乐创作收益状态,应该是音乐人创作了自己的歌曲,有健全和良好的版权业态。只要曲目被播放,不管是在酒吧还是车站,音乐人就能得到相应收益。

冀楚忱告诉《财经》E法,目前国内音乐人都渴望能实现这样的愿景,但这只能是一个愿景。冀楚忱遇到了太多难以接受的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对某一个作品在全球范围永久买断,买断所有权,以及各种在各类传播媒介上的传播权,只预付一点版税。虽然答应每年再结两次版税,但实际情况是从来没有一家公司向他支付过这笔钱。

拿到的版权收入少,面对的侵权却不少。一旦面对被侵权,很多音乐人表现出无所适从。《报告》显示,通过数据发现,有 9%的音乐人在作品被侵权后时会选择放弃维权。值得注意的是,有 22%的音乐人是因侵权行为并未给其带来实际损失而放弃维权,不少音乐人存在认为“自己的作品被侵权能够带来流量”的认知。

张丰艳对《财经》E法表示,一方面,这是因为音乐人对侵权的危害认知不足;另一方面,音乐人对版权相关知识了解程度过低,缺乏维权必需的常识与资本,而维权往往又需要漫长的周期,时间与经济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投入。因此,许多音乐人在维权时往往显得被动和迷茫,最后干脆放弃维权。 

令音乐人焦虑的可能还不止上述问题。

冀楚忱表示,现在每个人在网络技术的帮助下,自词、自曲、自编、自唱、自己发表,找一个网络音乐平台当一个专属作者,每个人都具备产业一条龙的特质。人工智能技术也可以写歌了。一个客观局面已经形成:新加入的音乐人在让行业稀释,现在连AI技术也开始来稀释这个行业。音乐人该何去何从?以前一首歌能流传,被几代人记住,但现在这种歌越来越少,都像快销品一样。大家听的也不是歌的艺术性,而是趣味性,在音乐越来越没有艺术性的同时,音乐又将何去何从?

面对这一现实,冀楚忱表现出的是向上的精神,”对于每一个创作人来说,不能怨时代无情,不能怨互联网的发展。只能做一只努力奔跑的刍狗,只能自己挖掘,只能在艺术的共情力上努力耕耘“。

在展望长远发展方面,《报告》提出, “唱片已死”、“音乐永生”,具备良好媒体素养的音乐人,才能更好地传播自己的作品,才能让精品传播地更广、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