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传伟: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配合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在跨境支付上可能是更有效的工具

2021年07月25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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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G20也在讨论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问题,我想说两点。第一点,制度改革肯定是第一位的,不可能用一个新技术去替代制度改革上应该做的事情。人民币国际化最终还是取决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数字人民币会有帮助,但不是主导力量。第二点,央行数字货币有批发型的,也有零售型的,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时候应该走哪条路径,目前来看没有定论。”7月24日,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在“2021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邹传伟指出,理论上可以用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做跨境支付,但是它有瓶颈,因为它的场景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外国人在本国、本国人去海外,可能发生在个人和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但是因为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一般要比照大额现金交易进行管理,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大额支付、跨境投融资活动、外汇市场的交易,不太会以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为主。如果货币本身不可兑换,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受到的限制更明显。

邹传伟表示,在跨境支付中,目前比较看好的实际上是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它有助于改进代理银行模式,但需要解决不同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之间互联互通问题。目前国际上比较受关注的方案叫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支持下,人民银行、香港金管局、泰国央行和阿联酋央行在参与测试。

他认为,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再配合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也许在跨境支付方面是更有效的工具,目前正在讨论中。

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

邹传伟:今天是来学习的,刚才也学习到很多,我就补充两点。

第一,今天的主题是数字货币,先回到货币定义本身。货币有三个基本功能,记账单位、交易媒介和价值储藏。要实现这三个基本功能,前提是价值稳定。因此,将比特币归于数字货币就不太合适。

那么,数字货币有哪些?目前来看主要是两种,第一种是央行数字货币,包括数字人民币。第二种就是合规的稳定币。如果我们去看央行数字货币或者合规的稳定币来说,它们都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基于100%准备金发行。比如,央行数字货币基于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发行的,而合规的稳定币基于托管在商业银行的储备资产发行的。在这些情况下,其实并没有货币创造,货币总量是不变的,但是货币流通方式发生了变化。我倾向于从支付变革的角度理解央行数字货币和合规稳定币。

很多人就会问,支付变革体现在什么地方?刚才陈所长讲到了账户体系的变革。如果大家去看数字人民币白皮书的话,里面特别提到,数字人民币基于广义账户体系,与银行帐户松耦合,同时兼具账户和价值的特征。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变革,实际上反映了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货币和支付领域面临一些新需求,而新需求又需要通过新技术来实现。

我们可以列举一下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该满足的需求。第一,要更为开放,因为现在仍有很多人没有金融账户。比如,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即使没有中国的银行帐户,凭手机号也能开数字货币钱包。这是金融普惠性的要求。第二,目前注重隐私保护的大环境下,能提供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收集的信息要少于传统的电子支付,但是又希望有一定的可追溯性,而不能像现金那样匿名且不可追溯。第三,非常便捷,体现为交易即结算。第四,有助于改进跨境支付,特别是超越目前的代理银行模式。这是G20在研究的一个课题。综合这几方面要求,我觉得其他国家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会收敛到数字人民币的做法。因此,数字人民币在设计方案上有很大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不同国家在央行数字货币上采取了不一样的路径。我国是直接从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开始。有些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欧元区、加拿大、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是从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开始。它们从2016年左右开始对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做了多阶段测试,得到的结论基本相同,包括: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使用联盟链技术,能支持全额实时结算,在一定条件下能改进证券交易后处理,支持跨境同步交收。它们测试不同的技术方案,结论都是相似的。我国尽管没有像它们这样开展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测试,但完全可以借鉴它们的发现。而且,随着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测试基本完成,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更受关注,比如日本央行和欧洲央行今年都启动了相关工作。应该说,我国在这方面有一定先行优势。

第二,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的区别。刚才李行长讲得非常好,我收获了很多。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除了央行数字货币以外,其他凡是有区块链色彩或者借鉴区块链特点的资产,也就是基于广义账户体系或Token体系的,都叫做加密资产。怎么定义加密资产?关键要理解加密资产与数字资产之间的微妙关系。加密资产属于数字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数字资产都属于加密资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基金都已经数字化了,但是它们依托于传统的账户体系,比如银行账户、中央证券存管机构账户或托管机构账户,它们属于数字资产但是不属于加密资产。这说明,巴塞尔委员会已经认为在新的技术条件下,资产确实有一种新的存在方式,在交易、清算和结算机制上不同于传统资产,能满足一些投资者的特殊需求。问题就在于怎么管理它。比如,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对所谓2类加密资产(比如比特币)的风险敞口的监管要求非常严格。如果银行持有2类加密资产,要计提资本,以能完全吸收这类加密资产价格归零造成的损失;在流动性监管指标中,要假设这类加密资产没有任何流动性。

最后,我想说一下李行长讲到的DeFi的问题。DeFi面临很多争议,投机色彩也很明显,主要是合约发币,而且这些币或虚拟资产或多或少都有证券属性。在ICO时期,是基金会发币,基金会成员都有名有姓。美国通过严格实施证券监管,特别是针对这些有证券属性的虚拟资产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基本让ICO销声匿迹。但DeFi合约发币,很多时候是去中心化的、匿名的,这样就给证券监管带来了很大挑战,目前美国证监会还没明确应该怎么管。另一方面,DeFi作为可编程金融应用,其中的一些新的经济机制设计,对理解央行数字货币的可编程应用,有一定参考价值。比如,刚才李行长提到的自动做市商Uniswap,它的交易机制就与主流交易所撮合买单卖单的机制很不一样,对理解价格形成、流动性供给等基本概念带了新的启发。

主持人:也就是加快合规稳定币的发展。邹先生,你的发言谈到数字货币的时候,您举了一个例子,境外外籍人士在中国没有银行帐户,是不是能够让他直接持有数字人民币,这个问题引发一个对于现状的考虑,因为这个背后还是不是涉及到资本账户开放的问题,也就是说新的技术能够替代现有的一些金融监管政策吗?还是说能够建立一种新的支付结算、跨境的一种体系,同时能够符合跨境的监管需求呢?

邹传伟:将来,在我国旅居的外国人可以在没有我国银行账户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号开一个最低权限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从而使用我国的移动支付服务。如果数字货币钱包中的钱没有用完,离开我国之后能否用,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我在春节前做过试验,在美国通过数字人民币在京东上买东西,与在上海的体验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数字人民币确实具备跨境使用条件。现在G20也在讨论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问题,我想说两点。

第一,制度改革肯定是第一位的,不可能用一个新技术去替代制度改革上应该做的事情。人民币国际化最终还是取决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数字人民币会有帮助,但不是主导力量。

第二,理论上,可以用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做跨境支付,但是它有瓶颈,因为它的场景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外国人在本国、本国人去海外,可能发生在个人和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但是因为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一般要比照大额现金交易进行管理,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大额支付、跨境投融资活动、外汇市场的交易,不太会以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为主。如果货币本身不可兑换,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受到的限制更明显。

在跨境支付中,我比较看好的实际上是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它有助于改进代理银行模式,但需要解决不同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之间互联互通问题。目前国际上比较受关注的方案叫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支持下,人民银行、香港金管局、泰国央行和阿联酋央行在参与测试。我觉得,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再配合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也许在跨境支付方面是更有效的工具,目前正在讨论中。 

由青岛市人民政府主办,《财经》杂志、《财经》智库承办的2021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于7月24日-25日在中国青岛召开,论坛主题为“新时代 新财富 新管理”。

(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