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动首批“新能源+储能”项目申报

作者 | 岳阳 编辑 | 王洋  

2021年08月10日 13:02  

本文787字,约1分钟

8月9日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8月31日前上报。包括风光储、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项目均可申报。

储能用于电力调峰、电动汽车充电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吸收和释放大量电力,成为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的理想工具。

“新能源+储能”试点任务是国家试点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山西2021年试点行动计划19项标志性举措之一,对于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开展改革试点。

据悉,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储能规模总量50万千瓦-100万千瓦。独立储能单体项目额定功率不低于1万干瓦,参与调峰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何原则上不低于2小时,参与调频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其他形式储能电站,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储能方式包括磷酸铁锂、液流电池、钠电池、飞轮储能等,储能容量需要说明储能功率、储能容量,充电时间等,以及目前进展情况、预计开工和建成时间。

文件还明确,对于能够吸引新型储能相关产业落户山西,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此次,山西首批的“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在电网关键节点布局电网铡储能,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结合系统实际需求,探索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模式,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大数据中心、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创新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